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政办发[1998]28号
颁布时间:1998-06-10 00:00:00.000 发文单位: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省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审计署《关于黑龙江省1996年度财政决算的审计决定》(审决财字「1998」86号)的有关精神,省政府决定停止执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1996年度烤烟收购实行价外补贴的通知》(黑政办发「1996」44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1997年度烤烟收购实行价外补贴的通知》(黑政办发「1997」48号)中关于“价外补贴款要按现行的税法和财务会计核算的有关规定,计入烟叶收购成本,按10%的进项税率计算进项税额抵扣增值税”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