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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卫生系统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颁布时间:2005-12-20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南省卫生厅

各市、州卫生局,省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卫生部召开的全国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卫发电[2005]74号),现就开展全省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作如下通知:

  一、安全生产大检查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各市州卫生局要立即对辖区内所有医疗卫生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深入、彻底的检查。在长的部省直医疗卫生单位由省卫生厅组织检查,长沙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市级及辖区内民营医疗卫生单位的检查。在长的军队医疗卫生单位建议由省军区后勤部动员处组织检查,在长的武警医疗机构建议由省武警总队卫生处组织检查。湖南师范大学附属湘东医院由株洲市组织检查,南华大学附属医院由衡阳市组织检查。

  二、检查的时间。省卫生厅对部省直医疗卫生单位的检查时间定于2005年12月21日;市州对辖区医疗卫生单位的检查要求在2005年12月25日以前完成。

  三、检查内容。

  1、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制定和落实工作,尤其是医疗机构中的患者疏散、撤离、救治等预案的演练和落实情况。

  2、门诊、病房等重点地区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及确保紧急疏散通道畅通情况。

  3、高压氧舱、锅炉及其他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配电室、电梯、水、电、气等设备、设施安全保养情况。

  4、毒麻药品管理、放射源管理、消毒隔离等重要环节的安全监管情况及其他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保管、应用情况。

  5、有建筑施工的单位,要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现场管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6、医学院校要重点检查校园,特别是学生宿舍防火系统安全情况,从思想上重视对学生的安全管理和教育,加强校园防火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及时排除各种不安全隐患。

  四、检查的重点单位和检查方法。省卫生厅本次重点检查中南大学附属医院、湖南中医学院附属医院、湖南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省马王堆疗养院。省卫生厅检查组首先听取被检查单位20分钟的情况汇报,然后深入到重点科室、重点部位开展抽查。各市州检查单位和方法自定。南华大学附属医院请衡阳市组织检查,湖南师范大学附属湘东医院请株洲市组织检查。

  五、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在自查的基础上写出自查报告。省直各单位自查报告于2005年12月22日上报省卫生厅办公室,各市州自查报告于2005年12月30日前上报省卫生厅办公室。

  二00五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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