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课程:真账实训纳税实训招生方案免费试听 初当会计岗位认知会计基础财务报表会计电算化

 综合辅导:会计实务行业会计管理会计审计业务 初当出纳岗位认知现金管理报销核算图表学会计

您的位置:首页>实务操作>初当会计>工商税务> 正文

集体土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

2009-10-12 9:9 读者上传 【 】【打印】【我要纠错

  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规定,目前不少地方为了GDP业绩,违反国家土地法规定,集体土地未依法征用为国有土地,即以出租方式低价招商引资,由于收取租金的是代表集体企业的村委会等经济组织,导致税务机关难以征收税款,因此财税[2006]5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

  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由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但我们注意到,产税并没有相应的转移,依然有实际收取租金的单位或个人缴纳。也即纳税人依然是代表集体企业的村委会等组织。

责任编辑:zoe
发表评论/我要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