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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浙政办发[2003]6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社区老龄工作的意见

甬政办发[2004]132号

颁布时间:2004-07-04 10:44:22.000 发文单位: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老龄办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城市社区老龄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3]67号),是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对城市社区老龄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性文件。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社区老龄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扎实推进城市社区建设,构筑城市社区为老服务体系,增加对社区为老服务设施建设的有效投入和对有资源的整合利用,发挥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的职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保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确定的居家养老为主的养老模式的实现,让老年人在方便、舒适、欢乐、祥和的环境中安享晚年,共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成果,激发广大老年人在社区建设中积极参与“三个文明”建设的热情,为社会进步发挥余热。

  二、推进“3587工程”的目标要求

  省政府提出的社区老龄工作“3587工程”,即在社区建立3个组织、5个服务网络、8项工作任务、7条工作标准,是社区老龄工作规范化建设的目标。我市初步实现老龄工作规范化社区创建活动的目标是:以“3587工程”为基本内容,在2003年各县(市)、区调研和试点的基础上,力争通过3年努力,使全市85%以上的社区基本达到老龄工作规范化目标。2004年全面推开社区老龄工作“3587工程”,争取40%的社区进入老龄工作规范化社区行列,2005年累计达70%以上,2006年累计达85%以上。在社区建设基础较好、有条件的区(市),应加大社区老龄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步伐和力度,率先实现目标;条件尚差的县(市)、区,从实际出发,本着需要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有序地开展社区老龄工作“3587工程”。

  三、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准备阶段(2004年1月至3月)。

  这一阶段的任务是总结去年试点经验,摸清各街道(乡镇)所属社区的基本情况,统一认识,拟定方案,通过培训、现场交流会等形式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第二阶段:实施建设阶段(2004年3月至2006年10月)。这一阶段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提出的城市社区老龄工作“3587工程”,通过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全面推开。要利用社区建设中的现有资源,充分拓展为老服务的内容和项目,积极发挥各涉老职能部门和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的作用,构筑社区为老服务五大网络:

  1.养老保障网络。主要依托劳动、民政等在街道(乡镇)和社区建立的社会保障和救助服务站为组织机构,完善养老保障和服务。

  2.医疗保障网络。市卫生局要按照《2003——2004年宁波市老年人社区卫生服务实施意见》(甬卫发[2003]152号),抓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点)的建设,强化对老年人的社区卫生服务,建立和完善老年人健康档案并发挥作用。

  3.生活照料网络。不断完善生活照料服务体系,培育和发展市场化的服务系统,如81890服务平台、求助热线电话等。对生活困难的需要生活照料的老年人,宜采取政府买服务、社会参与结对、低偿、无偿等解决方法。同时,各社区要因地制宜大力开展邻里互助、爱心门铃、爱心服务卡、敬老包月卡等形式,构筑社区为老服务体系。在社区公益性就业岗位开发中,应将为老服务列入公益性就业岗位。

  4.文化教育网络,组织老年人兴趣爱好小组,发挥“星光老年之家”等老年活动室阵地作用,保证日常活动正常进行。经常组织开展老年文艺、娱乐、教育、体育健身等活动。文化、体育、教育部门应加强对社区老年人参与社区文化体育教育活动的指导。

  5.权益维护网络。宜在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内设立法律服务站,有条件的社区也可设站,对老年人法律咨询要服务到位,对侵害老年人权益的案件依法及时处理,对困难老人合法权益受损,应给予法律援助。结合社区思想政治工作,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普法宣传工作。

  (三)第三阶段:总结验收表彰阶段(2004年、2005年、2006年10月至11月)。

  在2004年至2006年三年内的每年10至11月按照年度目标,由各县(市)、区做好“3587工程”进度考核验收,市老龄办进行抽查验收,总结经验。2005年10月或2006年10月表彰一批老龄工作先进社区。

  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按照三个阶段的工作步骤,制定具体的实施贯彻意见。

  社区老龄工作“3587工程”验收标准:达标社区必须建立3个组织、建成有效的社区为老服务网络,社区老龄工作基本制度完善,社区老年人基本情况清楚,社区老龄工作档案资料成册可查,“3587工程”主要内容在合适的场所上墙。

  四、社区为老服务设施和经费的投入

  (一)加大社区托老所建设。托老所为短期接待老年人托管服务的社区养老服务场所,设有生活起居、文化娱乐、康复训练、医疗保健等多项服务设施,分为日托、全托、临时托等。加强街道、社区托老所建设是实现居家养老的现实客观需要。各地应将社区老年福利设施列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由各级政府牵头,加大投入,力争三年内在辖区内基本形成统筹规划、科学布点、规范管理、有序发展的托老服务网络。坚持以需求为导向,立足长远,大力推进托老所建设,街道办事处要创办一所以上可以基本满足辖区老人入托需求的托老所。政府要加强现有社会资源的整合利用,扶持有条件的社区创办社区托老所,托老所的运行和管理要大胆探索创新,面向市场,引导托老事业的产业化发展。规划、建设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尽快制定在新建的小区内将老年人综合福利服务设施列入配套的公共设施的标准和政策措施。市财政对市五区(不含鄞州区)所属街道新创办的托老所,视情给予适当的补助。

  (二)各县(市)、区财政应建立社区老龄工作专项经费。投入的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居家养老和建设为老服务生活照料网络以及对经济困难老人需要生活照料的资金补助。市财政对已建立社区老龄工作专项经费的市五区给予适当补助。

  (三)市财政对市五区(不含鄞州区)开展社区老龄工作“3587工程”已达标的社区给予表彰奖励。

  五、加强对社区老龄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社区老龄工作是社区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政府应将社区老龄工作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整体规划和议事日程中;市、县(市、区)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宜吸纳各级老龄委办公室作为成员单位,同时,把“3587工程”作为加强社区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社区工作年终目标考核,加强对社区老龄工作领导和协调。

  (二)各级老龄工作机构,要积极发挥“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参谋助手”的职能作用,加强与社区建设工作机构的联系,协调配合,整合资源,形成合力。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支持社区老龄工作,街道(乡镇)对“3587工程”应有具体计划,保证我市如期达到社区老龄工作规范化目标。

  二00四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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