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06-01-25 14:36:18.000 发文单位:黑龙江省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牡丹江市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两节”期间的安全工作,确保全市人民过上一个欢乐、祥和、安宁的节日,现就做好“两节”期间安全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乡镇、各部门要立即成立 “两节”期间安全工作领导机构,要配置精干力量,作到反应快速,切实管用;要制定简洁明了、便于操作的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主体,层层落实责任。并于1月 27日前将“两节”期间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及应急预案上报安监局。
二、要排查隐患,整改到位
各乡镇、各部门要将市领导检查乡镇和市直各单位所查出的隐患及时汇总,采取有效措施,彻底整改。围绕7项专向整治工作抓好推进和落实,并将整改情况向安监局反馈,如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说明原因并制定限期整改方案。
三、严格执行值班值宿制度
各乡镇、各单位要加强“两节”期间值班值宿制度。要有切实可行的人员安排表,要有领导亲自带班,并将值班值宿安排表于1月27日上报市委办、政府办、安监局,以便于检查和抽查。
四、确保信息畅通,反应及时
各乡镇、各部门要制定本部门信息报告机制,主要领导及值班值宿人员要24小时开通手机,形成联系网络。如出现安全事故,第一时间报行业主管部门;公安、消防、交警、文化、质监、建设、 电业等行业主管部门第一时间报市委办、政府办及安监局。任何单位、个人不准瞒报、漏报 、拖延。
五、加强纪律,严格检查
各乡镇、各部门要严守值班纪律,严禁值班期间饮酒、打牌及从事其他无关活动。市委、市政府在“两节”期间将派出若干个检查组进行明查暗访。采取检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及值班值宿情况,尤其是领导带班情况进行检查;对安全工作落实不利,值班值宿漏岗、脱岗、领导不在岗等情况在全市进行通报,并对主要领导、带班领导和相关人员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