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04-06-22 00:00:00.000 发文单位:石景山区监察局
为优化发展环境,加快我区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充分运用网络系统 “高效、便利、公开”的特点,及时、全面地了解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提高服务水平。经区政府同意,在全区开展网上评议政府部门工作。为确保网上评议政府部门工作的顺利实施,现提出石景山区网上评议政府部门工作意见。
一、评议范围
网上评议的范围是区政府职能部门及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共56个,分为街道系统、执法部门、综合管理部门、部分事业单位4个组:
第一组:街道系统(9个)
八宝山街道、八角街道、古城街道、苹果园街道、老山街道、金顶街街道、广宁街道、五里坨街道、鲁谷社区行政事务管理中心。
第二组:执法部门(17个)
文委、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分局、公安分局、药监分局、规划分局、质监局、监察局、物价局、司法局、卫生局、环保局、旅游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城管监察大队。
第三组:综合管理部门(25个)
计划委、经贸委、外经委、计生委、市政管委、教委、建委、农委、科委、政府办、法制办、信访办、信息办、社区办、人防办、体改办、台办、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财政局、人事局、审计局、统计局、民政局、体育局、档案局。
第四组:部分事业单位(5个)
园林局、广电中心、环卫中心、市场管理中心、经济服务中心。
二、评议内容及标准
1、依法行政: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无违反规定程序、规定标准和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乱培训、乱签责任书、乱制发报表等现象。
2、廉洁从政: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无利用工作之便参加服务对象组织的旅游、娱乐等消费活动,无从事有偿中介活动,无收受服务对象钱物和吃、拿、卡、要等现象。
3、办事效率:实行一次性告知和首问责任制、全日制办公、全程办事代理制,及时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无超工作时限问题。
4、政务公开:认真落实“六公开”办事制度,无应公开而未公开、公开后不执行、违反公开制度不查处的情况。公开的内容醒目,方便群众办事,有利于群众监督。
5、服务态度:主动服务意识强,工作热情、细致、耐心,态度和蔼,语言文明规范,积极提供政策咨询和服务信息,无冷、硬、横和推诿、扯皮现象。
6、行为规范:工作人员严格按工作要求的程序、规定办事,仪表端庄,举止文明,挂牌、持证上岗,工作期间无佩戴耳环、耳坠、染指甲、染彩发、穿拖鞋和扎堆聊天现象。
7、服务环境:办公场所的用品摆放有序、干净整齐,办公秩序良好,服务大厅或对外服务的场所能为办事人员提供必要的方便整洁的服务设施,标识牌规范醒目、准确无误,无乱堆、乱放等现象。
三、评议办法
网上评议工作分为集中评议和日常评议。
1、集中评议每年进行一次,时间是10-11月份;网上参评者为驻区企业等社会单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群众、特约监察员、党风廉政监督员;为保证网上评议工作秩序,每次向参评单位和人员发放网上评议密码。参评人员通过密码进入评议打分模块进行评议。
2、日常评议是通过网上评议系统《合理化建议》、《投诉热线》2个栏目,公众可对政府部门的工作提出建议、对政府部门的工作及工作人员不满意之处进行批评指正直至投诉。通过满意度统计栏目,按满意、比较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个档次对被评议部门进行评议。
四、评议的管理、考核
(一)评议的管理
1、区监察局负责网上评议的组织和日常管理工作。
2、区信息办负责对网站的维护、管理及评议软件的开发工作,对网上评议提供技术服务。
3、区政府办、信访办协助进行对投诉件及有关意见、建议的督办工作。
(二)评议的考核
1、公众通过网上评议系统《合理化建议》、《投诉热线》2个栏目,对政府部门的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投诉,责任单位未按照规定时限答复群众意见、建议和办理投诉件的,扣除网上打分成绩0.5分。凡不认真履行职责,能够办理而不办理的,区监察局按行政效能监察程序处理,对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及人员的责任,并视情况扣除网上评议成绩3-5分。
2、集中评议和日常评议的结果,纳入对各单位的年终目标考核并向社会公布,评议的考核工作由区人事局负责。对反映问题突出的单位提出限期整改,区监察局将组织特约监察员和党风廉政监督员对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网上评议工作,做到“六有”、“五明确”:即有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部门网上评议工作领导小组,有部门网上评议工作和网上评议系统的管理、使用工作制度,对群众和企业反映的问题有记录、有措施、有落实、有反馈;明确主管领导、明确责任科室、明确办事人员、明确工作职责、明确考核办法。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督办,主动协助党委、行政部门做好网上评议工作。
2、各单位每天至少浏览2次网上评议系统的内容,对网上投诉件要及时报有关领导,责成相关人员答复和办理,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立即纠正。
3、各单位对网上投诉件的办理要坚持实事求是和诚信的原则,回复投诉人意见要真实、客观,明确答复完成时限。在答复中,要认真宣传党的政策和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对确属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办理的,或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不能办理的,要耐心细致地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
4、各单位要加强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工作人员对开展网上评议工作的认识,增强接受群众监督的意识,努力改进工作,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
二○○四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