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府发[2006]53号
颁布时间:2006-05-12 11:02:20.000 发文单位:南宁市人民政府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南宁市邕江网箱养鱼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五月十二日
南宁市邕江网箱养鱼规划
为了加强水资源管理,保护邕江饮用水水源,维护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科学合理利用邕江的水域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南宁市邕江河段水体污染防治条例》和《南宁市河道与堤防建设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划。
一、基本情况
本规划的邕江河段,是指上游左江的上中、右江的白马至下游的横县六景镇道庄村之间的水域。
据统计,目前邕江河段共有网箱5000只左右,网箱面积14万平方米。2005年生产和供应商品鱼约6000吨,渔业总产值6000多万元。邕江网箱养鱼既是南宁市商品鱼的主要供应基地之一,为城市“菜篮子”的供应作出了一定的贡献,也为农民增收开创了新的渠道。但养殖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渣对邕江饮用水水源的质量有一定负面影响。
二、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在保护好邕江饮用水水源、不影响防汛和航运的前提下,对邕江网箱养鱼进行合理的规划布局,划分禁止网箱养鱼水域、临时许可网箱养鱼水域和许可网箱养鱼水域,对网箱养鱼实行区域控制和总量控制,从而保证邕江网箱养鱼既符合环保要求,又能够保持渔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三、基本原则
(一)规划、控制相结合的原则。以保护邕江饮用水水源安全和防汛安全为原则,对邕江网箱养鱼通过实施规划,实行限制发展。对不符合区域布局及养殖密度较大的养殖场所进行必要调整。
(二)一次规划、分步到位的原则。实行“基本稳定,必要调整,逐步减少”的策略。
四、规划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十一条。
(二)《南宁市邕江河段水体污染防治条例》第六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
(三)《南宁市河道与堤防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四)《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水环境功能区划的通知》(南府发(1996)145号)。
五、区域布局
(一)禁止网箱养鱼水域下列河段为禁止网箱养鱼水域:
1.三岸大桥至白沙大桥两岸水域。
2.河南水厂下游300米(从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志牌起)至中兴大桥南岸水域。
3.铁桥至水文监测站抽水泵房上游440米的北岸水域。
4.老口环保自动监测站下游200米、上游2000米北岸水域。
5.三津水厂取水口下游300米(沙井乐贤村冲口)至三津水厂上游2400米(太阳岛)南岸水域。
6.各港口区水域内。
7.渡口上、下游各100米内的水域。
8.桥梁上游300米、下游100米内的水域。
上述禁养水域涵盖了全市河南、西郊、陈村、中尧、西津五大自来水厂取水口,对全市饮用水水源将起到有效的保护。
(二)临时许可网箱养鱼水域
下列河段为临时许可网箱养鱼水域:
三岸大桥至太阳岛之间除禁止网箱养鱼水域以外的水域。
临时许可网箱养鱼区域内现有网箱2600只,42000平方米,在现有规模的基础上减少25%,总量控制在2000箱之内。
(三)许可网箱养鱼水域和控制总量
下列水域为许可网箱养鱼水域:
1.三岸大桥以下的下游水域。
2.三津水厂上游2400米(太阳岛)以上的上游水域。
其中:
(1)太阳岛起至三江口现有网箱100只,4000平方米。规划维持现状。
(2)左江河段现有网箱900只,36000平方米。规划维持现状。
(3)右江河段现有网箱930只,37200万平方米。规划维持现状。
许可网箱养鱼区域共规划许可网箱1930只,77200平方米。基本维持现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为了保证邕江网箱养鱼规划及管理制度的顺利实施,成立南宁市邕江网箱养鱼规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协助分管农业的副秘书长担任组长,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公安局、南宁海事局有关领导以及西乡塘区、江南区、青秀区、良庆区和邕宁区人民政府分管农业的副区长为成员,负责邕江网箱养鱼规划的实施工作。
(二)明确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南宁市邕江河段水体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邕江网箱养鱼的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城区渔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市渔业主管部门及其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指导和协助。
(三)依法治渔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全面推行养殖水域滩涂使用证制度。牢固树立可持续发展的观念,大力提倡和发展生态型养殖业。在保护与合理开发资源的前提下,促进渔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