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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电大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哈政办综[2006]1号

颁布时间:2006-01-09 00:00:00.000 发文单位: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电大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予以转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六年一月九日

  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电大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

  (市教育局 2006年1月9日)

  为推进我市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积极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充分发挥电大教育在我市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中的重要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快我市电大教育改革和发展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办好电大教育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要在未来20年内形成比较完善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使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电大教育作为现代远程教育的骨干力量,在推进我市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中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应充分认识到电大教育在我市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中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加快推进电大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充分利用电大教育的系统优势和网络优势,努力把优秀教育资源输送到基层,服务到基层,让人才更多地产生于电大教育,让电大教育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二、进一步明确电大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目标和任务

  我市电大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扩大开放、保证质量、强化特色、打造品牌‘’的方针,推进教育创新,深化教学改革;坚持面向地方、面向基层、面向农村的办学方向,以现代远程开放教育为主,实行多形式、多规格、多层次办学,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文化需求,为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总体目标是:把哈尔滨广播电视大学(以下简称哈电大)建设成为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开放型大学。到2010年,全市电大本科专业稳定在15个左右,专科专业稳定在20个左右,建设好3至5个本、专科品牌专业,学历教育在册学生数稳定在2.4万人左右;职业培训、技能培训等非学历教育每年1万人次左右,实现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

  主要任务是:立足哈尔滨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完善系统办学网络,加强现代远程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实验实训条件建设、多种媒体教学资源建设和学习支持服务体系建设;充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和教学资源,举办以本、专科为主的学历教育,大力发展现代远程开放教育,适度发展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有效整合和共享优秀教育资源,为普通高校以及国内外其他教育机构在我市开展远程教育提供教育平台,为社会各类人员的职业培训、继续教育、终身教育提供学习条件。

  三、理顺管理体制,发挥电大教育办学的整体优势

  积极推进电大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统筹规划、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电大教育管理体制。哈电大是市属地方高等学校,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归口市教育局管理,远程教学业务接受中央电大的指导和管理,并承担对区、县(市)级电大分校及教学点的业务指导与管理责任。区、县(市)级电大分校及教学点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归口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管理,教学业务接受哈电大的指导和管理。

  县(市)级电大分校要保持独立设置。在地方教育资源整合过程中已与其它机构合并的县(市)级电大分校,要保留电大分校的名称,单独核定人员编制,、设立相应工作机构,认真履行电大的各项职能,并由合并的教育机构安排一名校级领导负责电大教育工作,确保电大系统有序运行。县(市)级电大分校要充分利用已有的教育资源,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三农”服务。在部分有条件的乡(镇)现有教育、培训机构的基础上设置电大学习点,使其成为当地实用技术培训与推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基地。

  哈电大要抓住当前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机遇,认真研究高等教育发展趋势,适应教育市场和人才需求市场的变化,不断更新观念,适时调整思路,增强服务意识,凝聚系统力量,发挥整体效能。要努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综合办学实力。要加快全市电大系统远程教育教学指导中心、管理中心、研究中心、教育教学资源中心和学习支持服务中心的建设步伐;加快应用型人才培养和终身教育的教学资源、实习实训基地建设,逐步建成覆盖全市城乡、社区的现代远程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学习支持服务体系、职业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完善电大教育的办学功能和服务功能。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满足现代远程教育教学需要

  现代化教育教学基础设施是体现现代远程教育特色,保证电大正常教学的基本条件。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国家教育部和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关于电大教学点建设与管理的相关规定,把电大的现代远程教育设施建设纳入全市教育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建立和完善各级电大之间的数字化传输系统,建设覆盖全市各级电大集教学、管理和应用于一体的网络传输技术平台,并根据技术发展和办学需要及时提升层次和水平。各区、县(市)政府要积极采取措施,加大投入,确保所辖电大分校、教学点建有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教学楼和实验室,建有独立的互联网站和百兆以上的局域网,建有网络教室、语音教室和多媒体教室等现代化教学设施。

  要在满足所辖电大基本办学条件的基础上,统筹协调、合理配置、深入挖掘地方现有的教育资源和信息技术资源,实现资源共享。要充分发挥我市有线电视网、中国电信校校通和双向视频会议系统等多媒体传输系统的作用,为电大现代远程教育教学服务。

  五、深化改革,建立科学的质量保证体系

  哈电大及各级电大分校和教学点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改革与发展,坚持“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在继续扩大办学规模的同时,注重把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深化教学改革。进一步转变教育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更新教学内容,改革课程体系,打造精品课程和品牌专业。我市电大教育要结合老工业基地振兴和产业结构调整及市场需求,优化专业结构,拓宽专业领域;按照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深化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的改革,创建符合地方实际、具有现代远程开放教育特点的课程体系和品牌专业。

  加强电大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4]20号)精神,严格按照国家高等教育生师比的配备要求,紧紧抓住培养、吸引、用好人才三个环节,配齐、配强电大专职教师,着力建设一支与办学规模相适应、以专职教师为主体、稳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

  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继续探索现代远程教育条件下素质教育的有效途径和方式,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要充分利用普通高校和其他社会资源,把实践教学与生产实践、社会服务、技术开发和技术推广紧密结合,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不断提高受教育者的综合素质。

  开展现代教育技术条件下的教学研究。定期组织开展教学公开课和小组教研活动,推广优秀教研成果,形成人人关心教学质量、随时研究教学过程、经常总结教学经验的良好科研氛围,提高教学水平,保证教学质量。

  加强教育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教学过程的监控和教学支持服务,完善政府、社会监督与电大自我约束相结合的教学质量监控和保障体系,确保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探索电大系统办学运行新机制。明确哈电大与区、县(市)级电大分校的责权利关系,围绕办学目标规范管理,协调运作,实现资源共享,利益均沾。开展示范性区、县(市)电大分校及教学点创建活动,建立健全教育评估的长效机制,尽快在我市形成一批高水平、高质量的示范性区、县(市)电大分校及教学点,使其在师资队伍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现代远程教育设施建设和教学质量保证等方面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要引入竞争机制,建立择优聘任(用)、有效激励的用人机制和以岗定薪、按劳分配、优劳优酬的分配制度;继续深化后勤社会化改革,通过企业化、市场化运作方式,促进办学条件的改善和后勤服务质量的提高。

  六、切实加强对电大教育改革和发展工作的领导

  电大系统是我市实施现代远程教育、职业教育和终身教育的宝贵资源,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重视电大系统建设,发挥电大系统办学整体优势,将电大的建设和发展纳入本地区教育发展长期规划,进一步明确电大在当地教育格局中的地位和作用。要加快电大教育发展,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门工作会议,研究、检查、指导和督促电大工作,切实解决电大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保证电大教育经费的投入。电大教育承担着普通和成人等多种类型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培训任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积极采取措施,保证电大系统教育行政事业经费的足额拨付电大收取的学费要用于发展电大教育事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提留或挪用。要支持各级电大积极探索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多元化融资途径,拓宽电大教育经费来源,为电大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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