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06-01-10 00:00:00.000 发文单位:福州市人民政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琅岐经济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2006年春运从1月14日开始至2月22日结束,共40天。为促进构建和谐社会,认真做好我市的春运工作,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出行需要和保证重点物资运输,使广大人民群众在喜庆祥和的氛围中欢度我国人民的传统节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2006年春运工作的指导原则是“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客为主,快捷方便”。为做好春运工作,市政府成立了2006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春运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运输管理部门都要相应成立春运领导小组,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春运工作预案和应对措施,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春运工作。各地对春运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并同时报市春运办。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春运工作。对春运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经费等应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安排。各级劳动保障、旅游、教育部门要深入厂矿企业、社会团体、学校,及时掌握民工、学生、旅游客流的动态,定期发布和交流劳动力市场和旅游等信息,组织民工、、学生、旅游客源有序合理流动,配合运输部门做好春运工作。
二、科学组织运力,努力满足需求
春运期间,将会出现“经商客流”、“探亲客流”、“民工客流”、“学生客流”和“旅游客流”,形成客运高峰。各运输部门要根据不同阶段的客流特点和主要群体流动的规律,做好运量预测,合理安排运力,有针对性地制定运输方案,对民工输入输出量较大的地区,适时加开车船,增加班次,增辟线路。要制订应急工作方案,增强应变能力。交通运管部门要采取措施,组织增开省内道路客运和省际间的客运直达运输,抓好水上的客运和轮渡的运输;机场公司和市公交公司要重点抓好铁路、港口、机场、长途汽车站等与市内交通的衔接疏运。劳动保障部门要在民工输入、输出集中的地区做好民工客流的重点监控工作,组织引导民工有序流动。
各运输部门要在确保旅客运输的同时,统筹安排好货物运输,保证煤炭、油品、粮食、化肥和市场供应等关系国计民生物资的运输,保障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正常有序运转。
三、强化管理,确保安全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运输安全的各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安全管理,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交通、交警部门要对投入春运的交通运输工具和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车、船、飞机处于良好技术状态。任何运输工具未经检验合格禁止参加春运。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查处酒后开车、疲劳驾驶、强行超车、超速行驶、超载运输等违章行为,严禁非法改装车、农用车、柴三机以及未经批准和不符合安全的车辆船舶投入春运。要加强对水上渡口、乡镇客流船,尤其是无挂靠单位的个体营运车船的安全管理,防止伤亡事故发生。
春运期间,客车超载是影响运输安全的重要因素,交通、公安交巡警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采取强有力措施,认真组织做好“反超载、反超速、反疲劳开车”工作。公安、交警部门要重点加强高速公路、公路主干道和事故多发地段的路面监控,组织力量上路检查,发现违规超载车辆立即查处,对超过核载人数10%的长途客车要依照有关规定严厉处罚,并坚决实行卸客转运,做好旅客的分流。交通部门要把住源头,禁止超载、超限车辆、渡船出站,去年严重超载登记备案在册的驾驶员今年不准参加春运。各运输单位要建立工作、安全责任制,对每班次到发车辆(船)都要进行“趟检”检修,严禁故障车辆出站。
要继续广泛开展禁止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品搭乘任何运输工具的宣传和查堵工作,增配查危仪器,实行仪器检查和人工开包检查相结合,坚决把“三品”堵在站外、车下,并按规定组织销毁。
各县(市)区要组织交通、公安、武警、劳动、教育、旅游、质监、民政、工商等部门做好重要运输沿线和车站、码头、机场附近的治安秩序维护工作,严厉打击危害旅客生命财产安全、盗窃运输物资等违法犯罪活动,严惩车匪路霸,杜绝“三乱”现象发生,为旅客创造一个安全有序良好的旅行环境。
四、做好预防工作,防止疾病传播
春运期间,人员流动大、密度高,容易引起疾病的传播。各运输部门要努力做好车站、机场和运输工具的清洁及消毒工作。做到勤打扫、勤通风,有效预防禽流感等各类疾病的发生和传播。要配合做好禽流感防控用品的运输工作,对防控所需的物品要特事特办,力争按时限要求运抵目的地。
五、提高服务质量,营造和谐氛围
各县(市)区、各运输部门要加强运输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满意放心。春运期间要增设售票网点、延长售票时间和预售日期,开展客票联售、异地代售、往返联票等业务,各联运部门要发挥联运综合服务功能的作用,开展客货联运,在站容车貌、通行秩序、运输信息等方面增加服务项目,提高服务质量。要加强收费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坚决纠正各种行业不正之风,制止利用春运之机乱涨价、乱罚款、乱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的负担。对外开放客运口岸要加强联检力量,增设进出通道,简化手续,方便旅客出入境。
新闻宣传单位和交通运输单位要发挥宣传报道和舆论监督作用,大力宣传春运期间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同时也要对一些不良现象和风气进行曝光。要广泛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宣传工具提供春运动态和信息。
春运结束后,各县(市)区春运办、各运输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完善春运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制度,使我市春运工作组织水平得以不断提高。春运工作总结要及时抄送市春运办。
二00六年一月十日
附:福州市2006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黄序和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张水健 (市政府副秘书长)
江 海 (市经委主任)
陈承国 (市交通局局长)
成 员:陈碧玉 (市经委副主任)
郑炳炎 (市发改委副主任)
林瑞良 (市建设局副局长)
周金如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副局长)
陈燕敦 (市贸发局党委委员)
江叶钦 (市工商局副局长)
陈金泉 (福州国际肮空港有限公司总经理)
黄金木 (市交通局副局长)
夏 钢 (市公安局副局长、交巡警支队支队长)
王智敏 (福州电业局副局长)
张 榕 (福州港务局副局长)
孙鲁闽 (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郑家夏 (市教育局副局长)
陈学禄 (市旅游局副局长)
陈国荣 (市安监局局长)
罗 毅 (武警福州支队副支队长)
翁元宝 (市交巡警支队副支队长)
邓 达 (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处长)
潘立庆 (南昌铁路分局福州火车站站长)
颜志义 (南昌铁路分局福州东站站长)
吴章龙 (省汽车运输总公司总经理)
陈宙泉 (市公交集团公司总经理)
林雨夏 (市委宣传部新闻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江海(兼),副主任:陈碧玉(兼),市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市经委经济运行处合署办公,办公地点:福州市817中路798号金安大厦十层(市工人文化宫旁边),邮编:350004,联系电话:83258379、83258307、83258300,传真:83258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