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政函[2005]166号
颁布时间:2005-12-05 00:00:00.000 发文单位:陕西省人民政府
省交通厅:
你厅《关于野(芦沟)-大(昌汗)公路野芦沟收费站调整人员编制的请示》(陕交字〔2005〕8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鉴于野(芦沟)-大(昌汗)公路年车流量的增加,省交通厅已批复将“野芦沟收费站”由现有两车道扩建为四车道,待车道扩建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原则同意给“野芦沟收费站”增加收费人员20人,新增人员由榆林市交通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管理。
请切实加强管理,严格控制开支,降低管理费用,加大还贷工作力度。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00五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