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卫发[2008]35号
颁布时间:2008-03-20 11:48:22.000 发文单位:贵州省卫生厅
各市(州、地)卫生局,省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卫生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加大治理商业贿赂的治本力度,确保全省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扎实推进,根据中央、卫生部和省2008年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部署,现对继续深化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性
商业贿赂既是滋生腐败的温床,也是腐败的表现形式。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仅破坏了医药购销秩序,而且严重腐蚀了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党的十七大强调指出,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全党同志一定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
在新的时代条件下,面对国际国内形势,必须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真抓实干,改革创新。既要强化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好当前的各项工作,又要进一步坚定信心,树立长期斗争的思想,把反腐倡廉贯穿于卫生改革与发展事业的全过程,有力促进卫生事业的科学、健康、有序发展。
二、进一步深入推进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党的十七大提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我们必须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着力抓好治理医药购销领域长效机制的建设、监督和落实,进一步深化专项治理工作,为卫生改革与发展创造良好的行业作风和社会环境。
(一)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卫生部、省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精神。
今年,中央、省对治理商业专项工作进行了部署。卫生部根据中央的精神,结合行业工作的实际,召开了2008年全国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具体部署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必须认真传达学习,深刻领会,让职工人人参加学习,人人有所提高,人人参与治理,保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二)继续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坚定信念,增强自律。
教育是基础,宣传教育工作要贯穿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始终,要增强实效性、针对性。要围绕理想信念、职业道德、党纪政纪、法律法规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促使卫生从业人员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定信念,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增强法制意识,严格遵纪守法,自觉依法办事,在思想上筑起抵制商业贿赂的牢固防线。
(三)加强长效机制建设,着力抓好制度的完善和落实。
深入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制度建设是长效机制的关键。卫生厅将陆续印发贯彻执行中央、卫生部和省长效机制建设有关法规文件的具体实施办法,健全、完善制度,适时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抓好制度的执行和落实,真正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今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制度的落实。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卫生部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卫生行政部门都要制定完善政务公开目录,规范公开形式,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医院要普遍实行院务公开,抓好对社会、对患者和对医院内部干部职工三个层面的公开,重点是收费、医疗服务信息公开。二是扎实推进药品、耗材和医疗器械的集中采购工作,要全面推行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切实降低药品价格,规范医疗机构采购行为。三是认真落实《处方管理办法》,规范处方管理、促进合理用药,采取有效措施杜绝违规“统方”,防止不正当交易行为。要对《处方管理办法》的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四是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卫生厅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后,制定了具体的实施办法,今年将进一步加强与司法机关的联系,根据查实掌握的情况,向社会公布不良记录企业名单,依法取消其两年内在贵州省的投标资格,震慑行贿企业和人员。五是认真贯彻执行《医疗卫生机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办法》,规范受赠受助行为,既积极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又有效避免变相的行贿受贿行为。六是制定落实经济和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的实施办法。完善制度,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保证资金运转的健康和安全。七是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护士条例》、《卫生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以医院管理年活动为载体,以医院等级评审、医务人员资格认证为契机,深化医德医风建设。要将医德医风状况与医务人员的岗位聘用、绩效工资、晋职晋级、评先评优等直接挂钩,充分发挥制度的约束和激励作用,不断提高广大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促进医务人员廉洁从业。
(四)加强监督管理,全面部署,突出重点。
制度的健全十分重要,但抓好制度的落实更为重要。加强监督管理是深入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关键。监督工作既要立足长远,全面部署,不留漏洞;又要着眼当前,突出重点,加紧防范。在当前情况下,卫生行政部门要依照制度重点加强对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资金运转等的管理和监督;医疗卫生机构要依照制度重点加强对药品设备采购、基建工程、处方、财务等的管理和监督。
(五)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决惩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要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和治本功能。继续严肃查办医药购销领域的顶风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查处拒不自查自纠而又性质严重、情节恶劣的案件。进一步拓宽案件信息与举报渠道,及时发现线索,深入调查。要加强与当地纪检监察、检察、工商等执纪执法部门协调配合,形成查办案件的整体合力,突破重大案件。对于查处的重大典型案件,依纪进行公开曝光,力争查一案、教育一片,以案说法,警钟长鸣。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治理医药购销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振奋精神,坚定信心,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加强领导,“机构不撤、人员不散、力度不减”, 树立长期治理的理念。要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与业务工作同研究部署、同检查考核,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确保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积极稳妥、扎实有效、依法有序推进,切实取得新成效。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