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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主城区茶园—鹿角组团R标准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渝府[2006]89号

颁布时间:2006-04-27 16:06:40.000 发文单位:重庆市人民政府

市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重庆市主城区茶园—鹿角组团R标准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渝规文(2006)7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主城区茶园—鹿角组团R标准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位于巴南区南泉镇行政区域范围内。东起皂桷树—界鹿页岩砖厂一带,南至白鹤林、花溪河,西抵铜锣山山麓,北接茶园新区。同意其规划功能为以低密度居住为主的城市生态型居住区。

  二、同意该规划确定的总用地面积906.17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495.06公顷(含居住用地236.43公顷、公共设施用地42.34公顷、工业用地3.94公顷、道路广场用地79.02公顷、市政公用设施用地42.12公顷、绿化用地91.21公顷)、其他用地411.11公顷;规划总人口6万人(包括学生1万人)。

  三、在下一阶段规划设计中,要根据该规划确定的各项技术指标,结合现状编制专业规划;合理配置城市土地和空间资源,努力提高土地使用价值;加强对南山—南泉风景名胜区、传统民居及自然山体、水体的保护,保证轨道交通、公共设施、道路、公用设施及绿化用地;进一步完善交通组织,结合主城区综合交通规划,分级优化道路交通,合理确定停车站(港)、路面宽度及步行系统,注重规划地块与外部路网的衔接;按照有关技术规定落实电力、电信、给排水、燃气等管线走廊;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严格按照我市有关规定进行具体建设项目选址定点;加强污染防治,规划区内“三废”必须组织达标排放;把该标准分区建设成为生态环境优美、景色秀丽、配置完善的城市生态型生活居住区。

  四、严格执行本批复。请你局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加强规划控制和管理,保证各项规划要求得到落实。若需变动,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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