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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自治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宁党办[2005]9号

颁布时间:2005-02-05 00:00:00.000 发文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市、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区党委和区直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各大型企业:

  《自治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已经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自治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根据中央关于人才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6号,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贯彻落实好《决定》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人才工作的重要任务《决定》是党中央、国务院第一次专门就加强人才工作作出的决定,对于全党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推动工作,实施人才强国战略,贯彻落实党管人才原则,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环境,进一步把我们党建设成为优秀人才高度密集的执政党,把我们国家建设成为人才资源强国,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具有全局性的指导意义。《决定》下发后,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04]7号),对《决定》中一些要求明确、责任清楚、便于督促检查的重点工作进行了分解落实。各地、各部门特别是自治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决定》精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充分认识人才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决定性作用,进一步增强做好人才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决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宁夏人才开发十年规划》明确了今后十年我区人才工作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主要任务、组织措施等。各地、各部门要在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决定》的同时,进一步明确在贯彻落实《宁夏人才开发十年规划》中的职责,充分发挥好职能作用,增强做好人才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把工作的近期目标和长远目标结合起来,紧紧围绕人才工作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这一根本目标,努力开创我区人才工作的新局面。

  二、突出重点,明确分工,整体推进人才工作贯彻中央《决定》和全面实施《宁夏人才开发十年规划》是一项系统工程。自治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能,明确工作任务,突出工作重点,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现就各部门贯彻落实《决定》和实施《宁夏人才开发十年规划》重点工作任务作如下分工。

  (一)营造良好氛围,优化人才环境1.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途径,大力宣传全国、全区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宣传实施人才强国和人才强区战略的重大意义和基本要求,宣传各地、各部门做好人才工作的经验做法,宣传各类优秀人才的先进事迹,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环境。(宣传部、组织部、人事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广电局、文化厅)

  2.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拓宽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式,形成鼓励人才干事业、支持人才干事业、帮助人才干好事业的社会环境,为各类优秀人才排忧解难。(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人事厅、国资委、教育厅、科技厅、经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3.创造良好的政策、法制环境。对现有人才政策、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定进行全面梳理,对不适应形势要求的政策、法规规定,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根据新的实际,创新人才政策,制定人才流动和人才市场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法规。(组织部、人事厅、国资委、教育厅、科技厅、经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法制办)

  (二)大力加强人才资源能力建设4.围绕创新能力建设,根据各类人才特点,研究制定各类人才的能力建设标准。改革教育培训的机制、内容和方法,加大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力度,重点培养高层次人才。(组织部、人事厅、国资委、教育厅、财政厅、统战部、科技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科协、自治区党校)

  5.加快构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积极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深化高等教育体制改革。(教育厅、财政厅、发改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6.加强高校领导班子和师资队伍建设,创新人才培育模式,充分发挥高校培养人才的基地作用。(组织部、教育厅、人事厅)

  7.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建立和完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工作机制,切实使用好这一宝贵资源。继续选派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教育厅、人事厅、组织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团委)

  8.加强终身教育的规划和协调,优化整合各种教育培训资源,加快教育培训基础建设,完善教育培训网络,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人事厅、发改委、教育厅、组织部、财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三)努力形成科学的人才评价和使用机制9.根据德才兼备的要求,研究建立以业绩为依据,由品德、知识、能力、业绩等要素构成的各类人才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同行评价机制。改革各类人才评价方式,完善人才评价手段,努力提高人才评价水平。(组织部、人事厅、国资委、科技厅、经委、教育厅、卫生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农牧厅、科协)

  10.研究建立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导向,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选人用人机制。(组织部、人事厅、国资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11.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制定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党政人才的岗位职责规范,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和考核评价标准。以扩大民主、加强监督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组织部)

  12.研究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体系,发展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机构,探索社会化的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以推进企业经营管理者市场化、职业化为重点,坚持市场配置、组织选拔和依法管理结合,改革和完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选拔任用方式。(国资委、组织部、经委、人事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13.研究制定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制度,进一步推行和完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快执业资格制度建设。引进同行评定资格的机制,将资格评审交社会有关部门或中介机构。(人事厅、教育厅、科技厅、卫生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科协)

  14.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研究制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建立符合各类事业单位特点的用人制度。(人事厅、宣传部、教育厅、文化厅、卫生厅、科技厅、法制办)

  (四)建立和完善人才市场机制,推进信息化建设15.建设机制健全、运行规范、服务周到、指导监督有力的人才市场体系,完善人才市场机制。消除人才市场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加快建设统一的人才市场。(人事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发改委、教育厅、财政厅)

  16,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消除人才流动中的城乡、区域、部门、行业、身份、所有制等限制,疏通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三支队伍之间、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组织之间、不同地区之间的人才流动渠道。(人事厅、组织部、统战部、国资委、经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17.改革户籍、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放宽户籍准入政策,推广以引进人才为主导的工作居住证制度,探索建立社会化的人才档案公共管理服务系统。(公安厅、人事厅、组织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18.制定专门政策,鼓励专业技术人才通过兼职、定期服务、技术开发、项目引进、科技咨询等方式发挥作用。(人事厅、科技厅、科协、总工会)

  19.改进和完善统计方法,规范统计口径,统一统计标准,探索建立科学的人才统计体系。建立和完善各类优秀人才特别是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健全信息管理系统,加快建设人才信息网络系统。(组织部、人事厅、国资委、统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农牧厅、经委、工商局、工商联)

  (五)加强对各类人才的有效激励和保障20.研究建立综合体现工作职责、能力、业绩、年功等因素,职务与职级相结合的公务员岗位津贴制度。(人事厅、财政厅、组织部)

  21.结合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研究建立符合各种类型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薪酬制度。(人事厅、财政厅)

  22.结合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研究建立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职工民主参与、政府监控指导的企业薪酬制度。完善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和期权、股权分配激励制度。(国资委、经委、组织部、财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总工会)

  23.建立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的人才奖励体系。规范并实施自治区各类人才奖励制度。(人事厅、组织部、国资委、经委、科技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总工会、科协)

  24.积极探索机关和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企业社会保障制度。完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才流动中的社会保障衔接办法。建立重要人才政府投保制度。逐步实现福利货币化,不断改善各类人才的生活待遇。(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人事厅、财政厅、国资委、经委)

  (六)切实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25.实施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制定符合我区区情的人才培训规划。(组织部、人事厅、国资委、教育厅、科技厅、发改委)

  26.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为核心,培养造就一批忠诚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优秀党政人才。以地厅级和县(市、区)领导班子后备干部为重点,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组织部)

  27.以提高战略开拓能力和现代化经营管理水平为核心,加快培养造就一批熟悉国际国内市场、具有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优秀企业家。(国资委、组织部、经委)

  28.以提高创新能力和弘扬科学精神为核心,加快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国内国际前沿水平的高级专家。(人事厅、科技厅、教育厅、国资委、组织部、科协)

  29.改进和完善政府特殊津贴制度和其它高层次人才培养制度,进一步形成培养选拔高级专家和高技能人才的制度体系。(人事厅、教育厅、财政厅、科协、科技厅、卫生厅、农牧厅)

  30.建立高层次人才库,完善领导干部直接联系高级专家和优秀企业家制度。(组织部、人事厅、教育厅、科技厅、国资委)

  31.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发挥离退休人才作用。(人事厅、民政厅、组织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科协)

  32.认真做好吸引人才的工作,大力支持宁夏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健全吸引人才来宁工作与服务的政策措施。(人事厅、科技厅、教育厅、财政厅、公安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统战部、组织部)

  33.建立留学人才信息系统和留学人才库。发展和规范引进海外人才中介组织。(人事厅、教育厅、组织部、科技厅、科协)

  (七)促进人才工作协调发展34.加大干部培养力度,抓好选派干部挂职锻炼工作。同时充分发挥中央单位来宁挂职干部、福建省来宁挂职干部及“博士服务团”成员的作用。(组织部、人事厅、团委、扶贫困、科技厅)

  35.研究做好党外人才工作。组织好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统一战线其他方面人才的培养使用。(统战部、组织部、人事厅)

  36.重视开发少数民族人才,继续采取外派学习、下派锻炼、脱产培训等多种形式,有计划、有重点地培养优秀年轻少数民族干部。(组织部、人事厅、统战部、团委、妇联)

  37.重视培养妇女人才,大力培养选拔妇女干部。(组织部、人事厅、妇联)

  38.加强青年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各类青年人才工作制度,支持优秀青年人才脱颖而出。(组织部、团委、教育厅、人事厅)

  39.研究和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工作,积极提供有效服务。(统战部、组织部、人事厅、经委、统计局、工商联、科技厅、科协)

  40.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国家和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和技能振兴行动,重视发展岗位技能培训,完善技能人才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推进技师考评制度改革,建立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的工作机制。(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组织部、人事厅、教育厅、国资委、经委、科技厅、总工会)

  41.实施县乡村实用人才工程和农民教育培训工程。加快构建农民科技培训体系和农村科技人才培训体系,加大投入力度,大力加强农村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和经营管理等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开发农村富余劳动力资源,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农牧厅、组织部、人事厅、科技厅、教育厅、文化厅、卫生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扶贫办、科协)

  42.加大人才工作投入。各级财政及发改委要保证人才工作经费的按时划拨,加强人才培养基地建设。(财政厅、发改委)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贯彻中央《决定》,实施《宁夏人才开发十年规划》,直接关系到人才强区战略的实施进程,关系到我区人才队伍建设的成效,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各地、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安排,扎实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把《决定》和《宁夏人才开发十年规划》提出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领导是关键。要按照“一把手”抓“第一资源”和“第一生产力”的要求,切实加强对人才工作的领导。要把人才工作放到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做到谋划事业发展同时考虑人才保证,制定工作计划同时考虑人才需求,研究政策同时考虑人才导向,部署工作同时考虑人才措施。要进一步充实人才工作力量,健全人才工作机构,合理分工,落实责任,抓紧开展工作。牵头单位要切实担负起统筹协调的责任,坚持重大问题主动协商、共同研究;其他责任单位要主动配合,积极参与,共同完成好所承担的任务。要建立目标责任制,将人才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

  (二)坚持党管人才,建立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要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人才工作新格局。坚持工作程序,统一政策出口,凡各成员单位草拟的需以自治区党委、政府名义上报、下发的人才工作文件或命名表彰的集体、个人名单,应报自治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再报自治区党委、政府审定。以部门名义出台的涉及全区人才工作的文件,应报自治区人才办备案。

  (三)制定计划,分步实施。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以《决定》和《宁夏人才开发十年规划》为指导,制定工作计划,明确目标要求,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体推进。制定工作计划要突出针对性,对人才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人才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提出工作进度,能解决的要尽快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也要限期解决;对人才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对策,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

  (四)加强督查,狠抓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对照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工作进度,切实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抓好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建立人才工作报告制度,各地、各部门特别是自治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定期向自治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人才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要上报好的经验和做法,以便及时推广,发挥示范作用。自治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及时收集掌握有关情况,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决定》和《宁夏人才开发十年规划》各项任务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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