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政办字[2005]100号
颁布时间:2005-11-16 00:00:00.000 发文单位: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11月11日下午,乌达区巴音赛煤焦有限责任公司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当时在井下作业的19名矿工被困井下,经及时组织抢险救援,19名矿工生还3人,16人遇难。
经初步分析认定,该煤矿违反国家、自治区及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停产整顿期间擅自违规组织生产,并且严重超层越界,造成特大瓦斯爆炸事故。这是自治区今年煤矿生产最大的一起瓦斯爆炸事故,也使乌海再次成为内蒙古发生煤矿事故最大的地区。“11.11”特大事故的发生暴露出我市地方煤矿仍然存在着许多隐患,煤矿的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煤矿安全监管上仍有薄弱环节,监管措施不扎实,责任落实不到位。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确保煤矿生产安全的紧急通知》(内政办字[2005]343号)要求,认真吸取“11.11”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的深刻教训,全力抓好以煤矿安全生产为重点的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在配合自治区做好“11.11”事故原因调查的同时,严格依法查处事故责任人和生产管理者,依法追究领导不力、监管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乌达区政府要认真做好善后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遇难者家属赔偿,妥善安置遇难者家属,尽快使事故善后工作圆满结束。
各区、各部门、各企业要以“11.11”特大瓦斯爆炸事故为警示,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要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当作“天字号”工程抓紧、抓实。坚决克服“难免论”的认识和无所作为、消极应对的思想。要警钟长鸣,不能有丝毫的放松和麻痹。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把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生产第一线,落实到安全隐患的排查上,落实到重特大事故的遏制上,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市人民创造一个安居乐业的环境。
二、加快实施整顿关闭工作,确保煤矿生产安全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自治区政府的要求,开始对乌海境内的小煤矿实施关闭。其中,对2005年9月21日市安监局、煤炭局、乌海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公告的我市31处煤矿,要在11月21日前坚决实施关闭。对储量、生产能力、技术等条件有望达到保留要求的煤矿,由各区政府进行实地核实,提出意见,经市政府审核后,报自治区审批。
对达不到保留条件的,要于12月15日前实施关闭。小煤矿的关闭工作由各区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要严格实行“三不留、一毁闭”的标准,确保关闭煤矿彻底关掉,不留后患。
公安部门要切实做好小煤矿关停工作期间的维护稳定工作。
为加大煤矿关停工作力度,市里已经成立三个督导组分赴三区,对煤矿关闭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乌达督查组由市委副书记刘彪、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东镐、市政协副主席刘伍才带队;海南督查组由市委副书记韩琦运、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武文俊、市政府副市长徐德林、市政协副主席杜建明带队;海勃湾督查组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何永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伊英、市政协副主席马武带队。
三、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切实消除安全生产隐患近日,市政府将组织各区政府、各部门对各行业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检查的重点是煤矿、危险化学品行业、非煤矿山、道路交通等事故易发行业和领域,也包括石油、化工、冶金、建筑、建材、轻工、纺织、电力、民用爆破器材、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等行业和领域,对火灾事故易发点也要进行重点排查。坚持全面排查,消除隐患,市区两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提出整改意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整改,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各区政府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参与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和解决遇到的问题。要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调查分析我市安全生产现状,明确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逐一查明每户企业的具体安全隐患,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逐步做到“一企一策”、“一企一案”。
四、狠抓重点环节,努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及《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国家安监总局和自治区政府规定的期限内,凡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一律不允许进行生产。各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把关,未达到安全条件的高危企业一律不予受理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工作。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的监督管理,对关闭和整改的矿山,要落实责任到人,实行跟踪检查、实地检查,严格杜绝“停而不整、关而不实”的现象发生。
做好各类突发事件和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建立高效的抢险救援机制,一旦发生事故,能够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把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市、区国土资源、公安、煤炭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采取集中打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办法,严厉打击非法盗采和超层越界行为,维护正常的矿业开采秩序,消除事故隐患。
五、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各区政府和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以基层为主、以企业为主,提高企业主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增强其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尽快制定并加快实施全市煤矿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培训计划,提高煤矿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特别要加大对煤矿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岗工人的安全培训力度,教育在岗工人熟练掌握岗位操作规程,深化对违规操作严重后果的认识,引导在岗工人规范作业。同时要经常性地开展安全警示教育,通过现身说教、图片展示等方式,教育从业人员珍爱自己的生命和健康。今后所有煤矿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都要进行安全技能培训,特别是对停产整顿的煤矿,要把培训作为一个验收标准,边整顿边培训,不培训或达不到标准的坚决不能上岗,从业人员培训不合格不得组织生产,形成一级抓一级的良好培训制度。
六、严格奖惩,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各级政府及其安全监管机构、煤炭机构的监管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努力建立安全生产自我约束、自我激励机制。进一步健全地方煤矿分片监督负责制度和专职安全监督员派驻制度,严格执行事前问责制,发现隐患和严重违规行为的要予以处罚。监管责任既要落实到人,也要落实到企业;既要落实到生产煤矿,也要落实到停产整顿的煤矿。建立严格的奖惩制度,监管人员因工作失职造成安全措施不到位的,要给予严厉的处罚,同时实施举报人奖励制度。
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努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把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
二○○五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