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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干部教育工作的决定

皖发[1983]95号

颁布时间:1983-11-05 00:00:00.000 发文单位: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省干部培训工作进展较快,以党校、干校、高等学校干部专修科为主体的干部教育网已经初步形成,累计轮训各级各类干部四十余万人,其中比较正规培训的约四万人左右。经过培训和学习,广大干部首先是各级领导干部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政策水平、管理水平、文化知识和专业技术水平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但是,总的说来,这个工作还只是起步。要开创干部教育工作的新局面,达到中央提出的经常化、正规化、制度化的要求,加快实现干部队伍“四化”的进程,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各级党委、政府和各个部门,都应从战略的高度出发,以强烈的责任心和紧迫感,下大决心,花大气力,做好规划,认真实施,努力开发干部智力资源。

  (一)

  干部教育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使全体干部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知识、科学文化水平和领导、管理能力等方面都得到提高,成为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的党和国家的合格的工作人员。

  干部培训的内容,包括政治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专业知识,科学文化知识,管理知识,法律知识等方面。

  干部培训的重点是各级领导干部及作为后备的优秀中青年干部,特别是县以上各级领导干部及其后备干部。

  干部培训的原则,是从实际出发,定向培养,做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有计划、有步骤地按照正规化的要求予以提高。

  干部培训前三年(到一九八五年)和后五年(到一九九0年底)要达到以下目标:

  一、每一个党政机关干部,都要学完中央规定的政治理论课教材,学完《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邓小平文选》、陈云文稿》,以及中国近代史、中国革命史、法律基础知识,有关部门的业务、管理、科学技术知识。其中现有文化程度不到初中毕业的二十四万四千名干部,年龄在五十岁以下的,首先要经过文化补课,在三年内达到初中毕业文化程度,到一九九0年要提高到中专水平。已达到高中、中专文化程度的二十六万六千名干部,现年五十岁以下的,一九八五年前,要有五分之一提高大专文化程度;一九九0年前要有五分之二达到大专水平。到一九0年,全省五十岁以下的干部绝大部分达到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一半左右的干部达到大专水平。

  二、担任科以上职务的各级领导干部,除了学好上述内容外,在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基础理论方便要求应更高些。还要学习包括科学的综合、协调、决策方法在内的现代管理和领导科学。中央希望学习的政治学、社会学、伦理学、逻辑学等,可以选学一门至几门。不同行业的领导干部还可结合专业选学工业经济、农村经济、商业经济、财政金融、统计学、情报学等。一九八五年前要有三分之一左右的领导干部,一九九0前绝大多数的领导干部,都要学完中央规定的四门政治理论课和科学普及出版社出版的现代工业、农业、科技管理等四本科技知识干部读本。

  三、在一九九○年前,每个专业技术干部都要重新学习、进修提高一次,可以选派到高等院校、科研单位或离职自修等,根据工作需要,着重于知识的补缺更新。一九八五年以前,要先安排三分之一。

  四、省委、省政府设想,到一九八五年底,县委书记、县长,大中型企事业主要负责人,基本达到大专文化程度;省地两级处级干部,大专文化程度的达到一半左右;厅局、地市级领导班子中,大专文化程度的干部要占较大的比重,其中意识形态、工业科技等部门,大专文化程度的要达到三分之二以上。后备干部必须都具有大专文化程度。到一九九0年底,县以上党政机关干部都能提高到高中或中专毕业以上的文化水平,大专以上的比例增加到半数以上。其中,地、市、厅级领导职务的干部,—般应具有大专文化程度;县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具有大专文化程度。从而使整个干部队伍的“四化”水平都有明显的提高,使各级党政机关成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高效能机关。

  (二)

  当前干部培训工作任务重、规模大、层次多、专业细、基础差。为此,我们要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力量,按照正规化的要求,采用多种形式,搞好干部培训工作。

  一、实现党校教育正规化。今后担任党政主要领导职务的干部,都必须经过党校的正规培训。加强各级党校建设是迫在眉睫的重要任务。省、地、县三级党校要分别按文科大学、专科、中专的规格进行建设,并在财力、物力、人力上予以保证。党校教育的办学方式和课程设置要正规化。省和有条件的地市党校要逐步做到统一班次、学制,统一课程设置、教材,统一考试考核办法。党校要根据中央和省委的规定,努力办好培训班、理论班、进修班、文化班等班次。同时,要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纪律检查委员会等部委的干部进行系统培训。

  二、加强干部院校的建设。我省近几年来已经恢复和新建干部学校九十余所,但绝大多数干校还不具备正规化办学的条件。要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进行调整、整顿、充实和提高,以达到正规化办学的要求。一般标准是:有相应规模的校舍及教学设备,有严格的入学标准及考试考核制度;有一支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较高水平的教师队伍;有一套比较成熟的规范化教材;有健全的领导班子。

  省属干部院校,一般按照大专院校的规格要求进行整顿、充实;地市(厅局)所属干部一般按照中等专业学校的规格要求进行整顿、充实。有条件的地市(厅局)干校经过省政府批准也可举办大专班。

  干部院校的教学内容,主要是学习专业知识,专业课程一般应占总学时的百分之七十到八十。干部院校还要举办干部文化学习班,为文化低的干部补习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

  要努力办好安徽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安徽农业管理干部学院,抓紧筹建安徽行政管理干部学院。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农业管理干部学院一九八四年开始招生,行政管理干部学院一九八六年招生。各地市和县市到一九九0年都要建立起一所综合干校。

  三、充分发挥高等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的潜力,积极举办各种类型的干部专修科和进修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院校要把办好干部专修科和培训班作为自己工作的重要任务,列入工作日程。对已办的干部专修科和进修班要切实办好,未举办干部专修科和进修班的院校,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办起来。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合肥工业大学等高等院校设置干部培训中心,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干部和科技骨干进行知识补缺更新。

  四、积极发展电化教育。要为分散办学的单位和自学的干部提供较高水平的规范化的高等和中等专业教育的学习机会。决定成立合肥电视干部学院,实行省、市双重领导,以省为主。这所学校以合肥电视台为基地,进行多频道的开路和闭路相结合的电视教学。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及其分校也要担负起正规化培训干部的任务。从一九八五年起,电大干部学员数应不少于电大在校学生总数的四分之一。省广播电视部门要把干部教育做为自己的一项任务。积极筹建省电视教育发射台,各地市建立转播台,逐步把全省的电化教育中心建立起来。

  五、积极鼓励和提倡机关、企事业、民主党派和社会团体分散办学。党政机关从机关内部腾挤房子作教室,开办干部走读培训班。合肥地区可依托合肥电视干部学院(或其他各类学校),装备闭路电视设备或播放教学辅导录像磁带设备。其他地方也可与有关党校、干校、大中专学校挂钩,或聘请教员上大课,播放录音、录像等办法解决。大型厂矿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培训中心,应对企事业内部的干部进行政治、文化、业务培训。

  六、办好干部文化补习学校。根据需要,按干部管理范围,由省、地(市)、县分别组织干部补习文化。文化补习班,主要抽调五十岁以下、文化程度低的干部,进行脱产或业余学习。组织干部学习文化知识,必须从实际出发,结合干部的业务需要和注意他们的特点,不要照搬普通教育的教学内容、教材和教学方法。学制一年、二年、三年均可。

  七、努力办好业余教育。提倡和鼓励各民主党派、各社会团体开办各种形式的业余学校。提倡和鼓励干部自学或参加社会上的业余、函授、广播、电视等各类学校的学习,给他们创造坚持学习的必要条件。学完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应承认其相应的学历或相当学历。建立健全高等教育和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制度。从一九八四年起,党政干部、行政管理干部、经济管理干部的自学高考,在自学高考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可委托省党校和其他有关高等院校主持进行。

  (三)

  为了实现干部教育的经常化、正规化、制度化,根据中央的决定,必须认真执行下列各项政策和制度。

  一、干部教育应纳入国民教育计划。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制订好培训干部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宣传、人事、教育、计划、财政等各业务部门,都要把干部教育工作列入自己的计划和管理系统,按照本决定确定的分工各负其责。

  二、建立学习制度。按期离职学习,是每个干部应有权力和义务。今后所有机关干部,都要分期分批参加轮训。一般每三年脱产学习半年,也可以把若干次离职学习半年的时间集中—次安排。学习的场所、班次、学制、内容等,原则上由本人申请、组织上统筹安排。有的要经过考试入学,考试前要给予必要的复习时间。有自学能力的干部也可以脱产自修,对于自修情况组织上应给予考核。

  三、把干部培训和干部任用结合起来,提高干部培训工作的效益。今后使用和提拔干部必须把学历、学习成绩同工作经历、工作成绩一样作为重要依据。组织、干部教育部门都要建立、健全干部学习的考试考核制度、学籍管理制度,学习成绩和研究成果要记入档案。学习成绩优秀并能在实际工作中应用的干部,在其他条件同别人相似的情况下,应当优先晋职。

  四、干部离职学习期间,工资福利和其他待遇(含机关综合奖,不含岗位津贴和保健费),包括工资调级,同在工作岗位上的干部一样对待,由原工作单位负责解决。机关福利费要注意对离职学习的困难大的干部适当补助。

  五、对具有大专以上程度,但缺乏基层工作经验的年轻干部,要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到第一线去取得实际工作经验。今后大中、专毕业生一般先去基层从事实际工作锻炼,然后择优调到领导机关工作。

  (四)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干部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把干部教育工作列为自己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每年讨论几次。党委要有一位主要负责同志分管干部教育工作,切实加强领导。

  一、在机构改革中,省直部、委和下属单位较多的厅局以及地市县要有一个专管干部教育的精干的工作机构(未设专门机构的要确定专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管理干部教育工作的专门机构或确定专人管这项工作。

  二、省建立干部培训领导小组。由省委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由组织部、宣传部主管干部教育工作的部长或副部长担任副组长;由教育、人事、计划、财政、省直党委等部门的有关负责干部担任组员。干部培训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省委组织部办公,办理日常工作。干部培训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管理干部教育工作,研究和拟订干部教育规划和重大措施;协调各部门对干部教育的管理;督促、检查和组织交流经验等。干部培训领导小组的分工是:组织部负责办理干部培训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宣传部负责干部教育内容的研究和指导,组织编写政治理论教材;教育部门负责管理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电大、业大等单位举办的干部专修科、培训班等各级各类干部教育的学制、考试、计划的申报、批准等;人事部门负责管理干部院校建设,并配合有关部门制定科以下干部的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计划、财政部门负责资金安排和使用。

  三、切实解决干部教育方面的投资。党校、各类干部院校,各高等院校举办的培训中心和专修科、培训班等所需基本建设投资和经常费的开支范围、标准、渠道等,由省计委、财政厅根据中央关于逐步增加干部教育投资的精神,做出适当安排。

  四、抓紧抓好干部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对党校、干部院校,干训班、讲师团的师资要抓紧调配和培养提高,在职称评定、政治、生活待遇等方面,要和相当的大中专学校一样对待。计划、人事、教育部门要在大专毕业生分配中不断给予充实。组织、人事、教育部门可从大中专及普通高中教师中选调一批充实干部教育队伍。干部教育部门还可从各方面聘请有关专家、学者、实际工作者作兼职教师。

  五、做好教材的编写工作。中央有关部门正在组织力量,编写适合干部教育特点的各种教材和自学书籍。省委宣传部、省委党校、省教育厅、省出版社等有关部门,要根据我省情况,编写一些补充教材或自学辅导材料。同时,认真做好统编教材的出版、发行工作。

  六、省直各部、委、厅、局都要对本机关、本系统干部的业务、管理、技术和文化知识的学习进行规划和安排。撤并单位干部的学习,由归属单位负责。省直机关干部培训的规划、组织和实施,由省直机关党委负责。省直党委增设干部培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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