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不同法人的母子公司之间支付服务费用如何处理?
【解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母子公司间提供服务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086号)规定,在中国境内,属于不同独立法人的母子公司之间提供服务,应按照独立企业之间公平交易原则确定服务的价格,作为企业正常的劳务费用进行税务处理。母公司应作为营业收入申报纳税;子公司应凭与母公司签订的明确规定提供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及金额服务合同(协议)或服务分摊协议、发票等与税前扣除该项费用相关的材料,作为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企业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支付的服务费用不得税前扣除。
责任编辑:zo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