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中共石景山区委办公室、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京石办发[2004]22号

颁布时间:2004-06-22 00:00:00.000 发文单位:中共石景山区委办公室,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京办发[2004]20号),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把政务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现就我区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化政务公开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为目标,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建立公正透明的运行机制,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提高政府行政效能,更好地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

  (二)基本原则

  政务公开应坚持以下原则:

  (1)依法行政。凡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向社会公开的,必须依法公开。

  (2)真实准确。政务公开的内容应当真实准确。

  (3)注重实效。政务公开的内容应当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讲求时效,不搞形式主义。

  (4)利于监督。政务公开要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

  二、扩大政务公开的范围

  全区各行政机关,都必须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对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除国家和市、区有保密规定的以外,均应在一定范围或向社会公开。要将政务公开逐步从公开办事程序向公开重大决策推进。基层单位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都应以适当方式实行公开,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加工作的透明度。

  三、充实政务公开的内容

  区政府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关系本地区改革和发展的重大事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中的重大事项等。

  区政府各部门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优化本区发展环境的事项和行政许可法要求公开的事项;行政机关制定的和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规范性文件;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大额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公务员的录用和任免情况等。

  基层单位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年度工作目标及执行情况;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的决策及执行情况;基层单位办事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捐赠款物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干部的录用和任免情况等。

  四、丰富政务公开的形式

  不同层次的政务公开可以采用不同的公开方式。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政务公开。可设立固定的政务公开栏,印发宣传材料,制作《政务公开指南》或便民卡片,也可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开辟政务公开专栏或专题论坛,设立专线咨询电话、咨询服务台,或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与群众进行直接对话或面对面交流,还可在政府网站开辟“政务公开”专页,通过电子邮件、在线解答、留言板等形式,实现政府与群众的网上沟通。

  五、健全政务公开的有关制度

  (一)建立健全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必须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党、政班子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后,按照规定程序和范围公开。

  (二)建立健全公示制度。有关部门决定或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应当在正式决定或办理之前将方案向社会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三)建立健全群众评议制度。基层单位要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要通过设立举报电话、政务公开监督信箱等渠道,认真收集群众意见,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四)建立健全考核奖惩制度。区政府要对各部门政务公开情况定期进行考核检查,将基层单位办事公开情况作为评选文明服务窗口的基本条件,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参评资格。

  (五)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在推行政务公开制度中搞形式主义、走过场、工作不力或不称职的领导干部,要批评教育,坚决纠正;对搞虚假公开,欺上瞒下,侵犯群众民主权利的,要认真查处,对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六、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完善深化,各部门也要建立健全本部门的政务公开领导机构。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六大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和市、区委的部署和要求上来,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抓住重点,整体推进。政务公开是政府管理创新的重要方面,要通过不断深化政务公开,促进政府管理创新。今年我区的政务公开工作要注重抓好三个结合:一是与推行“全程办事代理制”工作相结合。按照 “三个循环”的工作思路,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规范审批行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增强透明度,努力做到“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窗口式办公,阳光下操作”;二是与全面推行“阳光工程”相结合。督促建设领域各主体切实做到“十公开”、“十不准”,切实保证各基本建设工程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三是与电子政务相结合。进一步加大网上政务公开力度。督促各部门建立和完善各自的网站,尽快实现资源共享,网网相通。及时充实调整政务公开内容,实现互动查询、网上审批和网上办公。结合《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建立网上行政许可的办理、监督、查询、反馈系统。

  (三)要求真务实,力戒形式主义。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全面、有效,不能回避矛盾和问题,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要尽量减少工作中的随意性。建立固定的场所和载体,及时公开,经常公开。要强化监督,促进工作落实,把推行政务公开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依法行政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来进行检查和考核,严格责任追究,保证政务公开的真实性、全面性和实效性。

  2004年6月22日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