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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州区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分调整结果的通知

通政发[2005]81号

颁布时间:2005-09-15 00:00:00.000 发文单位: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属机构:

  为了落实北京市环保局《关于开展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调整工作的通知》(京环保控字[2003]185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噪声功能区划分调整工作的通知》(京环保控字[2003]383号)精神,我区对通州卫星城及9个区级以上工业区进行了调查,经市环保局专家论证和研究同意调整结果。现将《通州区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分调整结果》印发给你们,望各部门、各单位通力合作,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九月十五日

  通州区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分调整结果噪声功能区划分范围包括通州卫星城、区级以上工业区(含区级工业区)。卫星城建成区面积36.4平方公里,西起区界,东至滨河路;北起京哈公路—北关环岛,南至大稿村—梨园中学—魏家坟—大高力庄路—京津公路—东方化工厂一线。功能区划分的修改主要原则是以保护人民健康,改善居民的工作生活环境为宗旨,将环境现状与规划相结合。修改后,通州区有1类、2类、3类及4类区。

  一、1类功能区面积为2平方公里,占卫星城规划面积的4.66%,西起果园环岛—京津公路,东至滨河路;北起运河东大街,南至梨园北街—妇幼保健院—梨园南街。区域内主要以居住用地为主,此外有部分办公及公共设施用地,受交通影响相对较小,此范围执行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 3096-93中1类标准,即昼间55dB,夜间45dB.

  二、2类功能区面积为26.5平方公里,占卫星城规划面积的61.69%,北起北关环岛,南至运河大街—梨园中学,西起区界,东至滨河路—京津公路。此范围执行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 3096-93中2类标准,即昼间60dB,夜间50dB.

  三、3类功能区面积为7平方公里,占卫星城规划面积的16.29%,为东方化工厂化工区,此范围执行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 3096-93中3类标准,即昼间65dB,夜间55dB.

  四、4类功能区面积约为1平方公里,占卫星城规划面积的2.23%。城区内主要道路、铁路、轻轨两侧均为4类区。通州卫星城现有主要道路7条,东西向道路有新华大街、玉带河大街、运河大街;南北向道路有通惠南北路、新华南北路、车站路、故城中路-玉桥中路、滨河路。此范围执行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 3096-93中4类标准,即昼间70dB,夜间55dB.

  五、通州区内的区级以上(含区级)工业区规划用地划为3类区,工业区内的生活小区按具体情况分别定为2类或1类区。通州区共有9个区级以上(含区级)工业区,其中市级工业开发区2个,分别是北京通州工业开发区、北京永乐经济开发区;市级工业基地3个,分别是北京市光机电一体化产业基地、北京国家环保产业园区、北京通州物流产业园区;区级工业区4个,分别是北京通州食品工业园区、通州区轻纺服装服饰园区、通州漷县小城镇工业区、北京聚富苑民族工业区。另外物流产业园区中规划的研发和居住用地实行2类标准,轻纺服装服饰园区中原有村落:小屯、杜柳棵、望君疃、林屯、西集、王上各村居住地按1类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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