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全区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发[2005]88号
颁布时间:2005-05-12 00:00:00.000 发文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2005年全区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2005年全区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2005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全国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05]20号)精神,切实抓好我区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全区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结合当前我区食品药品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现制定2005年全区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专项整治目标
通过食品药品专项整治,使我区食品药品经营秩序明显好转,食品药品生产环境得到净化,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打击,企业法人的安全责任意识明显增强,人民群众食品药品消费要求不断得到满足。
二、专项整治重点
重点区域:农村集镇、城乡结合部、城市批发市场、学校、工地食堂等。重点品种:粮油、肉及肉制品、蔬菜、饮料、纯净水、调味品、乳制品、豆制品、水产品、儿童食品及清真食品等。重点对象:小作坊、无证照黑窝点和游医药贩等。
三、专项整治内容
(一)加大对农产品生产环节的整治。狠抓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专项治理,建立高毒农兽药定点登记经营制度,加快对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的禁用、限用和淘汰进程,集中查处一批违禁经营和使用甲胺磷、氧化乐果等高毒高残留农药的行为。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测制度,重点对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和大型超市的蔬菜、水果农药残留进行检测,定期公布检测结果,引导安全消费。(由农牧厅牵头,有关部门协助)
(二)加大城乡结合部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整治。狠抓肉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糕点制品等的专项治理,严厉查处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生产加工点。查处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的行为。整顿卫生条件脏、乱、差的各类小作坊。坚决取缔地下黑窝点。(由质监局牵头,有关部门协助)
(三)加大学校、建筑工地食堂的整治。重点检查食堂的大米、面粉、食用油、调味品、肉等原料的进货关,督促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建立食品原料进货采购索证制度和台账。检查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的卫生状况和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规范食品加工和操作过程的卫生管理。加大对各旅游景点食品卫生状况和食物来源采购索证的检查力度,确保餐饮卫生。(由卫生厅牵头,有关部门协助)
(四)加大儿童食品整治。对校园周边地区饮食摊点、个体商店进行检查,依法查处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劣质儿童食品违法行为。查处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商店销售"三无"、变质过期、假劣食品行为。集中查处食品假标识、假包装、假商标案件。(由工商局牵头,有关部门协助)
(五)加大清真食品整治。对未经批准擅自悬挂"清真"标牌的餐饮企业进行清查。对清真餐饮企业肉、调味品等食物原料来源进行检查。对不按规定进货、经营的餐饮企业、商场以及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由民委牵头,有关部门协助)
(六)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依法打击假冒藏药、游医药贩、非法邮购药品、擅自添加药品活性成分的违法行为。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是检查购销渠道是否合法,包装、标签是否符合要求。依法查处和取缔无证生产、经营中药饮片和经营假劣中药材的违法行为。开展一次性无菌器械的专项检查。加强药品广告内容的审查审批,进一步治理虚假内容的药品广告。(由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有关部门协助)
四、工作要求
(一)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各地要切实担负起辖区内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把责任明确到街道、社区、乡镇、村,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周密安排,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确定牵头部门,加强督查。
(二)加强协调配合,加大联合执法力度。自治区农牧、商务、卫生、工商、质监、公安、民委、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沟通与协作,整合执法力量,推进联合执法,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要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查处,特别是对涉及"苏丹红"的食品、劣质婴幼儿奶粉等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要盯住不放,限期查处解决,对重大案件要追根溯源、深挖窝点,对涉嫌食品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察。
(三)抓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食品安全长效机制。要紧密结合食品专项整治,推广食品企业生产经营档案和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建立食品安全信用评价、披露、奖惩制度,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和信用意识。继续深入实施以四项子工程为主要内容的食品放心工程。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要把打假治劣和扶优扶强结合起来,培育一批名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
(四)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要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取得的成绩,努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社会氛围。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违法犯罪等典型案例坚决予以曝光,形成高压态势。
(五)打建并举,切实加强农村两网建设。一是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网建设,各地要从组织机构、人员选聘、日常培训、经费筹措和兑现奖励等环节抓起,建立一支真正能发挥作用的监督管理员队伍。二是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服务优化的总体要求,出台优惠政策,鼓励药品经营企业进乡入村。同时要引进现代经营模式,积极发展物流配送和连锁经营,通过销售监管网络的延伸,进一步净化农村食品药品市场。
(六)总结工作,严格考核,兑现奖惩。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从4月20日开始,到今年年底结束。自治区人民政府责成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成联合督查组,及时对五市开展的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各地要将本地、本部门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及时上报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年底,自治区人民政府将按照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指标以及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状的落实情况,对各市县、各部门进行考核并通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