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付合法原则。
收付合法原则,是指各单位在收付现金时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这里所说的合法有两层涵义:一是现金的来源和使用必须合法;二是现金收付必须在合法的范围内进行。
(2)钱账分管原则。
钱账分管原则,即管钱的不管账,管账的不管钱。它指经管现金的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收入、支出、债权债务账簿的登记工作、稽核工作和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经营收入、支出、债权债务登记工作的会计人员,不得兼管出纳账登记工作、现金的收付工作和现金的保管工作。
(3)收付两清原则。
为避免在现金收付过程中发生差错,防止收付发生长款、短款,现金收付时要做到复核,不论工作多忙、金额大小或对象熟生,出纳人员对收付的现金都要进行复核或由另外一名会计人员复核,切实做到现金收付不出差错;要做到收付款当面点清,对来财会部门取交现金的人员,要督促他们当面点清,如有差错当面解决,以保证收付两清。
(4)日清月结原则。
日清月结是出纳员办理现金出纳工作的基本原则和要求,也是避免长款和短款的重要措施。
所谓日清月结,就是出纳员办理现金出纳业务,必须做到按日清理,按月结账。即对每天发生的现金收付业务,要记入现金日记账,结出每天的库存现金余额,并把账面现金余额与实际库存现金余额核对,保证账实相符。现金日记账每月至少结一次账,业务多的可十天或半月定期结一次账,并与其他有关账面核对,看账账是否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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