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发[2005]13号
颁布时间:2005-10-14 00:00:00.000 发文单位:中共三亚市委、 三亚市人民政府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区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三亚市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中共三亚市委
三亚市人民政府
2005年10月14日
三亚市教育振兴行动计划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近年来,我市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国民受教育程度逐步提高。但是,教育面临的挑战依然十分严峻,整体水平与三亚的地位不相称,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为了贯彻好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好市委四届三次全会精神,迅速提升三亚教育水平,把三亚建成“教育强市”,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三亚建设“一市两都三中心”的需要,以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为努力方向,巩固成果,深化改革,提高质量,持续发展,通过3年—5年的努力,使三亚教育与三亚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三亚城市定位相匹配,努力实现教育均衡发展,教育教学质量走到全省前列。
(一)巩固提高“两基”成果,争取3年内达到“两全”。力争在3年—5年时间内,全市小学适龄人口毛入学率达到100%,初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8%以上,年辍学率分别降到0.5%和1.5%以下;青壮年非文盲率达到99.9%以上。在此基础上,力争做到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全面扫除青壮年文盲现象。
(二)大力发展幼儿教育。争取在3年—5年时间内,城区完全满足幼儿入园要求,乡镇幼儿毛入园率达到60%以上,农村60%的地区普及一年学前教育。
(三)着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经过3年—5年时间的努力,使全市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60%以上,普通高中在校生规模达到1万人以上。
(四)全面发展高等教育。按照办学主体多元化的路子,用3年—5年的时间办好三亚学院、卓达旅游学院、航空旅游学院和一所职业技术学院,促进琼州大学的迁入进程,力争全市在校大学生人数达到2万人以上。
(五)积极发展职业、成人教育和特殊教育。进一步整合三亚现有的职业教育资源,在职业中专、海洋学校、三亚技工学校顺利合并的基础上,创建一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经过3年—5年的努力,使城市高中阶段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学生比达到1:2.创建一所特殊教育学校,让全市的聋、哑、盲等残疾儿童受到良好的教育。
(六)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用1年—2年的时间使我市小学水平测试、中考、高考成绩均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未来5年内达到全省一流水平。
二、加大教育投入,加强教育经费管理(七)努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依法确保“三个增长”、“两个比例”。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支出所占的比例要逐年提高。财政每年的预算超收部分,应按不低于年初确定的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用于教育。今后每年财政安排的教育经费应高于财政增长速度。通过3年—5年的努力,使三亚基础教育的普及程度及办学条件达到或超过全省教育相对发达市县的水平。进一步落实捐资助学的税收政策,对纳税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教育的捐赠,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部扣除。各级政府对捐资助学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八)建立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村中小学“保工资、保安全、保运转”的投入保障机制。农村税费改革后,各级政府要相应建立起保障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正常需要的机制,投入的重点要放在填补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缺额、校舍危房的改造经费、初高中发展所需的投入等。各级政府和教育、财政部门不得截留、平调、挪用中小学校缴存财政专户资金,严禁将预算外资金抵顶教育事业费拨款或弥补人员经费不足。
(九)进一步完善教育经费管理体制。乡镇税费改革后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按省有关规定不少于40%用于教育。全市所有教育经费按照《三亚市教育经费管理办法》管理和使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中小学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加强计划财务、预算外资金收入和预算外资金支出的管理,使中小学的财务管理工作有章可循。要严格教育经费审批制度,简化中间环节,教育经费按预算由国库支付直接划拨到学校。建立健全基建、设备购置申报审批制度,学校重大建设项目实行市场竞争,使有限的教育经费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十)扎实推进“园丁工程”。进一步加强师德教育,努力塑造新时期教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爱岗敬业、诲人不倦”新形象。健全师资培养培训制度,不断加大教师继续教育的投入,在3年—5年内,每年投入200万元对全市教师进行多种形式的全员培训。全市小学、初中、中专、普通高中的专任教师学历分别达到大专占70%、本科占70%、本科占95%、本科占95%的目标,普通高中具有研究生学历或接受研究生教育的教师比例达到15%—20%的目标。要切实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切实提高教师的社会政治地位和职业荣誉感。
(十一)全面推行教职工聘用(聘任)制。各中小学校要坚持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用、严格考核、合同管理的原则,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规范操作。学校在聘用教职工前,应将拟聘教职工报市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原在职人员的聘用,应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由学校与教职工签订聘用(聘任)合同,明确聘期内的岗位职责,工作目标、任务以及相应的待遇。合同期满后由学校根据教职工表现续聘或解聘,教育局及人事部门要加强教师聘任(用)工作的监督。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把教师入口关,严格教师准入机制和淘汰机制,缺编教师一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做到“凡进必考,统一录用”。对工龄满30年以上且本人自愿提前退休的教师,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办理退休手续,对老、弱、病、残,不能坚持正常上课的教师,让其提前离岗、退休;对考试不合格不能上岗的予以转岗分流。对缺编和自然减员的学校,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通过公开竞聘方式吸纳大中专毕业生予以补充,逐步建立一支数量足够、结构合理、适应发展教育需要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十二)严格教职工编制管理。按照琼发[2001]25号文件“学校之间教职工的调配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精神,市教育行政部门对全市教师进行统筹管理。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教育层次、教育教学任务、学生数和班额、教职工工作量逐校核定并下达人员编制,并报市编委办备案;附加编制的使用,由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教师参加培训及病、产假临时缺员等情况,制定方案报市编委办审核后备案。市编委办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市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方案作出回复。区镇中小学、中心学校和其它有条件的农村中小学校要设置5%—10%的岗位,用于聘用本校以外的具有教师资格的优秀人才,受聘者每人每月不少于1000元,由学校考核并提出聘用人选,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报市编委办备案;对生源增减幅度超过5%的,编制部门应及时重新核定并相应增减编制。
(十三)全面实行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分配制度。在坚持教师工资统一发放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学校在教师报酬分配上的自主权,建立与聘任制度相适应的工资保障和激励机制。积极实行校内结构工资制,将教职工工资总额的30%以下作为校内结构工资,由学校根据教师的德能勤绩考核情况进行分配。
四、深化校长“四制”改革,提升校长管理水平(十四)进一步理顺中小学校长管理机制。按照国发[2001]21号文件“高级中学和完全中学校长一般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提名、考察或参与考察,按干部管理权限任用和聘任;其他中小学校长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选拔任用并归口管理”精神,市教育行政部门负有对中小学校长进行统筹管理、提高素质的责任。积极推进校长聘任制、任期目标责任制、校长负责制和校长职级制的“四制”改革,逐步取消中小学校长的行政级别。市区高级中学和完全中学取消行政级别后,校长由市教育行政部门提名,有关部门参与考察,由市教育行政部门任用或聘任;市直属初中、小学取消行政级别后,校长由市教育行政部门选拔任用;农村中小学校长的选拔、任用、培训、考核、交流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归口管理,按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求,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行农村中小学校长公开选拔,竞争上岗。
(十五)改革和完善中小学校长的选拔任用办法,严格掌握校长任职条件。中小学校长必须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道德素质、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较高的业务水平,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要坚持把公开选拔、民主推荐、差额考察作为任用校长的主要方式。校长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为三年(含试用期),三年届满经民意测评获三分之二以上教职工同意可以连任,最多可连任两届。要明确校长任期内的目标责任,加强履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或严重失职、渎职者,予以解聘或撤职。
五、进一步完善教育管理体制与机制(十六)进一步强化市政府对教育的统筹管理。立足当前我市教育实际,做到“三个统一”:统一规划学校的发展。农村中小学的建设与发展、新一轮的布局调整和危房改造工作由市里统一规划,建立起由国家、省、市三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各级财政共同负担的中小学布局调整、危房改造和校舍建设经费投入机制;统一管理教师队伍。教育局按照教育人事管理权限,依法履行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调配交流、培训培养、考核奖惩等职责;统一制订基础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统一负责学校公用经费。学校的日常运转经费由各学校负责管理。
(十七)撤销区(镇)教委办建制,建立区(镇)中心学校管理教育的新体制。乡镇中学和中心学校由教育局直接领导,同时接受区管委会、镇政府的监督。区(镇)中心学校在教育局的领导下,协助区管委会、镇政府负责本区、镇具体教育管理事务,并按收支两条线管理要求,设立账户,对所辖完全小学收费及财务支出进行监管。完全小学下辖初小和教学点,实行人员、教学经费统一管理。
(十八)切实加强对民办学校的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把社会力量办学纳入教育发展整体规划,加大扶持力度。义务教育坚持以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力量办学为辅。公办重点高中可利用社会力量举办按民办机制运行的学校,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在进一步办好公办学校、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的前提下,对目前我市存在的一些薄弱学校、国有企业所属中小学按公办民助或民办学校机制运行的模式进行改革试验。建立对社会力量办学的表彰奖励制度,定期对在社会力量办学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六、加强教育督导评估,强化政府行为(十九)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室建设,使之切实行使督政、督教和督学职能。在配齐配足督导队伍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督导人员的培训,提高教育督导人员素质和工作效率。市政府要聘请10名—20名督学,定期对学校教育教学情况进行督导评估。进一步加大对教育督导工作的投入,妥善解决聘用人员的工作经费和交通工具,为教育督导工作创造条件。
(二十)坚持以督学为主,督政为重,督政与督学相结合,深入开展对基础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专项督导检查。要加强对各级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政府教育投入的督导评估,使之切实强化政府行为。要加强对学校德育工作的督导评估。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德育工作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努力提高学校德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要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督导评估。采取有力措施,定期或随机对教育教学管理差、教学质量较低的学校进行教育视导。采取分类推进,逐步提高的原则,开展普通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估,使教育督导评估成为激活我市教育教学管理,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机制。要加强对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等方面工作的督导评估。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管理制度,保证开齐课程和开足课时。要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办学等级和办学水平的评估,坚决遏止校际间的不正当竞争,规范学校管理。对办学方向不明确、管理混乱的学校,要进行合理撤并或调整。要切实加强对学校收费情况的跟踪检查。对乱收费行为要坚决制止,并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七、加强教育科学研究工作,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十一)大力加强教研员队伍建设。按照“保编制、保经费、保机构”要求,各教研机构和中小学学校要在配齐、充实教研员队伍的基础上,加强教研员队伍的培训和提高,积极开展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为核心的教育科研工作。采取培训、教学和科研相结合的方式,构建(区)镇、学校、教师三位一体教研网络。
(二十二)大力加强中小学课程研究,积极探索和实施以校为本、自下而上的教学研究制度。加强课程建设和管理,开发适应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地方课程和适应学生实际的具有特色的学校课程。积极推进教研课题的研究和开发,走以课题为主要载体,以课题推动科研,以课题促进培训的路子,不断推动课程改革向纵深发展。建立和完善中小学年度工作考评制度,定期开展中小学中青年教师基本功或优质课比赛活动,使全市教师的基本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有明显提高,推动课堂教学改革向更高层次发展。
(二十三)大力加强对高中课改工作检查指导,努力探索高中课程改革评价机制和学分认定,以师资培训为切入点,开展多形式的课改观摩研讨和经验交流活动,强化课改理念,确保高中课程改革实验的顺利实施。
八、统筹城乡教育,促进均衡发展
(二十四)加快城区优质学校创建步伐。用3年—5年的时间,创建8所—10所优质学校:一所优质高中——市第一中学;一所优质初中——市实验中学;一所优质小学——市第九小学;一所优质民族中学——市民族中学;一所优质职业学校——三亚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一所优质民办学校——海南鲁迅中学;一所优质部队办学校——榆林八一中学;一所优质企业办学校——港务局中学。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力争创建10所优质学校。
(二十五)合理调整学校布局结构。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合理布局、提高效益”的原则,对服务半径2公里以内、学生人数不足200人的农村中小学进行合理撤并,进一步扩大农村中心学校和完小的办学规模,启动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逐步把中心学校和完小建成寄宿制学校。增建市区学校,使小学校均覆盖人口数为0.25万人,初中学校2万人,高中学校8万人。力争在3年—5年内使全市90%的中小学、幼儿园达到省规定的一二类标准。
(二十六)积极推进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设。结合三亚教育实际,规划和建设中小学计算机教室、卫星收视点和光盘播放点。要在加大“两项工程”建设投入的同时,努力争取国家专项经费的支持,做好与国家专项资金的配套工作,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多渠道筹集经费。加大扶持和改造薄弱学校的力度,缩小校际间差距,提高全市整体办学水平。
(二十七)积极推进教育对口支援工程。市重点中学、示范学校必须对口帮扶1所农村学校,并从按规定收取的择校费中拿出30%资金资助薄弱学校。全面实施“农村学校学科带头人资助计划”、“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和“有突出成就教师和科研人员奖励计划”,全面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业务素质和科研水平。适当提高边远山区教师的待遇。实行毕业生到农村学校定期服务制度,积极鼓励和支持大中专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任教。
(二十八)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倾斜支持力度。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切实保证贫困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要进一步规范免费教科书发放流程,资助名额分配、贫困生评定等各个环节要公开透明。对助学金收支情况,享受助学金的学生名单及标准对外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建立和完善贫困学生跟踪扶助制度,以政府投入为主,市财政设立贫困学生助学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农村家庭特困生、少数民族特困学生、残疾儿童、流动人口子女就学。
九、建设三亚高等教育园区,加速推进高等教育的发展(二十九)认真做好以落笔洞为中心的高等教育园区的规划。充分发挥我市的区位、旅游、资源、气候、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比较优势和后发优势,引进国内外名校来三亚开展形式多样的合作办学。采取多种融资方式,加快卓达旅游学院、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和三亚学院等院校的基本建设,改善高等学校办学条件。
(三十)建立健全高等院校党的组织机构,成立三亚市教育工作委员会,负责学校党务工作和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要抓住三亚学院和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创办的契机,吸纳高素质教师人才,壮大我市高等教育的实力和提高竞争力。要大力发展自学考试,并充分利用网络教育资源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增加人们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
十、加强领导,促进教育优先发展(三十一)重视并充分发挥教育的先导性、全局性、基础性作用。像抓经济工作一样抓教育,做到财政支出,教育为先;扶贫攻坚,教育为重;城市发展,教育为优;政绩考核,教育为首。
(三十二)建立健全教育发展目标管理责任制。把教育工作列入各级干部政绩考核和选拔干部的重要内容。对违反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特别是挪用教育经费、损害教师合法权益的,必须坚决依法查处。高度重视教育战线领导班子建设及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切实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
(三十三)成立三亚市教育改革与发展领导小组,市长兼任组长,一名市委常委和分管教育的副市长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由教育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区)镇也要相应成立教育振兴行动领导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