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办发[2002]014号
颁布时间:2002-09-05 15:59:59.000 发文单位: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
各区、市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党委(党组),中央、省驻青各单位党委(党组),青岛警备区党委:
经市委领导同志同意,现将《青岛市总工会关于加强社区工会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望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
2002年9月5日
青岛市总工会关于加强社区工会工作的意见
(2002年8月30日)
为加强社区工会建设,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社区两个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下简称《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青岛市社区建设规划》,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社区工会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加强社区工会工作的重要性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以及城市社会管理重心不断向社区转移,社区管理服务人员、个体工商户、非公有制企业职工、下岗职工以及外来打工者等社区各类劳动者日渐增多。按照“哪里有职工,哪里就应建立工会”的原则,通过建立社区工会,把社区内各类劳动者吸收到工会组织中来,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和管理,依法代表和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组织现实而紧迫的任务。各级党委和工会组织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从促进工会组织群众化、民主化、法制化建设的需要出发,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社区工会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积极推动社区工会组织建设,全面发挥工会组织的职能作用,维护社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推进社区两个文明建设,促进社会稳定。
二、加强社区工会组织建设的目标和任务
社区工会是指在社区居委会和居民小区及其辖区内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按照《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基层工会组织。
社区工会组织建设的目标是:把社区工会建设成为组织健全、职责明确、制度完善、依法维权、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
(一)建立健全社区工会组织
1、社区工会会员的管理。社区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劳动者,经本人申请和工会组织审核批准,均可加入工会为会员;已离开原单位成为社区职工的会员,可将会员关系转入社区工会组织。坚持会员组织关系随劳动(工作)关系流动的原则,即职工劳动(工作)关系在哪里,会员组织关系就在哪里。
2、工会的组织形式。社区内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有会员25人以上的(含25人,下同),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25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还可以建立工会分会和工会小组。
社区工会组建形式主要分为三类:一是以社区居委会或居民小区为基本单位,组建社区工会委员会或小区工会委员会;二是以行业归类组建社区行业性工会联合会或联合基层工会委员会;三是社区内各类经济组织和社区居委会相结合,组建社区联合基层工会委员会。
在建立社区工会的同时,要建立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或选举工会经费审查委员和女职工委员,逐步建立健全劳动法律监督组织等专门工作机构。
社区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须按照《中国工会章程》规定,通过召开社区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工会组织批准。社区基层工会组织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其工会主席为法定代表人。社区工会的合并或撤销,必须经上一级工会组织批准。
3、社区工会组织的管理体制。社区工会实行属地化管理,接受社区居委会党组织和街道工会(工作)委员会双重领导,以社区居委会党组织领导为主。辖区内无上级主管工会的基层工会组织由社区工会或街道工会领导,各区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驻辖区内已有上级主管工会的基层工会组织,原领导体制不变。
(二)健全社区工会领导班子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选好配强社区工会领导班子,把那些有事业心、责任感,办事公道,热爱工会工作,对职工群众有深厚感情的会员选配到领导班子中来。以社区居委会为依托组建的基层工会,其工会主席可由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或党务工作者兼任。
(三)社区工会经费的来源
按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社区工会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配合社区党组织加强对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组织职工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广大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
(二)指导辖区内无主管部门的单位组建工会;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指导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加强劳动法律监督和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积极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女职工的特殊利益。
(三)协助有关方面做好滞留在社区内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工作,加强与社会各方面联系,沟通劳动力需求信息,努力为再就业人员做好服务工作;做好社区职工生活保障工作,认真实施职工送温暖工程,协助有关部门作好扶贫帮困工作。
(四)围绕社区的中心工作,组织和发动职工积极开展经济技术创新、技术协作和业务培训等活动,开展健康有益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丰富社区职工的业余生活,推进社区两个文明建设。
(五)搞好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参与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积极参加“三同时”(新建、扩建、技术改造工程中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审查验收工作,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六)依法做好对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
四、切实加强对社区工会组织建设的领导
(一)坚持以党的建设带动工会建设的原则。各级党组织要把社区工会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将其纳入社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规划和考核目标,协调社区工会与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及时帮助解决社区工会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和支持社区工会工作,为社区工会组织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努力发挥上级工会代表下级工会的作用。街道工会(工作)委员会是所属基层单位工会组织的领导机关,要重视履行上级工会代表下级工会的职责,通过各种渠道在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中发挥作用,主动承担基层工会干部难以承担的维权任务。要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干部双重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组通字[1991]35号)精神,协助基层党组织管理社区工会干部,不断增强基层工会组织的活力。
(三)加强对社区工会工作的指导。社区工会组织建设是一项新生事物,各区市总工会要大胆探索社区工会的组建形式、开展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深入社区调查研究,抓好试点工作,认真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以点带面,稳步推进,不断提高社区工会工作的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