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市政字[2005]42号
颁布时间:2005-10-19 00:00:00.000 发文单位:黑河市人民政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中、省、市直各单位:
《黑河市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实施方案》业经2005年10月17日第10次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二○○五年十月十九日
黑河市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把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引向深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府"阳光工程"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为目标,进一步转变观念、转变作风,增强服务经济、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意识,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度,更好地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一)严格依法原则。推行政务公开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保证依法行政。
(二)全面真实原则。政务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可信,不得有任何虚假成分。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如实公开。
(三)及时便民原则。推行政务公开要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对应该公开的事项,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利于群众监督。
三、公开的单位和内容
(一)公开单位:
1.市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直属单位、办事机构;
2.各县(市)区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直属单位、办事机构;
3.学校、医院以及水、电、热、公交、通讯等公用企事业单位和具有社会管理、服务职能的单位;
4.中央、省驻黑河行政机关及面向社会服务的单位。
(二)公开内容:
1.政府公开的内容: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工作目标及其完成情况;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有关政策;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重要物资招标采购情况;基本建设项目及其招投标情况;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益事业情况;上级政府或政府部门下拨的专项经费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重大项目审批和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情况;政府采购,征地拆迁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产资源开发和利用,税费征收和减免政策的执行情况;为抵御灾害而接受捐赠款物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置情况;政府向社会承诺为群众办实事的事项及完成情况;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程序和结果;公务员录用、辞退、开除,对单位、个人的奖励或处罚情况等事项。
2.行政执法部门重点以行政执法公示制为主要内容,公开执法依据、执法内容、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和执法时限;执法人员守则,责任追究和监督举报办法;各种收费、罚没款的法律依据、标准及收支情况等;直接与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权益有关的行政执法事项。
3.综合管理部门重点以公开办事制度为主要内容,突出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结果、违诺追究办法等。
4.社会公用企事业单位重点以社会服务承诺制为主要内容,突出服务规范、服务标准、服务时限、违诺追究等。中小学校应将"一费制"的执行情况,其他学校、医院以及水、电、热、公交、通讯等与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单位,应将办事程序、收费标准等向社会公开。
5.实施政务公开的单位应将下列内容向本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单位内部财务收支情况;干部人事管理情况;干部职工福利待遇及分配情况以及其它需要公开的重要事项等。
6.实施政务公开的单位要根据职能变化,增加或调整对外公开的内容。对于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
四、公开的形式和标准
(一)公开形式
1.按照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定期或随时发布政府政务信息。
2.实行政务公开的单位要挂牌上岗、挂牌办公、挂牌服务,并通过政务公开栏、办事指南、服务指南、热线咨询电话、电子显示屏、微机查询等形式公开政务。
3.需要面向社会公开的事项应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上公开。
4.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推进电子政务应用,逐步扩大网上审批、查询、交费、办证、咨询、投诉、求助等服务项目的范围。
5.通过社会公示、听证和专家咨询、论证以及邀请群众代表旁听政府有关会议等形式,对行政决策的过程和结果予以公开。
6.需要向部分单位或特定对象公开的,可通过召开有关单位联席会议、内部通报、座谈交流、直接告知等形式,在相应范围内公开。
7.需要向单位内部公开的,可采取设立内部公开栏、召开全体或有关人员会议、内部计算机网络、信息通报等方式,予以公开。
8.符合点题公开、依申请公开要求的,应按程序向申请人公开。
(二)公开标准
1.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准确,并且做到及时更新。
2.公开形式规范、简明、实用。一般应在办公地点显要位置以图板、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将执法依据、内容,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结时限、服务承诺、违诺投诉以及监督电话进行公开,其他应公开的内容亦采取相应的方式进行公开。
3.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建立推行政务公开责任机制、监督机制和纠错机制,机制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4.实施政务公开后,办事程序简化、办事效率提高、工作作风明显转变,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群众满意率不断上升。
五、职责分工
(一)市政府办公室为全市推行政务公开的牵头部门,负责安排部署、综合指导工作。
(二)市监察局、纠风办、人事局负责对实施政务公开部门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和考评工作。
(三)市直二层机构的政务公开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
六、保证措施
(一)成立领导组织。市政府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和指导工作。实施政务公开的部门和单位也要建立领导组织,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并明确专人负责。
(二)严格检查监督。实施政务公开的单位要对前阶段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查,按《方案》要求完善制度,保证应公开的事项公开到位;有关部门要对实施政务公开的单位进行检查,督促和帮助各地各部门总结经验、查找差距,完善措施,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新闻宣传部门要实施对政务公开情况的舆论监督,宣传好经验、好做法,揭露、曝光不良现象。
(三)严明奖惩办法。要把实施政务公开的情况作为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行风评比的重要内容之一。实施政务公开不合格的单位,不能评为年度工作和行风评比的优胜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做的好、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相应的奖励。
附件:黑河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宪军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孟庆斌 市长助理、市政府秘书长
成 员:(按姓氏笔划顺序排列)
于明海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财政局局长
王 斌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民政局局长
冯清祥 市审计局局长
宋 琦 市法制办主任
苏世杰 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
赵 才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农委主任
赵兴志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茹 伟 市人事局局长
傅广远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傅广远(兼),副主任:刘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