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规办发[2003]16号
颁布时间:2003-05-13 00:00:00.000 发文单位: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
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今年的工作,现将《2003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本部门、本地区实际,特别是当前全国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的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2003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
2003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精神,做好2003年的整规工作,现提出以下工作要点。
一、进一步明确整规工作目标和指导思想
2001年4月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全面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紧紧抓住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对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先后组织开展了十几个方面的专项整治活动,有力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净化了市场环境。同时,积极探索治本之策,不断完善市场监管和执法体系,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制度建设。两年来,经过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市场经济秩序混乱的状况初步改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尽管市场经济秩序开始趋于好转,但一些地区和领域市场经济秩序混乱的问题仍然严重,地方保护、部门分割和行业垄断现象依然存在,煤矿、交通等领域安全生产形势还相当严峻,特别是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资等坑害群众的事件时有发生,财税、金融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还比较严重,土地市场和建筑市场中的违法违规问题在社会上反映强烈,文化市场上非法书刊、音像制品等侵权盗版行为屡打不止。这些问题不仅严重影响国民经济健康运行,给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而且影响投资环境改善,败坏国家信誉和改革开放的形象。
党的十六大和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必须坚持不懈地进行下去。本届政府任期内,这项工作的目标是:相关的法律和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和完善,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水平显著提高,社会信用体系的框架和运行机制初步建立,市场经济秩序总体上要有根本好转。为实现上述目标,2003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继续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进一步突出“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继续开展专项整治斗争,加大治本工作力度,加快建立诚信体系,加强制度和法制建设,进一步巩固扩大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成果。
当前,尤其要集中各方面力量,全力抓好与防治非典型肺炎密切相关的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方面的各项工作。
二、突出重点,扎实做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
2003年的工作要和五年目标有机结合起来,把治标和治本有机结合起来,特别是要确保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等治本工作在今年取得明显进展,为今后几年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为此,重点要抓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把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资等重点商品违法行为作为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今年,要在全国组织开展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为重点的食品专项整治。这项工作由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公安部、农业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海关总署等部门配合。各地要从本地区实际出发,确定整治重点,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取缔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的行为。在开展食品专项整治的同时,要建立健全严格有效的市场准入制度,完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确保人民群众食品安全。要引导新闻媒体积极宣传好的典型和做法,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予以曝光。药品专项整治,继续由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负责。农资专项治理,继续由农业部牵头负责,今年一定要彻底解决“毒鼠强”问题,公安部等有关部门要全力配合支持。
(二)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组织开展新的专项整治活动。今年要由建设部、商务部、质检总局、信息产业部、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开展房地产市场、汽车市场、建材市场、通信产品和服务市场、价格秩序等专项整治活动。房地产市场要重点整治违规开发、建筑质量低劣、虚假广告、面积短缺、合同欺诈、中介市场混乱以及房屋拆迁、物业管理服务不规范等问题。汽车市场要重点整治地方保护、假冒伪劣零部件、维修市场和二手车(报废车)交易中的混乱等问题。建材市场要重点整治“地条钢”、劣质水泥以及有毒有害、危害人身健康的装饰装修材料等。通信产品和服务市场要重点整治和规范产品质量不合格、价格无序竞争、阻碍互联互通、售后服务质量差等问题。价格秩序要重点整治涉农价格、教育收费、医疗收费和药品价格等。各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制订专项整治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使这些领域的市场秩序有明显好转。
(三)对已经开展的各项专项整治,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并作为经常性工作继续抓紧抓好。继续严厉打击走私违法犯罪活动,规范进出口秩序,打击偷税、逃税、骗税,打击非法传销和变相传销,进一步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打击假冒商标及标识、包装侵犯专利权、虚假广告和制售假发票、假证件,打击非法印刷业、侵权盗版,制售非法出版物,整顿会计、审计、咨询、质量鉴定等经济鉴证服务市场,整顿集贸市场和加油站及其税收,整顿建筑市场秩序,整顿土地市场和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整顿地图市场秩序,旅游市场打假打非等专项整治活动,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防止反弹,并注意及时总结整治经验,使其逐步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安全生产工作,要按照今年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抓好落实。
(四)加强全社会的诚信和职业道德教育,形成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在全社会范围内,大力开展诚信教育,树立守信为荣,失信为耻的社会风尚。各级政府要带头讲诚信,廉洁公正、有诺必践,提高公信力,取信于社会,做诚信的表率。要组织企业开展重合同、守信誉、依法经营的活动,倡导经营者文明经商,形成有效的行业自律。要发挥各级消费者协会等社会服务组织和新闻媒体的作用,组织开展讲座和宣传,帮助消费者掌握防欺诈、识别假冒产品的基本知识,要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中宣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公民诚信教育活动,并与普法教育结合起来,增强公民的诚信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观念。
(五)加快建立社会信用体系,构筑良好的社会信用基础。要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推动、规范、监督、服务作用,做好基础性工作。工作已经起步的,要总结提高;凡具备条件的,要加快推进。各部门和行业都要根据业务特点,在今年5月底前提出本部门、本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目标,提出分类等级和标准,并逐步建立信用档案。各地区也要有相应的规划。在此基础上,全国整顿办要拿出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制订信息披露和征信标准方面的规范。
(六)继续加强法制建设,不断完善执法机制。要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加快有关法律法规的制订、修改和废止工作,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提供法律保障。要加快研究解决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的衔接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出台司法解释,解决对犯罪分子惩罚过轻、犯罪成本太低的问题。同时,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切实做到依法办事、严格执法。要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总结一些地方综合行政执法的经验,继续推进文化、城管、经济等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按照自愿的原则,扩大试点范围,着力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有权无责、权钱挂钩的问题。
(七)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政府采购制度、价格公示制等,以确保政务公开、公正、高效。要综合运用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手段进行管理,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行政权,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还要充分发挥商会、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在披露信息、反映问题、内部自律和处置违法失信会员方面的教育、监督作用,约束企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八)积极推动流通现代化,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健全市场监管网络。要继续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改革传统落后的流通方式,提高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建立健全现代市场体系。要以信息化推进市场监管职能的拓展,已经建成的电子监管系统要尽快实现全国联网,并加快相关部门之间的互联互通,确保监管信息的实时共享。要运用先进技术,努力创新市场监管方式,继续推进和完善“金关”、“金税”、“金卡”、“金盾”等监管信息系统的建设,有效遏制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三、切实加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组织领导
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直接关系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直接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事关国家存亡、民族兴衰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成败。各部门、各地区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进一步加强领导,转变工作作风,严格纪律,求真务实,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各项责任制。要继续坚持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坚持省长、市长负责制,分管领导具体抓,把各项工作和责任落到实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指定专人、有相应的机构抓整规工作。各地区必须建立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和相应的工作手段,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场所四落实。全国整规办要跟踪了解各地整规工作的重要情况。当前,为做好防治“非典”工作,各地要特别加强对医药市场的监管,对防治用品、药材、用具、器械等,要保证质量,稳定价格,并保持市场的稳定。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对那些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乱开处方乱涨价的行为一定要狠狠打击。对工作不力的,要依法依纪追究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对今年列入全国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要按照统一部署,协同作战,合力搞好。其他的专项整治工作,由牵头部门负责,建立部际协调机制,密切配合。各级整规机构要继续坚持大要案督办制度,组织开展跨区域违法犯罪的专项整治联合行动。
(三)加强基础建设,提高工作水平。有关部门和各级整规机构要十分注重基础工作,加强队伍建设。要积极组织开展相关的理论研究,从体制上、机制上研究市场经济秩序的一些深层次问题,把握客观规律性,研究提出治本对策,推动工作不断上台阶。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注重调查研究,发现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工作深入开展。还要通过多种方式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干部的业务素质,努力适应新的形势和工作需要,切实做好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