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政发[2006]31号
颁布时间:2006-04-12 09:23:52.000 发文单位:兰州市人民政府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兰州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将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结合目标管理,加强督促检查和协调服务,以保证各项目标任务完成。
二○○六年四月十二日
附:兰州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目录
一、兰州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计划
二、兰州市2006年农村经济计划
三、兰州市2006年工业、能源、交通、通信和重点项目计划
四、兰州市2006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五、兰州市2006年对外贸易和利用外资计划
六、兰州市2006年高技术产业和科技发展计划
七、兰州市2006年招商引资(内联)项目计划
八、兰州市2006年环境(生态)保护和资源综合利用计划
九、兰州市2006年人口、就业、教育事业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