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监发[2005]17号
颁布时间:2005-09-19 00:00:00.000 发文单位:长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各区县(市)安监局:
目前我市已进入烟花爆竹生产、销售旺季,也是该行业安全事故多发的季节。今年1-8月,全市共发生烟花爆竹安全事故6起,死亡6人,受伤2人,同比分别下降了40%、50%、75%,保持了我市烟花爆竹行业的安全平稳。为了认真贯彻湘安监危化[2005]109号《关于切实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防止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做好我市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工作,确保我市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的平稳局势,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一、迅速行动,立即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从现在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生产安全执法检查。各级安监部门要联合公安、工商、质量技术监督、供销社等部门,对本辖区内烟花爆竹的生产单位和经营单位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检查的重点内容:一是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厂区布局、生产设施、原材料采购、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各环节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安全规章制度的情况。二是要检查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中火药的粉碎、筛选、配制和混合、装药、筑药以及引火线的制作等危险工序的现场操作情况。三是检查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的情况。四是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储存销售场所的消防设施、防雷防静电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检查的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和隐患要依法作好现场检查记录,下达整改指令;对事故隐患严重、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要立即依法下达停产、停业整顿通知;对整顿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要依法关闭企业,吊销其有关证照。同时要建立健全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执法检查档案。
二、结合行政许可,切实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
各级安监管理部门要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格按照《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规程》、《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等的规定,逐一审理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审理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料。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规程、规范的,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应予依法关闭、取缔。具体工作要求是,九月底前,要将办证的资料送到所有未办证的生产企业;十月份,要组织专门力量逐一进行办证工作的专项执法检查,根据检查情况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十二月下旬开始对仍然没有进入办证程序的生产厂家实行停业整顿。同时对已经办理了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也要进行检查,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企业的工房布局,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增加安全生产的硬件设施,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建立健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设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强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落实危险工种持证上岗制度,严格执行新上岗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和班前安全生产例会制度,确保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管理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三、突出重点,落实日常监管责任
各级安监部门要进一步理顺安全监管体制,要突出重点,加大监管力度。要坚持安全监管"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工作目标,要依法赋予乡镇安监员检查调查权、现场处置权、当场处罚权。要督促他们定期开展本辖区内的日常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对辖区内的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要确定专人定期进行全面监控,对重点部位、重点设备、关键数据进行登记、分析、比较,发现异常情况时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救治,并逐级上报,确保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监控到位,安全无事故。
长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00五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