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政发[2005]8号
颁布时间:2005-02-28 13:29:32.000 发文单位:陕西省人民政府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进一步加大我省扶助贫困残疾人的工作力度,坚持数年为残疾人做实事、做好事,不断改善残疾人生活生产条件,切实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和水平,推动我省残疾人事业的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省政府决定,2005年为全省残疾人做好十件实事。
一、帮助10万名贫困残疾人解决温饱,对2万名残疾人进行职业和实用技术培训,指导0.6万名残疾人就业
实现《陕西省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计划》确定的目标,必须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将残疾人扶贫纳入各级政府扶贫规划,统一组织,同步实施;各级政府要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开展多种形式的扶残解困活动,帮助10万名贫困残疾人解决温饱问题;以实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为重点,采取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对2万名残疾人进行职业和实用技术培训,指导0.6万名残疾人就业。其中,省财政安排1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和实用技术培训。
二、在30个社区建设残疾人“温馨家园”
结合国家彩票公益金项目和创建全省社区残疾人工作示范区活动,在残疾人比较集中的30个社区中,建成残疾人“温馨家园”。内容包括建立社区残疾人活动室、康复站、残疾人按摩所(点)。主要开展社区残疾人状况和需求调查活动;开展盲人按摩进社区活动和残疾人文体活动;开展“万件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进社区”活动;开展社区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活动。省财政为创建残疾人“温馨家园”项目安排专项经费30万元。
三、完成10000名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
中国残联给我省下拨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专项经费48.6万元,省财政配套200万元,采取对贫困残疾人减免手术费用等多种办法,为全省10000名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
四、为1000名聋儿配发、优惠供应助听器
在全省范围内继续实施为聋儿配发、优惠供应助听器项目。中国残联给我省下拨专项经费59万元,省财政配套59万元,为全省1000名聋儿配发、优惠供应助听器。
五、为1000名残疾人配装假肢
继续实施为肢体残疾人配装假肢项目。中国残联给我省下拨专项经费58万元,省财政配套70万元,为全省1000名残疾人配装假肢。
六、改善20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住房条件
为改善农村贫困残疾人住房条件,中国残联给我省下拨专项经费106.25万元,省财政配套经费340万元,年内完成2000户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任务。市级政府要匹配一定经费,县(市、区)政府按1∶1比例配套经费,并制定相关优惠政策。
七、资助1550名贫困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和150名贫困残疾大、中专学生完成学业
中国残联给我省下拨专项经费113万元,省财政配套20万元,配合“中西部盲童入学项目”、“扶贫助学项目”、“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和“春雨行动”等扶残助学项目,在全省范围内资助1550名贫困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和150名贫困残疾大、中专学生完成学业。
八、开展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
省财政安排专项经费55.2万元,在全省21个县(市、区)开展“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病防治和康复工作。
九、创建国家一类省级聋儿康复中心
按照中国残联要求,到2005年上半年,各省级聋儿中心必须达到“一类中心”建设标准,中国残联、民政部、教育部将组织验收。为使省聋儿康复中心能够扩大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强化指导功能,真正建成辐射全省范围的技术资源中心和示范指导中心,省财政安排专项经费40万元,用于购置听力检测设备、语训设施和器材等。
十、建立省假肢及矫型器装配中心
省财政安排30万元,在省博爱医院设立假肢及矫型器装配训练基地,建成后每年可装配1000例假肢、2000件矫型器。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结合本地实际,加大扶助残疾人的工作力度,不断提升我省残疾人工作整体水平。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00五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