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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州区城市环境建设规划及折子工程的通知

通政发[2005]49号

颁布时间:2005-04-29 00:00:00.000 发文单位: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属机构:

  现将《通州区城市环境建设规划及折子工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通州区城市环境建设规划及折子工程城市环境建设规划(2005—2008年)

  根据市政府要求,从现在起到2008年,要坚持不懈地开展城市环境建设工作,解决城市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成功举办第29届奥运会、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为进一步提高通州区城市环境整体水平,加快北京新城区建设步伐,依照《北京市城市环境建设规划及折子工程》要求,编制《通州区城市环境建设规划及折子工程》。

  一、城市环境建设的主旨

  (一)弘扬奥林匹克精神和北京奥运理念。

  2008年奥运会在北京举办,将使世界人民进一步了解中国、使中国进一步走向世界。要弘扬和平、友谊、进步的奥林匹克精神,实践“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理念,为成功举办奥运盛会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给世界人民留下美好的印象。

  (二)展现现代化进程中北京新城区的形象。

  加快北京新城区建设步伐,加大各项整治工作力度,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全面提高我区城市管理水平,全力打造我区新的城市体系构架,既要重现我区运河源头的历史文化和水上景观,又要充分体现新城区城市发展的时代特色和现代气息。展现全区人民群众昂扬向上的时代精神和道德风尚。

  (三)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坚持以人为本,把举办奥运会和建设北京新城区与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发展机遇,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城市功能,创造舒适的生活环境和良好的工作环境,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对城市环境的需求,让市民在环境整治中得到更多的实惠。

  (四)体现朴素大方自然和谐的城市环境风格。

  城市环境建设要坚持简约,力避繁杂;坚持朴素,力避铺张;坚持实用,力避浮华;坚持自然,力避造作;坚持和谐,力避纷乱。实现美学价值和实用功能的统一,使我区的城市风格既充满新鲜活力,又保持庄重大气,与全国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的地位相适应,与首都的国际化形象相一致,与古都风貌相协调。

  二、城市环境建设的目标以举办奥运会和建设北京新城区为契机,深入全面推进城市环境建设工作,争取用3年多时间,基本解决我区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展现我区环境的崭新面貌,创造与北京奥运盛会相匹配的整洁、优美、和谐、有序的城市环境。

  三、城市环境建设的范围城市环境建设的范围是东起六环路,西至朝阳区界,南起京沈高速路,北至范庄高架桥。重点是:城区14条城市道路和城区街巷等,进京国道5条、进京铁道2条及河道3条。

  四、城市环境建设的内容城市环境建设重点抓好10个方面工作。

  (一)改造城市村庄:

  ──2007年底前基本完成永顺镇、梨园镇27个城市村庄的整治任务。

  ──拆除城市村庄内违法建设和逾期临建,完善市政基础设施,消除安全隐患,加强社会管理。

  ──在整治的基础上,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建设市政道路、绿地、生活服务设施及城市避险场所,形成一批多功能的城市公共空间。

  (二)拆除违法建设:

  ──在城区范围内,2006年底前基本拆除影响城市规划、破坏城市景观的逾期临时建筑,2007年底前全面清理、拆除历史遗留的市政代征地和绿化用地地上建(构)筑物,2008年奥运会举办前基本实现无违法建设目标。

  ──严格遏制新建违法建设,将待开发建设地区、老旧居民小区、铁路沿线、河湖沿岸地区作为查处新建违法建设的重点地区。

  ──结合拆除违法建设,对46个居住小区进行整治。

  (三)整治广告牌匾:

  ──拆除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的户外广告。

  ──拆除影响城市景观、城市交通、公共安全以及不符合广告设置规划要求的户外广告。

  ──拆除主要政治活动场所、文化娱乐场所、宗教活动场所、风景名胜区等区域的现有户外广告。

  ──拆除居住建筑上的户外广告。

  ──查处出现空置、破损、污迹和严重褪色的户外广告。

  ──查处乱贴乱挂广告条幅,乱竖乱摆广告牌匾。

  ──查处污损、断亮、缺损的霓虹灯、灯箱、电子显示装置。

  ──纠正内容不健康、用字不规范的广告。

  (四)治理街头顽症:

  ──清除非法小广告,依法查处制作、散发小广告当事人,在适当地区设置公共广告栏并加强管理。

  ──清除暴露垃圾,重点做好城乡结合部及铁道、国道、河道周边的垃圾密闭收集及清运工作。

  ──彻底清理主要街道、重点地区、重要旅游风景名胜区的“白色污染”,动员全社会使用环保包装。

  (五)规范环境秩序:

  ──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严厉查处在公共场所乱扔废弃物、乱倒垃圾、随地吐痰、随地便溺、乱吊挂、乱堆乱放等行为。

  ──取缔无照经营。严厉查处旅游景区、繁华商业区等地区的尾随兜售、强买强卖、欺客宰客等不法行为。查处黑出租。

  ──严厉打击制作贩卖盗版光盘、非法出版物、假文凭、假证件、假发票等非法行为。

  ──严厉查处露天烧烤、非法大排档、非法洗车、占道修车、占道餐饮摊点。

  ──依法查处各类交通违章,整顿停车秩序,查处乱停车辆,纠正行人违章行为。

  ──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

  (六)清洁建筑墙体:

  ──统一对主要大街临街建(构)筑物外立面进行清洗、粉饰,保持建(构)筑物外立面整洁和完好。

  ──清除建筑物顶部、外走廊堆放物品和积存垃圾,规范阳台和窗外护栏设置,拆除私自搭建的鸽舍及其他非法搭建物。

  ──完成部分主要大街临街的多层楼房“平改坡”及外立面景观改造工作。

  (七)美化城市景观:

  ──对主要大街进行绿化改造,在有条件的墙体、屋顶、立交桥进行立体绿化。倡导居民绿化阳台,实行拆墙透绿。

  ──在主要道路及城市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设置体现奥运主题的建筑小品、雕塑、花坛等景观。

  ──搞好主要大街、重点地区、主要进京入口等地区的夜景照明建设。建成重点突出、结构合理的夜景照明体系,展现我区夜景庄重、恢宏、亮丽的独特风格。

  ──治理污染严重的3条河道,实现城市河湖水体基本还清。

  (八)开展净空行动:

  ──规划市区道路用地范围内不再新建架空线。

  ──实施规划市区内道路改、扩建及大修工程的同时,原有架空线应随道路工程入地。

  ──及时清理地面及建筑物屋顶各种废弃缆线,清除各类废弃线杆。

  ──拆除规划市区内的废弃烟囱。

  (九)完善道路设施:

  ──在重要区域、道路、场所设置规范的中英文对照的指路标识及提示标识。

  ──设置充足的无障碍设施、盲道,并保持畅通。

  ──按照达标公厕标准改造现有公共厕所,经营服务性公共场所内的厕所对外开放。

  ──检查、维护立交桥、过街天桥、地下通道,使其整洁、完好。

  ──检查、维护道路路面、人行步道及其隔离墩、防护栏、防护墙、隔音板和照明、排水等设施,保持有效、平整、整洁、完好。

  ──规范施工工地围挡,做好施工现场降尘及噪音防治工作。

  (十)美化车容车貌:

  ──根据安全、美观、实用的原则确定北京出租汽车车型及车身颜色。保持出租汽车车厢、车身整洁。

  ──公交车辆及其他机动车应保持车身整洁和外观良好。公交车的广告设置要符合有关部门规定。

  ──增加环保型车辆,淘汰污染严重的机动车。

  五、时间安排

  从2005年到2008年分为3个阶段安排:

  2005年—2006年为集中建设阶段。集中解决城市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007年为巩固提高阶段。全面完成本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

  2008年为奥运环境布置阶段。做好奥运环境布置及城市绿化、美化。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重视和加强对环境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统一规划,统筹安排,统一步调。区各职能部门要相互配合,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环境建设工作的指导。

  (二)明确工作责任。

  根据全区环境建设总体规划,确定每年重点项目及工作任务,并将工作责任分解到各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加强工作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广泛宣传发动。

  各单位要做好本辖区内社会单位、居民群众的宣传发动工作;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为城市环境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让广大市民认识到环境建设对成功举办奥运会的重大意义,广泛参与到环境建设中来,自觉维护城市环境秩序。通过举办奥运会,提高全体市民的文明修养和环境意识。

  (四)完善法规政策。

  适应举办奥运会的要求,加快完善城市管理的相关法规、规章,使环境建设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各地区、各部门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法规规章,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实现城市环境建设从以行政手段为主转向以法律手段为主,提高管理的力度、效率和规范程度。

  (五)落实经费预算。

  区政府在今后几年将加大对环境建设的经费投入。制定相关政策,广开渠道,筹集资金,鼓励和吸引社会单位积极参与环境建设。对经费的使用,要坚持专款专用、厉行节约的原则,建立严格的经费管理制度,保证经费的合理使用,使其发挥最大效益。

  城市环境建设规划-折子工程任务分解表(阶段目标)

  任务区域分解表北京市城市环境建设标准为使本市城市环境建设科学化、规范化,根据相关法规、规章,按照举办奥运会的要求,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范围为全市100条重点大街、50个重点地区,16个奥运场馆及区域,62个旅游区及宗教活动场所,15条进京国道、6条进京铁道及16条河道。

  一、主要大街、重点地区

  (一)建(构)筑物:

  1.市政道路及绿化用地范围内无违法建设、逾期临建。

  2.建(构)筑物及相关设施外观规范、整齐、清洁。

  3.临街建筑物顶部、外走廊整洁,无堆放物品,无鸽舍、棚屋。平台、阳台整洁,无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

  4.新建改建建筑物的阳台及窗户的护栏、空调设备托架等设施统一设置,整齐美观。

  5.按规定对临街旧建(构)筑物外立面进行清洗或整修粉刷。

  6.电话亭、报刊亭等棚亭按规定设置,外观整洁,不能改变使用性质。

  (二)公共设施:

  1.各类公共设施完善、完好、整洁。

  2.无障碍设施及盲道完好、畅通。

  3.指路及提示标识设置规范准确、美观醒目。

  4.无各种废弃线网、废弃线杆、废弃烟囱。逐步实现架空线入地。

  5.公共厕所达到二类以上标准,保持整洁;经营服务性公共场所内的厕所对公众开放。

  6.果皮箱等垃圾容器完备、清洁。

  7.道路路面和人行步道平整、完好、清洁。

  (三)广告、牌匾:

  1.按照规划要求设置户外广告,拆除违反规划设置的户外广告。

  2.户外广告设置符合技术规范。

  3.无空置、破损、污迹和严重褪色的户外广告,无污损、断亮、缺损的霓虹灯及电子显示装置。

  4.无乱贴乱挂的标语宣传品,无内容不健康、用字不规范的广告。

  5.牌匾和标识设置规范、整洁美观。

  (四)环境秩序:

  1.临街建(构)筑物墙体、道路、公共设施无乱贴、乱写及喷涂的小广告。

  2.过街桥、地下通道及其它公共场所环境清洁,无暴露垃圾、堆物堆料及“白色污染”。

  3.各类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停放规范、有序。

  4.临街商店橱窗美观,规范经营,无占道经营、倚门售货现象。

  5.无无照经营、无照摊群;无贩卖盗版光盘、非法出版物、假文凭、假证件、假发票等非法行为。

  6.对流浪乞讨人员实施有效的管理救助。

  7.施工现场围档符合标准,标识牌整齐,周围清洁,无建筑垃圾。

  (五)绿化景观:

  1.绿地和街区公园整洁,维护管理工作到位。

  2.建筑小品、雕塑、花坛等街区景观设施定期维护,保持清洁完好。

  3.夜景照明自然、和谐、亮丽。

  二、奥运场馆及区域

  (一)奥运村、奥运场馆周边道路及延伸道路的景观建设体现简约、大方、和谐的风格。

  (二)清洗、粉饰奥运场馆周边原有的建(构)筑物外立面,色调、风格与奥运村、奥运场馆相协调。

  (三)建有完善的公共服务信息设施,具备多语种提示标识。

  (四)建有完善的无障碍设施及盲道并保持畅通。

  (五)公共厕所达到二类以上标准。

  (六)按照规划设置户外广告,并保持完好、整洁。

  (七)无无照经营、占道经营、非法小广告、乱停车辆等破坏环境秩序的现象。

  (八)环境整洁优美,无暴露垃圾、堆物堆料、“白色污染”,实现全天保洁。

  三、重点旅游景区、宗教活动场所

  (一)设有中英文对照的各种引导标识,文字准确规范。

  (二)游览区域环境整洁优美,景观、建筑和服务设施完好,无违法建设,无堆物堆料,地面、绿地无废弃物。

  (三)公共厕所清洁,引导标识醒目,设施达到二类以上标准,数量满足需要,建筑造型、色彩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四)垃圾容器标识明显,造型美观实用,与周围环境协调。垃圾日产日清,无积存。

  (五)建有与接待能力相适应的停车场,无乱停车辆。

  (六)市场管理有序,经营者佩带胸卡,亮照经营,明码标价。无无照经营,强买强卖、价格欺诈行为。

  (七)无非法小广告、黑出租、黑导游等破坏环境秩序现象。无算命、卜卦现象。

  (八)餐饮服务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规定,配备消毒设施。

  四、进京国道、铁道

  (一)国道、铁道两侧无占道经营、无养猪场、垃圾场、废品收购站、坟头。

  (二)建(构)筑物外立面整洁,无非法小广告。

  (三)广告标牌设置符合规划要求,不影响道路景观。

  (四)环卫设施齐全,垃圾收集储运密闭化,无暴露垃圾、“白色污染”。

  (五)各类标识、护栏、护网完好,定期维修。

  (六)国道、铁道两侧按规划实现绿化。

  五、河道

  (一)实现规划支流河道的污水收集,污水不再入河。

  (二)贴坡挡墙及水面无废弃物。

  (三)拆除两岸违法建设、临时建筑。

  (四)河道两岸整洁,无集贸市场、无照经营;无暴露垃圾、“白色污染”、堆物堆料、非法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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