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政[2005]137号
颁布时间:2005-11-24 00:00:00.000 发文单位: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政府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近期,我省和国内外相继发生了多起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给畜牧业发展造成了严重影响,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威胁,形势相当严峻,防控任务日趋十分艰巨。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市秋季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阻击战,坚决防止高致病性禽流感向人的传播,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事关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我市是全省第一养禽大市。目前正处在高致病性禽流感高发季节,防控任务十分艰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疫情的防控工作,充分认识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紧迫性,思想不能麻痹,工作不能松懈。要把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农村工作一项大事抓紧抓实抓到位。切实按照“高度重视,认识到位;加强领导,责任到位;强化措施,落实到位;联防联控,协调到位;发生疫情,处置到位”的要求,着眼于人,着力于禽,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新一轮防控工作,坚决防止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发生、扩散和蔓延,坚决防止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对人的传播,确保人民生命安全,确保社会稳定。
二、突出重点,全面落实防控工作各项措施
(一)加大防疫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力度。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对重大动物疫病实行责任和责任追究制的通知》和“市指导、县负责、乡为主、村落实、户联防”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 “双轨四级”防疫目标责任制度和“市干部联县(区)、县(区)干部包乡镇、乡镇(街道)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场、村防疫员包户”的动物防疫五包责任和责任追究制以及政企、技企联系和重点养殖场官方兽医监控制度,确保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对因组织不力,工作不到位、防控措施不落实,疫情处置不及时等工作失职造成疫情发生、扩散、蔓延的,坚决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二)加大疫情监测报告力度。按照“统一时间、统一内容、统一规定”原则,充分发挥全市疫情监测网络作用,切实做好疫情监测预警预报,确保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控制”。严肃疫情报告纪律,严格疫情报告程序,疫情的上报和发布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禁止瞒报、漏报、缓报和谎报疫情。因瞒报、漏报和谎报疫情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要加大对病死禽的监管力度,严禁屠宰、运输、丢弃和食用病死家禽,所有病死家禽要一律进行无害化处理。对随意丢弃病死禽只,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引起疫情发生或造成社会不良影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大强制免疫工作力度。按照“不漏一村一户一禽”的要求,全市所有存栏家禽都要进行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接种,保证所有存栏家禽处于免疫有效保护期内。各县、区要立即开展家禽存栏数量和防疫情况普查,及时组织疫苗供应,确保免疫需要。积极教育、引导养殖户加强消毒、通风等综合防控措施,及时出栏,减少存栏,减轻防疫工作压力。
要加大依法强制免疫工作力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对于拒绝强制免疫的单位和个人,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依法代作处理,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对以暴力阻碍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职务的,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城区内活禽管理。禁止市区内饲养活禽,宠物、鸟类饲养必须实行笼养,不得在街道、公园等公共场所遛放,并实施强制免疫。公园、动物园的珍禽要全部接受强制免疫。近期内,停止广场鸽、观赏鸽、信鸽放飞和宠物鸟类聚集展览等一切有关活动。
(五)加大检疫和检疫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产地检疫工作,特别要加强对运输家禽的查证验物工作,对未经检疫和无检疫证明的家禽一律不准运输。对不报检并逃避检疫或拒绝检疫的,按照有关法律给予严肃处理。家禽交易市场、屠宰场一律凭检疫证明进场交易、屠宰。严禁无检疫证明和疫区禽类及其产品上市交易,严防疫病的传播。各级政府要支持动物防疫部门抓好产地检疫和检疫监督工作,切实做到以检促防。
(六)加大疫情应急处置力度。完善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机制和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准备,落实保障措施,提高处置能力。一旦发生可疑疫情,按照“早发现、快反应、严处理”的原则,坚决把疫情扑灭在疫点上,严防疫情扩散、蔓延和染人。
(七)严防高致病性禽流感对人的传播。把防控禽流感对人的传播作为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点。卫生部门要完善突发人感染禽流感应急预案和防治方案,搞好医学监测和预防工作。尤其是要加强对饲养、运输、销售、屠宰禽类等高危人群的监测和防护。加强对活禽交易市场监管,防止疫情对人的传播。
(八)加大防控经费投入力度。市财政已增加5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各县、区要相应增加防控工作经费,确保防控工作需要。
(九)加大宣传力度。按照科学防控的要求,加强对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知识宣传,特别要加大对农村的宣传力度,增强群众防疫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十)加大防控工作督查力度。各县、区防指要组织督查组,定期和不定期对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进行督查。重点督查防疫责任、疫情监测报告、免疫密度、病死禽类处置等防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对规模养殖场(大户)、养殖密集地区、水禽养殖区等重要地区要重点检查、反复督查,促进防控工作落实。
三、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全力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阻击战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划分,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不断强化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做到政令统一、部署统一、行动统一。各级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统筹兼顾,靠前指挥,协调各部门形成合力,全力打好全市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阻击战。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