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06-06-22 15:28:09.000 发文单位: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了贯彻《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旅游市场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构建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依法监管的旅游长效管理机制,现将《规定》所涉部门的主要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见附表)。各部门应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抓住关系全局、具有制度性建设的关键环节做好落实工作,于2006年年底前完成各项任务。对涉及面宽、内容复杂的基础性建设工程,需要从政策上进行统一、协调的任务可适当延长时间。此项工作任务分解列入省政府督办项目,具体工作由省打击旅游市场“四黑”综合整治工作办公室负责督办落实。
附:落实《规定》任务分解表
二○○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附:
落实《规定》任务分解表
责任单位 |
主要任务 |
参与单位 |
省旅游局 |
研究编制全省旅游业总体发展规划、区域发展规划、专业性详规 | 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
提出全省旅行社的总量和区划布局 | ||
实行旅行社计分考核制 | ||
建立旅游合同和旅游行程表网上备案系统 | 省工商局 | |
实行旅行社、导游人员一体化管理 | ||
制定旅行社和导游人员自律公约及服务标准 | 相关行业协会 | |
对旅游经营实行税控管理 | 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物价局 | |
编制旅游消费项目和旅游团队推荐线路 | 省交通厅、省工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物价局 | |
编制旅游经营目录 | 省交通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物价局、相关行业协会 | |
出台“一卡通”支付方式和银行信用结算实施方案和相关办法,建立全省“一卡通”统一结算系统和行政、税收监管网络 | 省法制办、省金融办、省物价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 | |
建设旅游诚信网络系统 | 省信息产业局 | |
制定和公布旅游经营服务标准 | 省交通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物价局、省民宗厅、相关行业协会 | |
省工商局 |
制定海南省开展治理旅游系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加强旅游市场监管,治理旅游系统商业贿赂 | 省监察厅、省公安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旅游局、省物价局 |
省交通厅 |
编制全省旅游客运运力总量年度控制计划 | 省旅游局 |
实行旅游客运汽车驾驶人员计分考核管理 | 省旅游汽车协会 | |
制定旅游客运车船公司和旅游客运汽车驾驶人员自律公约和服务标准 | 省旅游汽车协会 | |
省物价局 |
完善和规范旅游市场明码标价,建立健全旅游价格公示制度, | 省旅游局 |
认定、公布最低成本价,制定最高调控价,对旅游星级饭店客房价格实行政府宏观调控 | 省旅游局 | |
对游览参观点门票和特种旅游项目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其他旅游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和政府指导价管理相结合 | 省旅游局 | |
制定旅行社价格行为规则,公布旅行社组接团成本信息和合理价格信息,制定旅游线路参考价格 | 省旅游局、省旅游协会 | |
制定旅游客运汽车客运政府指导价标准 | 省交通厅 | |
省通信管理局 |
建立全省统一的旅游咨询投诉受理电话 | 省旅游局 |
省招商局 |
制定引进旅行商落户海南的优惠政策 | 省旅游局 |
省法制办 |
制定实行旅游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工作方案,推进旅游行政执法改革 | 省旅游局、省物价局、省工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交通厅、省民宗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