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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工作的意见

渝办发[2006]100号

颁布时间:2006-04-29 14:28:28.000 发文单位: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做好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工作,充分发挥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在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和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作用,切实维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经与有关方面协商并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工作的重要作用

  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和编码技术,对企业产品实施电子监管的全国性网络系统。该系统对入网企业的每一个产品标注数码信息,消费者可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终端等途径查验商品真伪;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可通过网络迅速掌握产品营销信息;执法部门可在第一时间掌握假冒信息。推广应用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对于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促进产品结构升级,鼓励企业争创名牌,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全市各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工作的重大意义,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重庆的高度,加大推广应用力度,切实将这项维护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好。

  二、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推动引导和企业自愿相结合、电子监控与技术设备相匹配、市内产品与市外产品相呼应、部门分工负责与各方协调联动相结合的原则,抓住重点产品,采取有力措施,分步深入推进,确保试点成功。

  (二)目标任务

  到2006年底,以食品、农资、建材产品为重点,组织800家生产企业入网;在城区销售网点布设信息查询终端500处;在重点乡镇和重点村“农家店”布设信息查询终端500处;在10000家农户布设“村村通”信息查询终端;完成质监系统市级执法打假指挥监控中心建设。

  到2008年底,以食品、农资、建材产品为重点,全市发展入网企业5000家;在城区销售网点布设信息查询终端1000处;在重点乡镇和重点村“农家店”布设信息查询终端1000处;在20000家农户布设“村村通”信息查询终端;建成质监系统市区两级执法打假指挥监控系统;启动执法部门信息化联动系统建设。

  到2010年底,全市适合加入电子监管网的企业全部入网,在全市城乡销售网点布设信息查询终端5万台以上,建成质监系统市区两级执法打假指挥监控系统,建成执法部门信息化联动系统。

  三、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大推广应用工作力度

  (一)积极动员市内生产企业入网。通过召开推广大会、发放推广资料等多种形式,积极做好企业入网的宣传动员工作。以我市食品、农资、建材产品为重点,积极鼓励和动员适合入网的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原产地域保护产品、出口免检产品、重庆名牌产品率先入网。对上述产品的生产企业,有关部门要主动上门讲解,消除企业顾虑。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在签约、赋码、购标、用码、监管码供应等各个环节遇到的困难。

  (二)研究制定鼓励支持企业入网的优惠政策。充分发挥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的作用,加大对入网产品的打假保护力度。将电子监管记录情况作为产品申报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原产地域保护产品、出口免验产品、重庆名牌产品的重要参考。对当年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记录良好的入网产品,可以减少日常监管频次,优先推荐申请各种质量奖励。对当年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记录良好的企业,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资质年审时,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简化程序。加强对入网产品生产企业的服务,帮助企业建立质量、计量、标准化体系。

  (三)对入网产品流通提供便利。对我市企业生产的产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把应用电子监管码纳入商业企业进货验收制度重要内容。对已使用电子监管码的产品,商业企业可以简化其他验收手续,有关部门可以减少监督频次。

  (四)努力提高入网产品的声誉。积极引导舆论,提高公众对入网产品的信赖程度。增强公众对入网产品的良好消费体验,使入网产品成为消费者的购物首选。充分发挥电子监管网在商品查验中的优势,使其成为批发、零售等各个环节的重要手段,使入网产品成为商家的进货重点。

  (五)引导外埠企业积极使用电子监管码。对已经使用电子监管码的食品、农资、建材等外埠商品,进入我市市场时简化有关手续。

  (六)严格入网产品监管,提高产品质量。做好入网产品服务和监管工作,进一步提高入网产品的质量。对于有不良电子监管记录的产品,要加强监督抽查和执法力度,做好处理整改工作。

  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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