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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播电视播音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

新人发[2003]85号

颁布时间:2003-10-21 00:00:00.000 发文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事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事局、广电局,各地、州、市人事局、广电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人事(职称)部门,中央驻疆单位人事(职称)部门:

  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播电视播音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望及时告之我们。

  原《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播电视播音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新人职字[1993]333号)和《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破格"评审广播电视播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暂行条件〉的通知》(新人职字[1995]170号)停止执行。

  二00三年十月二十一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播电视播音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试行)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广播站中从事播音(主持)工作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的申报、推荐、评审。

  第二条 思想政治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新闻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为实现党在各个时期的任务贡献力量。

  第三条 参加职称外(汉)语考试,成绩达到自治区职称主管部门公布的合格标准。

  第四条 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达到自治区职称主管部门的合格标准。

  第五条 参加广播电视新闻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并取得继续教育证书。

  第六条 参加国家或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普通话、正字正音水平测试站测试,成绩达标,取得合格证书,并获得播音员、主持人持证上岗证书(省级台播音员、主持人需达到一级甲等,地州(市)、县(市)级台播音员、主持人需达到一级乙等;省级台少数民族播音员、主持人需达到一级95分以上,地州(市)、县(市)级台少数民族播音员、主持人需达带一级90分以上)。

  第七条 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第八条 播音指导任职资格条件

  (一)学历和资历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取得主任播音员任职资格5年以上。

  (二)专业理论水平条件

  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通晓播音(主持)业务,能知道播音(主持)工作实践和理论研究,对学科有系统的研究和较高的造诣,能在实践中与时俱进,积极创新,形成独特的播音(主持)风格,是本专业学习带头人,在本行业有广泛的业务影响力。任现职期间,有四篇以上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独著,每篇不少于3000字)在自治区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

  (三)实践能力条件

  多次参加并出色地完成重大的现场直播或主持任务,能较好地解决播音(主持)工作中的各种重大疑难问题,对提高、评审播音员(主持)作品质量起到重要作用,具有指导和培养主任播音员的能力,任现职期间编写过播音(主持)专业大专以上水平,8万字以上讲义一本,或有播音(主持)作品获得国家级二等奖一次或自治区级一等奖;两次以上,讲授或辅导过大专以上水平专业课程不少于300学时,每年播音时数不少于180小时(每天约30分钟)。

  第九条 主任播音员任职资格条件

  (一)学历和资历条件

  具有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或文革前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和文革期间大学普通班毕业,取得一级播音员任职资格5年以上,或在地、州(不含乌鲁木齐地区)及其以下单位从事本专业工作25年以上的大专学历人员;或在县以下(含县及县级市行政区划)和三类地区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25年以上人员,且取得一级播音员任职资格5年以上。

  (二)专业理论水平

  比较系统地掌握播音(主持)理论和专业知识,有一定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较广博的专业文化知识,对本专业学科有较深的研究并取得显著成绩,在本行业里有较高的声誉。任现职期间,有两篇以上专业论文(独著,每篇不少于3000字)在自治区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

  (三)实践能力条件

  多次参与完成各类节目的播音和直播任务,具有采编制作节目或主持节目的能力,能解决播音(主持)工作中的各种疑难问题,具有指导培养一级播音员的能力,任现职期间,编写过播音(主持)专业中专以上,5万字以上的讲义,或有播音(主持)作品获得国家级三等奖一次以上或自治区级一等奖一次以上,讲授或辅导过中专以上水平专业课程不少于200学时,每年播音时数不少于180小时(每天约30分钟)。

  (四)"破格"条件

  对不具备评审主任播音员任职资格规定的学历条件,具有大专学历的人员,符合下列六条中的四项(其中,第一、第二条为必须具备的条件),经三位本专业高级专家(正高级)对其任现职以来业绩审查评估后,可"破格"推荐主任播音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有播音(主持)作品获国家级二等奖一次,或自治区级一等奖两次以上。

  2、在自治区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四篇以上专业论文(独著,每篇不少于3000字)。

  3、有较强的专业理论研究水平,编写过播音(主持)专业中专以上(8万字以上)的讲义,或讲授、辅导过中专以上水平专业课程不少于250学时。

  4、荣获省、部级先进工作者,优秀专家,优秀专业工作者。

  5、直接主持并较好地完成重点栏目,现场直播任务。

  6、在播音(主持)工作中做出积极贡献,在同行中较有影响。

  第十条 一级播音员任职资格条件

  (一)学历和资历条件

  1、大学专科以上毕业学历,取得二级播音员任职资格4年以上。

  2、中专毕业,从事播音(主持)专业工作20年以上,取得二级播音员任职资格5年以上。

  (二)业务水平条件

  具有较系统的播音(主持)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由本人担任播音(主持)的栏目获得好评,并在社会上享有一定的知名度。任现职期间,有一篇以上具有一定水平的专业论文(独著,每篇不少于3000字)在自治区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

  (三)实践能力条件

  独立承担各类节目的播音与直播任务,任现职期间,有播音(主持)作品获得自治区级二等奖一次以上或三等奖两次以上,初步掌握某些节目的采编制作,参加辅导二、三级播音员业务学习,每年播音时数不少于180小时(每天约30分钟)。

  第十一条 二级播音员任职资格条件

  (一)学历和资历条件

  1、大学专科毕业取得三级播音员任职资格2年以上。

  2、中专毕业取得三级播音员任职资格4年以上。

  (二)专业工作条件

  具有与播音(主持)专业工作相适应的知识水平和语言表达技巧,基本掌握播音(主持)业务和技能,任现职期间有播音(主持)作品获得自治区级三等奖一次以上,每年播音时数不少于180小时(每天约30分钟)。

  第十二条 三级播音员任职资格条件

  (一)学历和资历条件

  大专或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

  (二)专业工作条件

  具有播音(主持)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与本专业有关知识和政策,语言规范,表达正确,能按要求完成本职工作。

  第十三条 本条件自2004年1月1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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