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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

通政发[2005]88号

颁布时间:2005-10-18 00:00:00.000 发文单位: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北京市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区各项事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现就加强我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总体要求,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的基础工作,提高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加快建立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的长效机制,为我区各项事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目标。

  长远目标:通过坚持不懈地努力,在人流、物流、车流增加的情况下,实现道路交通事故和人员伤亡明显减少、从高发势头到基本遏制并逐年下降的目标,真正使人、车、路协调发展,道路交通安全状况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近期目标:按照国务院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力度,确保实现“一杜绝三下降”的工作目标。即:杜绝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明显下降;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同比大幅下降;年度万车死亡率稳步下降。

  二、逐级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责任

  (一)构建区、乡镇(街道)、村三级道路交通安全防范网络。

  由区政府牵头,区交通安全委员会、通州交通支队、区交通局、区农委、区教委、区残联、区卫生局和区委宣传部等部门组成区级防范网络。

  由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街道)牵头,各乡镇(街道)交通安全委员会、卫生院等部门组成乡镇(街道)级防范网络。

  由村(居)民委员会组成村级防范网络。

  (二)明确各级政府和各部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

  区政府负责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乡镇政府(街道)负责本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宣传教育等安全管理工作;各系统交通安全委员会要协助区政府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并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统计、上报工作;通州交通支队要强化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对策的研究,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整治,切实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各类问题;区安监局要认真开展事故隐患检查,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区交通局要严把运输市场准入关、营业性运输车辆技术状况关和驾驶员从业资格关;区农委要严格农用车驾驶员的培训考试和驾驶证的年审;区教委要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活动,不断提高中小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区残联要协助通州交通支队、区交通局开展对残疾人专用车的整治;区卫生局要制定急救工作方案,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的急救工作;区委宣传部要大力宣传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利用重特大事故等典型事例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其他各部门也要各司其职,共同搞好全区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三)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

  一是落实责任,逐级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状》,把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落实到每一个单位、每个岗位和每一个从业人员。二是严格考核,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年度工作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对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区政府对有关部门责任人和主管领导予以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继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

  (一)加强源头管理,严把驾驶员管理和车辆检验关。

  通州交通支队、区交通局要严把驾驶员培训关、考试关和发证关,对只收费不培训、不考试乱发证或买卖证、照等违法行为要坚决查处,对问题严重的单位,由有关部门依法停业或取消其资格;严格落实“谁检验、谁负责”的制度,加强对检验机构的监督和管理,特别是加强对车辆的年检和驾驶员的审验和考核,严禁不符合安全驾驶条件的车辆上路行驶。

  (二)开展路面行车秩序的整顿。

  通州交通支队、区交通局要针对事故多发原因,通过增设限速、减速设施和测速监控等措施,加强道路动态管理和查纠力度,坚决制止超速、超载严重交通违章行为;及时查处酒后驾车、疲劳驾驶、无证驾驶、农用车、拖拉机违章载人等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通州交通支队、区交通局要按各自的职责权限依法清理和取缔无牌无证货运机动车、拖拉机、摩托车和报废车,减少和消除事故隐患。

  (三)抓好客运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整顿。

  通州交通支队、区交通局等部门要强化对客运公司的监管,严禁客运车辆超载,严禁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车辆上路行驶,对不重视安全生产、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运输企业,依法进行整顿。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监管,督促各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对驾驶员进行教育培训,加强车辆的安全技术检验,做好各项防护和应急措施。

  (四)对汽车、摩托车、货运机动车、拖拉机改装和修理(厂)点进行全面清理。

  通州交通支队、区交通局、通州工商分局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对汽车修理点改装车辆、违规生产的“大标小吨”车辆、非法拼装、改装、报废车辆等非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格机动车登记和安全检验,对存在滥检、漏检或不按规定颁(换)发合格证或只收费不检验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车辆,有关部门要依法予以查处。

  (五)加强对危险路段整顿,排查和消除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隐患。

  通州交通支队、区交通局、通州公路分局、区市政管委、区安监局等部门要全面排查危险路段,对急弯、陡坡、窄路、视距不良等易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行车路段,加大治理力度,尽快制定方案,明确责任,限期治理。对不能及时整改的危险路段,采取临时性措施加强管理,严防事故发生。对新修道路要按照同步设计、同步施工的原则,配套完成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同时,加强对施工路段的交通安全管理,合理设置警示标志,加强交通指挥疏导,确保交通安全、畅通。

  (六)加强对乡镇、村级道路农用车、拖拉机的管理。

  通州交通支队、区农机中心等部门要加强对乡村道路的安全检查,按照“堵”、“疏”结合的原则,坚决取缔农用车、拖拉机违章载人、“黑车非驾”等严重违法行为,确保乡村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同时,结合我区实际,根据农村交通运输市场实际,开辟乡镇营运路线,选择适合乡村运输特点的车辆进入乡村短途客运市场,解决群众“出行难”、“乘车难”的问题。

  四、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各项措施

  (一)应用现代科技,加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1.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科技投入,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科学化、现代化水平,加快辖区内国道、市道、高速公路及其他重点路段的视频监控、电子警察的实时监控网络建设,提高管理效率和覆盖面。2.采取有力措施,完善标线、交通警示、信号灯等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提高十字路口信号灯设置的科学性,通过实行拐弯车辆和行人的分时行走,彻底改变十字路口因车辆、行人争道形成的交通混乱局面。3.切实加大投入,尽快启动国道、市道干线“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建设,增设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提高公路行车的安全性。4.有关部门要严把道路建设的审批、验收关,严格按照有关规范精心施工、精心养护,保持道路及其设施的完好状态。同时,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设,改善农村道路状况。

  (二)建立各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制度。

  1.建立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信息通报制度。2.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商制度。3.建立交通安全工作专报制度。通州交通支队要编制《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报》,及时将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上报区政府。

  (三)健全完善交通事故快速抢救机制。

  通州交通支队、区卫生局要制定交通伤亡事故的抢救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分工,实现公安交通和卫生医疗救护系统同时接警、同步出动、快速反应的交通安全事故紧急联动机制。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管理,完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急救网络,提高救治水平,严禁医疗机构以“不能提供抢救费”为由推诿、延误伤员的抢救时间。

  (四)实行联席会议制度。

  区长办公会议年内不少于两次专门研究道路交通安全及相关的问题。区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每季度一次。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和系统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会议每两个月一次。各乡镇(街道)、系统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也要定时召开会议,并作好会议记录。乡镇(街道)级召开联席会议,必须邀请所属各村(居)民委员会负责人参加。联席会议要通报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情况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情况,研究预防对策,落实管理措施。

  五、努力提高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一)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教育。

  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针对不同社会群体、不同社会层面和不同宣传对象,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加强对车主、业主、企业法人、客运车驾驶员、非职业驾驶员和中小学生、农民的交通安全法制教育和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宣传,提高全社会的遵章守法意识和道路交通安全防范意识。区广电中心、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通州交通支队、区交通局等部门,做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工作,开辟道路交通安全专栏,适时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努力营造道路交通安全的社会氛围。

  (二)加强文化建设,营造道路交通安全氛围。

  从“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为中心”到探索建立融入“人文管理”理念的新道路交通管理模式,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五进”工作,力求在道路交通安全文化建设上取得新突破。加强全社会的宣传教育,通过创建道路安全文明一条街、建设万米道路交通安全文化墙、建立道路交通安全主题花园、公园或广场、举办“道路交通安全文化节”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不断探索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传播道路交通安全理念、建设道路交通安全文化、营造道路交通安全氛围的新途径,在全区营造人人讲道路交通安全、人人重视道路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00五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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