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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保证金返还的个税处理

2009-8-17 10:32  【 】【打印】【我要纠错

  【问题】

  单位每个月扣员工的业务保证金,年底按完成任务比例返还,这个怎么算个税?平时每个月工资不超过2000,不涉及个税,年底要是返还3000~4000元,计入返还当月,还是平均12个月?

  【解答】

  《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二、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三、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是于支付时代扣代缴,因此,贵公司每月按工资的20%扣业务保证金,年底按完成任务比例返还的形式支付给个人,那么应于支付给个人时并入支付当月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在此并没有可以分配到12个月的特殊规定。但如果符合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范围,可按此办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且该办法一年中只能适用一次。否则,则不能适用该办法。

责任编辑:z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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