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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5年五指山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府办[2005]70号

颁布时间:2005-09-05 00:00:00.000 发文单位: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2005五指山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五年九月五日2005年五指山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农业厅等六厅《关于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的通知》(琼农科教[2005]8号)的精神,推进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简称为“阳光工程”)的实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会会精神,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产业为依托,以农民意愿为依据,以转移到非农领域就业为目标,整合各类培训资源,综合运用各种扶持政策,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努力提高我市农村劳动者的素质和转移就业能力,促进农村人力资源向人力资本转化,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山区经济。

  二、培训任务和培训内容(一)培训任务

  我市2005年开展示范性农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任务1000人,市阳光工程办公室将调查摸底统计和各乡镇的实际情况,把培训任务分解到各乡镇。

  (二)培训内容和时间安排

  阳光工程培训项目以短期的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辅助开展引导性培训,培训的内容可根据国家各个职业技能标准和就业岗位的需求,适当安排。根据市阳光工程办公室的调查归类,今年我市的培训重点为家政服务、餐饮、酒店、保健、建筑、修理、藤竹编制、农产品加工、服装加工、旅游等职业技能。各项培训时间,具体的培训内容,安排如下:

  1、家政服务培训100人。时间安排:2005年9月10日前。

  2、餐饮、酒店服务培训200人。时间安排:2005年9月15日前。

  3、保健行业培训100人。时间安排:2005年9月20日前。

  4、建筑行业培训100人。时间安排:2005年9月30日前。

  5、藤竹编制培训100人。时间安排:2005年10月15日前。

  6、服装加工培训150人。时间安排:2005年10月30日—11月15日。

  7、农产品加工培训200人。时间安排:2005年11月10日前。

  8、修理行业培训100人。时间安排:2005年11月25日前。

  9、旅游服务培训150人。时间安排:2005年12月25日前。

  三、培训项目的组织与实施

  市阳光工程办公室要加强项目监督检查,保证培训质量和转移就业效果,要重点监督项目资金的使用,确保财政扶持资金足额补助到农民身上。

  (一)承担项目培训的单位要根据培训的重点内容,紧紧围绕农民转移就业,科学设置培训课程,精心编制培训方案,精心选用适合农民短期技能培训和就业特点的教材和内容,强化培训管理、加强就业衔接。

  根据省阳光工程办公室的规定,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必须委托专业院校、技术部门进行培训,指定的责任单位不能自行开展培训。因此责任单位要与大专院校技术部门联系,办好委托事宜,并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培训目标的实现。

  (二)建立培训台帐和转移就业台帐。写明受训农民的姓名、年龄、性别、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培训专业、培训时间和家庭住址等。转移就业台帐要注明就业单位、工种和联系方式等。

  (三)建立培训工作报告公示制度。培训单位培训前、培训后要向阳光工程办公室报告培训计划、培训结果,市阳光工程办公室及时汇总报省阳光工程办公室。同时,市阳光工程办公室要向社会公布承担项目培训的单位名称、培训内容和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四)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配合培训单位,及时组织学员参加培训,组织受训学员转移就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培训措施落实

  市政府成立五指山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领导小组:

  组 长:王兴胜(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刘宏杰(市政府秘书长)

  梁昌烈(市农业局局长)

  成 员:吴 云(市财政局局长)

  吴志雄(市人劳保局局长)

  卓振鸿(市就业局局长)

  黄国奇(市建环局局长)

  王 干(市农业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办公室主任由梁昌烈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王干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并指定专人抓此项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农业部门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协调和管理工作;就业和人事劳动部门负责调研劳动市场需求,了解就业信息,联系就业单位,并做好农民工和权益保护;教育部门要监管培训单位培训质量,确保高质量完成培训任务;财政部门主要筹措培训经费,监管资金使用;科技、建设部门依据各自职能密切配合,确保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为确保培训质量和转移就业效果,建立行政领导责任制,明确职责,一级向一级负责、逐级落实责任。同时,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承担项目的培训单位对项目的申报、实施、资金使用负全责。市阳光工程办公室要深入调查研究,建立市农村劳动力资源及就业基本情况档案,根据市场需求和农民收入意愿组织实施培训工作,对承担本市培训任务的培训单位进行日常检查监督,培训项目结束后,组织项目验收。

  (二)落实培训经费,确保农民受益

  1、阳光工程培训经费实行政府和农民个人共同分担的转入机制。市财政局要按照要求,安排专项培训经费。市阳光工程办公室要采取多种方式向社会、向农民公布承担项目培训单位的名称、培训任务、培训专业、培训内容和培训时间,收费标准,资金补助额度等。由农民自主选择培训单位,培训内容和培训时间,严禁强迫命令,违背农民意愿。

  2、培训经费安排。市阳光工程办公室筹措的经费,主要用于参加培训农民的伙食、住宿、交通补助和印制台帐等开支,将视省市财政拨付资金,按照实际培训人数下拨到培训单位。培训单位、组织单位也要积极筹措资金,解决培训老师补助、印制教材等经费、共同为农民转移就业贡献爱心。

  (三)强化工程监管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以项目实施为手段,以公开透明运作为原则,切实为农民办实事、办好事为目标。为此,市阳光工程办公室要强化对阳光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按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强化对项目的监督管理,设立举报和投诉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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