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门头沟区信息工作评优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门政办发[2005]12号

颁布时间:2005-03-29 00:00:00.000 发文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

  为充分调动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做好信息工作的积极性,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工作水平,区政府办公室制定了《门头沟区信息工作评优考核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门头沟区信息工作评优考核办法(试行)

  一、奖项设置设 4个奖项:优秀信息工作单位、先进信息工作单位、 优秀信息工作领导、优秀信息工作者。

  二、评分标准

  1.《昨日市情》采用1条5分,其中获市领导批示的另加10分,被评为市政府优秀信息的另加5分(累积加分)。

  2.《昨日区情》采用1条1分,其中获区领导批示的另加5分,被评为区政府优秀信息的另加3分,问题与建议类信息另加2分(累计加分)。

  3.按时完成市政府约稿任务的加5分,完成区政府约稿任务的加5分。

  三、入围资格

  1.全年被《昨日市情》采用2条以上,且未瞒报、迟报。

  2.全年被《昨日区情》采用40条以上,且未瞒报、漏报、迟报。

  3.全年被《昨日区情》采用调研信息不少于3 条或被《昨日市情》采用调研信息1 条。

  4.年终信息过程控制百分考核不低于80分(详见第五条)。

  四、评优条件

  1.优秀信息工作单位(10个):年终总积分排名前10位。

  2.先进信息工作单位(30个):年终总积分排名第11位至40位。

  3.优秀信息工作领导(40名):被评为优秀信息工作单位、先进信息工作单位的主管信息工作领导自动入选。

  4.优秀信息工作者(45名):被评为优秀信息工作单位、先进信息工作单位的基层信息员自动入选。另 5名原则上按总积分排名确定。

  五、百分考核

  1.网络规范(20分):信息工作有主管领导、设立专职信息员、信息化设备到位、本部门信息网络高效运转。

  2.制度健全(25分):认真制定领导批示落实反馈制度、信息工作考核奖励办法、信息工作搜集方案、每季度信息分析例会、信息员定期培训制度。

  3.机制完善(25分):建立并完善本部门定期确定信息报送要点机制、信息员参加会议和阅看文件机制、上报信息领导核签机制、重大信息“快递”机制、横纵向对比交流机制。

  4.高效服务(30):一把手定期过问信息工作情况,并提出要求;主管信息领导和专职信息员把信息质量放在首位,努力挖掘深层次信息;上报信息客观、真实、准确,报送及时,未迟报、瞒报、漏报。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