十政办发[2005]104号
颁布时间:2005-09-05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第二届"9.15武当山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日"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五年九月五日
第二届"9.15武当山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日"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第二届"9.15武当山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日"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2003年"6.17"省委、省政府现场办公会确定的"保护为主,合理利用,科学规划,严格管理"的工作方针为指导,以国际《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为指针,通过组织开展一系列活动,全面推动武当山古建筑群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
二、活动目的
(一)进一步提高遗产保护管理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促进遗产保护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二)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及广大民众对世界遗产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唤起全社会参与遗产保护的积极性,弘扬、宣传、保护武当山世界文化遗产。
三、活动内容
今年保护日将重点举行以下五个活动:
(一)举办世界文化遗产知识培训班。
聘请专家讲解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知识,通过开展培训,促进遗产保护管理队伍对世界文化遗产知识的深入认识,增强保护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培训对象:文物管理工作人员
培训时间:9月1日-9月7日
培训内容:武当山古建筑群的历史、文化、地理、保护等方面知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及世界文化遗产相关知识。
责任单位:武当山特区
(二)文物消防技能竞赛。
通过开展"遗产保护日"消防技能竞赛,进一步促进专业保护队伍全面掌握消防技能,提高文物保护队伍对遗产的保护能力。
参赛对象:由武当山特区组织若干支代表队参赛。
比赛内容:消防器材的操作技能、机动泵快速出水技能及火灾应急技能。
比赛时间:9月15日
比赛地点:武当山玉虚宫内
责任单位:武当山特区
(三)宣传"遗产保护日"
1、电视台宣传。在保护日期间,有关领导发表电视讲话,新闻媒体报道保护日的工作动态,滚动播放世界遗产专题教育片和宣传口号,形成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
责任单位:武当山特区
2、报刊宣传。在《十堰日报》开辟《世界文化遗产-武当山古建筑群》,全面展示武当山风采和保护管理情况。
责任单位:十堰市文体局、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十堰日报》社
承办单位:武当山特区
3、大型电子屏宣传。图书馆电子屏播放游动字幕,9月15日晚播放大型电视纪录片《武当山》(VCD)。
责任单位:十堰市文体局、十堰市图书馆
4、宣传车宣传。组织三辆宣传彩车在保护区内进行宣传(时间:9月12日-9月16日)。
责任单位:武当山特区
5、横幅宣传。制作若干条有关武当山文化遗产的宣传横幅悬挂在保护区醒目位置。
责任单位:武当山特区
(四)青年志愿者活动。
1、青年志愿者宣传咨询服务;
2、组织青年志愿者对武当山城区及周边的遗产保护单位进行环境清理。
责任单位:武当山特区团委
(五)武当山世界文化遗产图片展。
时 间:9月15日至9月16日
地 点:丹江口市人民广场
责任单位:丹江口市文体(文物)局
四、活动分工
(一)市文体局、丹江口市、武当山特区分别做好辖区保护日活动的组织、联络工作。市文体局全面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协调、联络工作;丹江口市、武当山特区负责安排落实在辖区组织的各项活动,负责在辖区悬挂宣传横幅、宣传标语和摆放宣传板。
(二)丹江口市、武当山特区负责清理整顿景区周边环境。
(三)在活动日前夕,市文体局会同公安、消防等部门,对武当山古建筑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四)市广播电视局、《十堰日报》社负责制定报道方案,安排新闻记者到各活动现场,跟踪报道保护日活动开展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此项活动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对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组织和参与保护日活动。
(二)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组织工作专班,精心策划,认真落实工作方案,抓紧组织实施。
(三)各新闻单位在活动之前结合《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及时报道保护日活动筹备进展情况。在保护日活动期间要跟踪宣传报道,及时制作专题节目和宣传标语进行滚动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