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政[1988]68号
颁布时间:1988-11-06 00:00:00.000 发文单位:安徽省人民政府
一、实行首长负责制,保证完成压缩任务
国务院要求,今明两年的社会集团购买力,要在上年实际支出的基础上,按实际可比口径计算,每年压缩百分之二十。对此,各级政府必须作为指令性任务,实行首长负责制,坚决保证完成。今年各地、各部门社会集团购买力的控制指标,省控办已以(88)控购字第02号文件下达,请各地、各部门对执行情况立即进行一次检查,采取包括强制性措施在内的果断措施,千方百计保证完成压缩任务(剔除物价上涨因素)。明年的社会集团购买力控制指标下达后,将实行按月审查。对完不成今年压缩任务的地方和部门,相应增加明年的压缩任务,并给予通报批评。明年仍然完不成压缩任务的,要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从明年起,对县以下乡镇企业和城市街道企业,人员在二百人以下的,其社会集团购买力实行间接控制,由乡镇财政所和区财政局参照县以上单位的管理办法进行控制,控制指标由地、市、县在一九八八年实际支出的基础上按压缩百分之二十的要求下达,并汇总报省控办备案。人员在二百人以上的,将实行直接控制,控制指标由各地在一九八八年实际支出的基础上,按压缩百分之二十的要求编制计划,于今年十二月十日前报省控办汇总后,再报全国控办审核下达。
二、严格控制购买专控商品
今明两年内,国家规定的二十九种专控商品中的彩色电视机、国产十三种名烟和进口烟、国产十三种名酒和进口酒,一律禁止社会集团购买。销售部门不得向社会集团出售,否则按违控销售处理。其他二十六种专控商品,除直接用于生产、经营、科研、教学、医疗和特殊需要必须购买的,可从严审批外,一律停止审批。
从现在起到明年年底,各级党政机关不准购买小汽车,确属旧车报废急需更新和特种用车,需报经省政府批准,但不得购买日本、西欧进口车及国产高档车。银行运钞车及部门业务专用车,只限于购买国产旅行车或吉普车,不得购买小轿车。除省计委会同省控办下达的计划车外,不得自行联系购买计划外汽车。确需购买的业务用车,要事先征得省控办同意。省小汽车定编办公室要抓紧拟订下达小汽车定编标准,各地的定编方案要在明年一季度报省。今后购买小汽车,一律凭小汽车编制卡片审批。定编后缺编的单位,今明两年内暂不增加新车;超编的车辆一律调出,调剂给急需用车的缺编单位。
对二十九种专控商品,实行分级审批(审批权限见附件)。各级控办必须从严掌握,认真把关。购买单位必须凭控办批准的“准购证”,到指定供应点购买。定点供货单位要公开挂牌,严格执行控购规定。非定点供货单位不得向社会集团供应专控商品,购买单位也不得到非定点供货单位购买,否则均按违反控购规定处理。
三、严格管理制度,控制非生产支出
(一)压缩各种会议。对各种工作会议、专业会议、座谈会、研讨会等,要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和经费预算制度。全省性会议,人员超过一百人或会期超过五天的,须报省政府办公厅审批。各种表彰会、劳模会、先代会,各种协会、学会的年会以及厂(场)庆、校庆等活动,今明两年内原则上暂停举行,确有必要举行的,要报同级政府批准。一切会议都不准住高级宾馆,不准举行宴会,不准用烟酒招待,不准发纪念品和土特产品。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都不得以会议或疗养为名搞公费旅游。
(二)加强各部门、各单位的招待所和预算外自有资金的管理。严禁借任何名义用公款购买实物或购货券发给职工,不准用公款请客送礼。企业正常业务往来所需开支,应本着节俭的原则,在企业管理费中列支,年终审计。取消企业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招待费的规定。各级财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肃财经纪律。
(三)加强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各企事业单位发放劳保用品,目前仍按省劳动局劳护字[1981]第374号《安徽省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管理试行办法执行,不得扩大范围,提高标准,不得以劳保为名变相发放现金及各种“福利”物资。今年内,除特殊情况经主管部门批准外,各企事业单位暂停各种劳保用品的购置。国家规定统一着装的单位,必须按规定执行,不得扩大范围和提高标准。其中属国家专控的呢绒毛料及其制品,必须先报控办审批,并实行严格检查。
(四)加强医药费管理。要把公费医疗经费与医疗单位和个人的利益挂起钩来。各级医疗单位不得开大处方、人情方,不得将各种应当自费的滋补品和生活用品变相开给享受公费医疗的职工。要加强药品的生产、销售管理,禁止企业生产和出售用生活用品、装饰品包装的药品。具体管理办法另行下达。
(五)各类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等,今明两年均不得改建、扩建,不得添置空调器和搞其他装饰。
四、把控购指标纳入各级财政、财务管理
各级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对经费预算和企业管理费进行审核时,必须结合压缩集团购买力的要求,该核减的核减,该扣拨的扣拨。财务部门要把控购管理作为财会工作的组成部分,确定专人负责控购指标的分配、记帐、编报、检查考核等。社会集团购买力执行情况表,应按期随同财务报表一道报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后送同级控办。
五、密切配合,严格控购管理
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各有关部门应密切配合,各司其职,认真把关。各级银行和金融单位必须加强柜面监督,对违反控购规定的,一律不予转帐结算。工业、商业、供销、物资部门指定的专控商品供应点,必须凭“准购证”方可供货。公安车管部门必须凭控办开具的“准购证”,才能办理小汽车、大轿车和摩托车的入户发照手续。财政、审计、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控购规定的,必须严肃处理。
六、开展控购检查,维护控购纪律
在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中,要把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的情况列为重要内容,认真检查。各级控办也要组织经常性的互查和重点抽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资料,自觉接受检查。对违反控购规定的部门和单位,控办有权按规定进行处理。对突破控购指标的,应根据情节轻重,处以超指标数额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对国务院国发[1988]10号《紧急通知》下达后,仍然违控购买专控商品的,一律予以没收,并处以所购商品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单位罚款从自有资金、包干节余或预算外收入中支付,个人罚款从工资中支付,款项全部上交同级财政。对拒不执行处理决定的,按省控办等七部门政控(87)第18号文件规定处理。
七、健全机构,充实人员
今年年底以前,各行署和市、县人民政府都要成立控购领导小组,并单独设置控购办公室。控办人员必须抓紧配齐,编制由各级政府在现有党政机关中统一调剂解决。各级控办的人员,可考虑按省级五至十人,地、市四至七人,县级二至四人配备。各级控购领导小组和控办人员配备情况,明年一月底前由地、市汇总报省控办。下属单位较多的主管部门和大、中型企事业单位,要确定专人承办控购工作;一般单位也要有人兼办。
附件:安徽省社会集团购买专项控制商品审批权限(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