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

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5年全市吸收外商投资和进出口贸易额责任目标的通知

乌海政发[2005]20号

颁布时间:2005-04-13 00:00:00.000 发文单位:乌海市人民政府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了切实做好2005年的全市吸收外商投资和进出口贸易工作,现将2005年全市吸收外商投资和进出口贸易额责任目标下达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根据自治区责任目标要求,结合我市实际,2005全市吸收外商投资责任目标为1500万美元,进出口贸易额责任目标为1600万美元(责任目标分解附后)。

  二、各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引进外资工作,突出引资重点,拓展引资领域,创新引资方式,最大限度地引进外资,并不断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

  三、各区、各部门要切实改善服务,强化措施,鼓励、支持现有出口企业不断调整优化出口结构,努力扩大出口规模,提高出口效益。

  四、各区、各部门要深入实施开放带动战略,以更加开放的姿态,更加主动的工作,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的目标任务,拉动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二00五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2005年全市吸收外商投资和进出口贸易额责任目标分解表

  单位:万美元

 指标单位 

吸收外商投资 

合同外资实际到位 

进出口贸易额 

海勃湾区 

500  

500 

300 

海勃湾区 

500  

500 

700(其中进口500) 

海南区  

500  

500 

600 

总计 

1500 

1500 

1600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