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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开具代扣代缴凭证

2009-4-15 11:45  【 】【打印】【我要纠错

  问题:我公司把工程的一部分分包给另一公司,现我公司应如何开具代扣代缴凭证给此公司?

  解答: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先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缴纳相关税费,其中包括代扣代缴分包金额相关税费。如分包给企业需代扣代缴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企业所得税由分包方自行到劳务发生地或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总承包业户履行代扣代缴税、费义务时,按各区、各工程项目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给分转包业户。作为分转包业户收到《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后,向总承包人支付分包金额的相关税费,分包方向总包方开具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领购的《建筑业统一发票》。已由总包方代扣代缴的税费不重复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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