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政发[2005]42号
颁布时间:2005-04-30 00:00:00.000 发文单位: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
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驻呼伦贝尔市各单位:
现将《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2005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四月三十日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2005年工作要点
根据市委关于2005年工作部署和市一届人代会五次会议精神,今年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七届八次全委会议和市委一届八次全委(扩太)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富民强市兴边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以改革开放为动力,紧紧抓住当前的综合机遇期,发挥比较优势,创造竞争优势,围绕构建资源型能源和重化工、生态型绿色食品和旅游、口岸型贸易合作和进出口产品加工三大基地,突出能源重化工业、农牧业产业化、进出口加工、旅游业四大产业,大力优化发展环境,全力加快项目建设,努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推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一、依托资源优势,推动工业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一)培育发展优势产业集群。以煤炭、电力、化工、农畜产品加工、建材、制药、石油、矿产开发等产业为重点,统筹规划和合理安排大型建设项目的区域布局。加快大雁、伊敏、扎赉诺尔、宝日希勒、扎兰屯等新型能源重化工基地的规划和建设,支持各类工业园区和工业基地健康快速发展。合理配置煤炭资源,加快扎兰屯、阿荣旗、莫旗、鄂伦春旗的自备电源点建设,满足岭东地区建设煤化工、高载能和有色金属冶炼加工项目对电力的需求。全力抓好电源点和电力通道建设,进一步加强与东北三省的协作,加大煤炭资源开发转化力度,力争在“十一五”末期全市电力装机规模达到1000万千瓦以上。加快矿产资源开发步伐,大力发展煤化工和有色金属冶炼加工业,不断壮大产业规模,提升产业层次。以满洲里为中心,努力壮大进口木材、化工原料和矿产品落地加工规模,尽快形成口岸经济与口岸地位相协调的发展格局。(发改委、经委、国土资源局、商务局负责)
(二)推进重点工业项目建设。加强项目动态管理,积极落实项目资金和业主,认真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抓好伊敏二期2×60万千瓦、鲁能雁南2×30万千瓦、宝日希勒发电公司2×20万千瓦、深能源扎赉诺尔2×20万千瓦等已开工电源点项目建设,加快工程进度。开工建设北联电宝曰希勒一期2×60万千瓦、华电扎兰屯2×30万千瓦、内蒙古电力集团牙克石2×30万千瓦、北联电海拉尔热电厂扩建2×20万千瓦等4个电源点新建项目。力争启动鲁能五牧场河东区2×60万千瓦、内蒙古电力海拉尔2×30万千瓦电源点项目。做好伊敏三期和四期、鄂温克电厂二期、大雁电厂一期、宝日希勒等电源点项目的前期工作。伊敏三期要确保明年开工。做好伊敏—沈阳50万伏直流送电系统明年启动项目的准备工作和80万伏直流送电系统的前期工作。确保启动黑化大雁一期40万吨甲醇生产项目、吉林长化宝日希勒一期20万吨合成氨、10万吨尿素项目。争取启动谢尔塔拉30万吨甲醇、牙克石100万吨尿素项目。加快扎赉诺尔、大雁、宝日希勒、谢尔塔拉、东明等煤田的开发和建设。组织好陈旗呼山,鄂温克旗玛达木吉、红花尔基,新左旗呼和诺尔、查干诺尔、莫达木吉,新右旗西胡日吐等接续煤田的勘查工作。加大煤炭、有色金属、贵金属及非金属矿产资源的大项目,尤其是化工项目的配置力度和效率。(经委、发改委负责)
(三)搞好工业经济运行的协调服务。做好电力、矿石、农畜产品供应的综合平衡,保证企业正常生产。不断改善金融环境,积极协调银企关系,抓紧完成呼伦贝尔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的组建工作,争取更多的信贷资金支持,缓解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积极支持铁路改革,进一步加强与铁路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协调和解决好企业运输瓶颈问题。加强工业经济的预警预测,及时解决影响工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加大企业上市工作推进力度,促进有条件的企业尽早上市,拓宽融资渠道。(经委、发改委、政府金融办负责)
二、大力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进一步提高农牧业经济的质量和效益
(四)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支持15户重点龙头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开发新产品,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围绕乳、肉、豆、薯、饲草饲料、林业、特色七大基地建设,抓好政策引导、市场开拓和科技服务。积极发展农村牧区合作经济组织,引导和支持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联结机制。大力调整优化种植业结构,扩大高油大豆、优质马铃薯和双低油菜的种植面积,开发扩大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和有机食品生产规模,积极发展中草药、杂粮等具有比较优势的经济作物,扩大饲草料种植面积。(农牧业局、经委负责)
(五)推动畜牧业实现大发展。努力提高养殖规模和水平,力争畜牧业增加值占第一产业的比重达到46%.稳定牧区畜牧业,严格执行草畜平衡制度,扩大禁牧、休牧、轮牧范围。大力发展农区畜牧业,加快推进乳业发展,鼓励和支持农民种养结合、以农促牧、农牧互补,实现稳定增收。积极发展非林产业和狐、貂等特色养殖业。(农牧业局牵头)
(六)抓好农牧业“种子工程”建设。加大优质农作物、畜禽良种的引进和选育力度,保护和利用好三河牛、呼伦贝尔羊、天纯大豆、鹤声薯业等地方农畜产品品牌,做大做强种子产业。严格执行防检疫制度,切实做好动植物防检疫工作。加大适用农牧业技术推广力度,提高农畜产品科技含量。建立健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确保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农牧业局、科技局、质监局负责)
(七)认真落实党在农村牧区的各项政策。加强耕地管理,认真落实农牧业减负政策和对种粮农民的直补政策。充分重视劳务输出工作,建立和完善各级劳务输出网络,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的信息和政策咨询、就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大力发展劳务经济。(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农牧业局负责)
三、充分利用开发旅游资源,加快第三产业结构优化和发展步伐
(八)重点抓好旅游业。切实落实好自治区和我市关于加快第三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加强项目储备培育和推进实施,努力加快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贸易、金融保险以及农林牧渔服务业等行业发展。抓好旅游业,全年旅游业总收入达到41.8亿元,增长17%.启动创建中国最佳旅游城市工程,以打造红色、绿色、金色、银色呼伦贝尔旅游品牌为目标,加快把旅游业做大做强做精,逐步把旅游业培育成呼伦贝尔加快发展的支柱产业。增加旅游景点,完善景区建设,加大招商工作力度,抓好区域内旅游公路、铁路、机场、宾馆等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集生态、冰雪、民俗、历史文化为一体的呼伦贝尔旅游品牌,形成新的更多的旅游亮点。积极发展具有民族特色的家庭旅游,争取创办呼伦贝尔影视基地,培育新的旅游增长点。办好杜鹃节、草原文化节、森林文化节、开雪节、北方少数民族风情冰雪节,培植发展四季旅游精品。拓展旅游交通方式,积极开展旅行社包机、包专列旅游。抓好旅游市场培育和旅游产品开发,发挥旅行社在旅游市场中的主体作用,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做好旅游营销,努力提高呼伦贝尔旅游品牌的知名度。(发改委、经委、旅游局、文化局负责)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夯实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基础
(九)提高城镇规划建设水平。加强城乡规划编制与实施的监督管理,完善规划管理工作程序。落实好建设部确定的呼伦贝尔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实施试点工作,做好海拉尔及周边地区城市发展战略规划的研究和修编。加快海拉尔、满洲里、牙克石、扎兰屯等区域中心城市(区)建设,努力把海拉尔建成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区,增强重点城市的吸引力和辐射力。进一步完善小城镇功能。农区小城镇要侧重产业聚集和经济牵动作用,以中心镇为重点,建立产业园区、商贸区,形成区域经济中枢。牧区小城镇要侧重社会服务功能,以城关镇为重点,加强文化、教育、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解决牧民就医、牧民子女就学等问题,提高牧民的生活质量。林区小城镇要以收缩城镇数量、扩大城镇规模为基础,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转移林区人口,努力保持林区原生态环境,积极发展生态旅游业。大力调整优化生产力布局,促进人口和产业向城镇集中,形成与城镇化相配套的产业支撑。(发改委、建委、卫生局、教育局负责)
(十)加快交通事业发展步伐。新建和续建公路项目15项,总建设里程2037公里,完成投资18亿元,争取完成20亿元。重点抓好国道牙克石——海拉尔、海拉尔——满洲里、省际通道新林北——扎兰屯——那吉屯——级公路和县际公路及通口岸公路建设。抓好城镇主干道、支路和巷道建设,完善城镇道路体系。加快民航海拉尔东山机场改(扩)建项目建设。确保两伊铁路和滨洲铁路复线综合改造项目开工建设。(交通局、建委、发改委负责)
(十一)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支持尼尔基大型控制性水利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毕拉河、红花尔基、扎罗木得等大型控制性水利工程和尼尔基水库下游大型灌区及引河济湖工程的前期工作。推进黑土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程、生态修复工程、小流域治理工程、人畜饮水工程建设,加快农田、饲料地、草牧场灌溉项目建设。加大财政对农村牧区公共设施建设投入的引导,加强乡村道路、供水供电和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水利局、财政局、农牧业局负责)
五、大力推进经济体制改革
(十二)积极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强化财税征管,优化支出结构,努力构建公共财政新框架。积极争取国债资金和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管理,防止挤占挪用。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加强预算外资金监管。加大增收节支力度,依法打击各种偷税、逃税、抗税、骗税行为,做到应收尽收。充分发挥审计职能作用,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国债项目、税费改革等方面的审计监督,有效落实、合理使用各项资金。(财政局、地税局、审计局负责)
(十三)深化金融体制改革。重点抓好农村信用社改革,做好组建农村合作银行工作。加强地方政府对金融机构的领导、支持和协调,积极争取扩大信贷规模,提高金融对地方经济的支持力度。努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持金融平稳运行。避免逃废银行债务现象发生,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努力构建诚信社会。(人民银行呼伦贝尔中心支行、政府金融办负责)
(十四)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支持森工、煤炭、农垦等国有大企业继续深化改革,推进企业的体制、机制和管理创新,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全新的现代企业制度。稳步推进剥离企业办社会、主辅分离和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为企业发展和引资重组创造条件。积极引进外来生产要素,增强大企业加快发展的活力。深化产权制度改革,着力创造平等竞争的政策环境,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积极参与国有企业改制和重组,促进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和产权多元化。建立和完善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经委、发改委、财政局负责)
(十五)推进粮食体制改革。深化粮食购销体制改革,推动粮食企业创新制度,转换机制,加强管理,增强活力。加快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加大开发农村牧区市场的工作力度。深化分配制度改革,规范分配秩序,加强政府对分配的调节。(粮食局、发改委负责)(十六)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加快发展。要全力营造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思想、政策、舆论氛围,鼓励社会各界创办和投资民营科技企业。积极发展外向型民营企业,进一步支持和协助民营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重点培育发展大型民营企业,带动民营经济在整体实力上有一个大的提高和飞跃。(经委牵头)
六、切实做好对外开放工作
(十七)进一步扩大对俄蒙开放。抓好蔬菜、肉类、淀粉、油脂、林产品、山特产品等地产品出口基地建设,积极引进有实力的内外资企业、民营企业进行轻工日用品、电子产品生产,夯实外经贸基础。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国门,从事房地产开发、种养业、采伐采矿、商业批发和餐饮服务,建立境外生产基地和营销网络。建立健全对俄蒙资源开发的项目库,精心组织好中俄边境地区经济发展研讨会。抓好赤塔州矿产资源项目对接会已÷_协议的项目特别是对俄罗斯别列佐夫铁矿开发、森林开发、木材加工和对蒙古国铅锌矿开发、石油开发等项目的组织与实施。充分发挥我市林业劳动力资源丰富的优势,积极推进劳务和技术输出。认真研究俄蒙产业发展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驻俄蒙办事机构。(商务局、发改委、农牧业局负责)
(十八)加强与东北经济区的对接。充分利用我市资源丰富、与东北三省在资源和产业方面互补性强的特点,搞好项目实施和产业发展对接。加强公路、铁路、电网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认真研究国家已经出台的增值税转型试点、增加社会保障投入、企业破产、豁免欠税等一系列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的政策措施,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的政策范围。(发改委、经委负责)
(十九)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和效益。围绕优势资源和优势产业,充分做好项目储备。重点在能源重化工业基地建设和支柱产业的发展上,寻求与国内外知名企业的合资合作,吸引外来资本参与我市煤电、矿产、旅游等资源的开发利用。进一步活化招商形式,以定向招商和业主招商为主,形成以商招商的良性循环,努力扩大招商成果。加强对招商项目的跟踪管理和监督,提高招商项目成功率。坚持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相结合,更多地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人才。(商务局牵头)
七、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二十)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努力扩大民主,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和其它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加强政府法制建设和普法宣传教育,加强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创新综治工作机制,构筑以科技为先导的治安防控新体系。依法打击各种刑事犯罪、经济犯罪、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破坏活动、“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和非法宗教活动。认真贯彻国家宗教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认真贯彻《信访条例》,严格落实信访责任制,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及时合理地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保护群众切身利益,有效防止越级群体上访事件,维护社会稳定。(民政局、公安局、司法局、民委、法制办、信访办负责)
(二十一)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继续推进生态示范区和国家重点公益林建设,加大天保工程、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实施力度,加强防沙治沙和草原退化、沙化的恢复和治理,做好公路建设项目沿线的植被恢复。完成禁牧、休牧3000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30万亩,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3.5万亩、保护面积255万亩。集中整治海拉尔河、雅鲁河和额尔古纳河等重点流域的污染源和重点企业污染物超标排放问题。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步伐。做好自然保护区、特殊生态功能保护区工作,加强对生物多样性和珍稀物种的保护。依法严肃查处草原非法开荒和滥挖中草药案件,坚决杜绝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环保局、水利局、建委、农牧业局、林业局、公安局负责)
(二十二)逐步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认真落实全部免收农业税政策,积极争取提高粮食直补水平,切实提高农牧民收入。构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城市居民最低保障制度,不断提高低保水平和社会救助能力。鼓励企业采取多种措施提高职工工资水平。市本级要积极采取措施提高干部职工的收入,各旗市区也要根据财力情况,适当提高干部职工的收入。认真落实国家的扶贫政策,加大扶贫开发投入,实施好“千村扶贫开发工程”。大力发展民族经济,增加对民族地区的投入,重点解决好少数民族地区交通、电力等瓶颈制约,搞好“兴边富民”工程,实施人口较少民族扶贫开发项目,稳步提高少数民族群众收入水平。(财政局、民政局、扶贫办、民委负责)
(二十三)抓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全年新增就业3万人。积极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努力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转变就业观念,鼓励阶段性就业、弹性就业、非全日制就业和季节性就业。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提高社区劳动保障平台服务水平。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保证劳动者合法权益。继续扩大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积极推进职工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健全失业保险制度。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社会保障资金投入,确保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加大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力度,规范基金管理,确保基金安全。基本完成金保工程建设。(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负责)
(二十四)推进民族文化大市建设。大力推进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事业繁荣和文化产业发展,着力培育有市场竞争力的文化企业,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充分调动各旗市区特色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实施精品创作,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进一步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呼伦贝尔民族博物馆建设,加大对优秀民族文化遗产的保护、整理、研究、开发、利用的力度。加快体育场馆建设,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不断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加快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广播电视数字化,继续实施“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提高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文化局、体育局、广播电视局负责)
(二十五)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以文明社区创建为重点,实施精神文明连片创建活动,努力提高城乡文明程度。加强双拥工作,确保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两连冠”目标的实现。继续加强和改进农村、企业、学校、机关、社区思想道德建设。办好在海拉尔区、鄂温克旗召开的全市两个文明建设经验交流会,进一步提升全市两个文明协调发展水平。(民政局、教育局负责)
(二十六)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继续抓好“两基”攻坚和“两基”巩固提高工作。重视农村教育,优先发展民族教育。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办学,促进民办教育发展,引导中等专业学校积极与大企业、引资企业联合建立人才培训基地。继续实施“111人才工程”,加强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企业家和乡土人才队伍建设,发挥好各类人才的作用。稳定使用好现有人才,积极吸引急需人才。加快科技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传统农牧业向现代农牧业、传统工业向新型工业转变。提高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大力培育和扶持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发展,加强与国内外特别是东北三省及俄罗斯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用先进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增强科研机构活力,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加快信息化进程,建设与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信息基础设施和信息网络体系,促进信息资源的有效利用,积极发展信息产业。(教育局、人事局、科技局、信息办负责)
(二十七)加强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工作。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增加安全投入,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和城镇消防工作,强化矿山、交通、建筑等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完善食品安全长效协调监管机制,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大力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确保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安监局、质监局、食品监管局负责)
(二十八)加强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推进城镇和农村牧区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强疾病控制和地方病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居民医疗条件。依法控制人口增长,保持和稳定低生育水平,全面提高人口素质。(卫生局、人口计生委负责)
八、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二十九)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按照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把政府职能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整合行政资源,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转变政府调节经济的方式,加强统筹规划,主要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加强市场监管职能,切实做到为市场主体服务,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强化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公正,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群众营造安定祥和的生活环境。建立优化发展环境的长效机制,持续深入开展优化发展环境活动,营造全天候、全方位、全身心、全过程为投资者、为企业、为旗市区服务的良好投资创业环境。(编办、监察局、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等负责)
(三十)增强行政效能。努力建设学习型政府,不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行政能力。大力倡导开拓创新精神,鼓励改革和创造,促进政府决策和各项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紧紧抓住当前难得的综合机遇期,突出抢和抓,把机遇尽快转化为加快发展的成果。精简会议和文件,减少事务性应酬,集中精力抓服务、促发展。加大政务督查力度,确保政令畅通。(市政府办公厅牵头)
(三十一)推进依法行政。增强依法行政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权力运作,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完善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功能,推动行政服务进一步提质增效。政府各部门要加强内部管理,增强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和过错追究制度,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建立健全社会公示、社会听证、政府新闻发布等制度,畅通群众参政议政渠道,扩大公民、社会、新闻舆论对政府及部门的监督,促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办、监察局、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信息办等负责)
(三十二)加强政风建设。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大力弘扬牛玉儒精神,学习陈玉珍、乔玉芳等先进典型。加强政风建设,提高党员素质,强化对公务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政绩观,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反对形式主义,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摸实情,讲实话,办实事。牢记“两个务必”,杜绝铺张浪费,把有限的财力用在加快经济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上。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廉政规定,坚决纠正和查处以权谋私、与民争利、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纠正行业和部门不正之风、查办案件等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以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树立人民政府的良好形象。(监察局牵头)
2005年是全面完成“十五”任务、为“十一五”发展打好基础的关键一年,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求真务实、团结协作、开拓进取,努力完成全年的各项任务。
上述各项工作任务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按分工督促落实。市政府各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本要点抓紧制定本部门和本单位的2005年工作要点,并报市政府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