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办发[2006]10号
颁布时间:2006-03-07 15:20:05.000 发文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精神,市政府决定,成立北京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为市政府临时机构,待2007年10月本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各项任务完成后撤销。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刘志华 副市长
副组长:阎仲秋 市政府副秘书长
安家盛 市国土局局长
成 员: 张 工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于泓源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荣军 市监察局副局长
苏 辉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燕飞 市国土局副局长
冯可梁 市建委副主任
孙国升 市水务局副局长
陈泽星 市商务局副局长
崔建立 市工商局副局长
庄志东 市环保局副局长
贾太保 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局。今后,如需调整领导小组成员,由成员单位提出调整意见,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报组长批准后,由领导小组或办公室自行发文通知,并报市编办备案。
二〇〇六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