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奖金的种类。
我国目前实行的奖金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根据不同的标准,奖金可分为不同的类别,其中有的相互交叉。
①根据奖金的周期划分,有月奖、季奖和年度奖。
②根据在一定时期内(一般指一个经济核算年度)发奖次数划分,有经常性奖金和一次性奖金。
经常性奖金。指按照预定的时期,对日常生产、工作中超额完成任务或创造优良成绩的职工给予的例行奖金,一般可以是月奖或季度奖,如超产奖、节约奖等。经常性奖金应预先规定奖励条件、范围、标准和计奖期限等,使职工心中有数。经常性奖金按规定应列入工资总额。
一次性奖金。是对做出特殊贡献的职工进行的不定期奖励,如劳动模范奖。又如为攻克某种产品的质量问题,突击完成某一项机器设备大修任务或其他紧迫的重要任务等而设立的奖金。
③根据奖金的来源划分,可分为由工资基金中支付的奖金和非工资基金中支付的奖金。例如节约奖,是从节约的原材料、燃料等价值中提取一部分支付的奖金。
④根据奖励范围来划分,有个人奖和集体奖。凡由个人单独操作并可以单独考核劳动定额和其他技术经济指标的,实行个人奖;凡是集体作业不能对个人单独加以考核的,则以集体为计奖单位,实行集体奖。
⑤从奖励的条件区分,有综合奖和单项奖。
综合奖。是以生产或工作中多项考核指标作为计奖条件的奖金形式。其特点是对职工的劳动贡献和劳动成绩的各个主要方面进行全面评价、统一计奖、重点突出。具体办法是把劳动成果分解成质量、数量、品种、效率消耗等因素,每一因素都明确考核指标以及该指标的奖金占奖金总额的百分率或绝对数,只有在全面完成各项指标的基础上提供超额劳动的,才能统一计奖,如百分奖等。
综合奖的优点是考核指标比较全面,应用范围较广,既能鼓励职工重点克服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又可保证全面完成任务。综合奖的主要缺点是:考核的指标较多,难以对每个职工的劳动作出综合评价,因而在奖金分配上容易出现平均主义。
单项奖。是以生产或工作中的某一项指标作为计奖条件的奖金形式。其特点是只对劳动成果中的某一方面进行专项考核,其优点是简便易行,易于管理,适用面广,同时由于计奖条件单一,主攻方面明确,也利于突破生产或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单项奖的主要缺点是容易造成奖项繁多,就综合奖金效益来看,容易顾此失彼,不利于全面完成生产任务。在生产和工作中,如果确有需要而且具备客观条件,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单项奖。单项奖的具体形式有:
第一,节约奖。全称为特定燃料、原料节约奖,是对工人在生产过程中节约特定的能源、原材料所实行的奖励。国家规定,凡大量使用燃料、电力、有色金属等稀缺或贵重物资进行生产,并具备消耗定额、消耗计量、原始记录、定期盘点、经济效果考核等项管理制度的企业,可以根据本单位生产的实际需要,经主管部门批准,实行节约奖。节约奖的奖金率为节约价值的l%到15%不等,奖金在节约价值中开支,并计入成本。我国企业中实行的节药奖,只限于节约燃油、煤炭、电力、木材和稀有、贵重金属或国内尚不能大量生产的有色金属、优质钢材等十类能源、原材料。
第二,安全奖。是为奖励安全生产而实行的一种单项奖,主要在那些生产过程中需要十分注意安全的职工中实行,例如电力工业部门的发电和配电工人,其他工业部门的卷扬机、火车司机等。安全奖有固定资率和累进资率两种支付办法,在电力工业部门中实行累进资率,而在其他部门中一般实行固定资率。
第三,超额奖。是当工人完成的工作量超过劳动定额时,按照超额的多少发给的奖金,主要适用于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工人,一般按月计算。实行超额奖,必须制定先进合理的劳动定额和严格的产品检验、计量制度。
第四,质量奖。分为产品质量奖和工作质量奖。前者是工人在完成其本身职责范围内的生产任务的前提下,超过国家的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或降低废品率,根据其工作性质和提高产品质量的难易程度,按规定支付的一定数量的奖金:后者是当工人良好地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或操作指标时,所给予的奖励。
第五,发明创造奖。是国家对作出发明创造的集体或个人所给予的奖励。
第六,合理化建议及技术改进奖。是国家为鼓励职工积极提合理化建议,努力进行技术革新而实行的奖励。
奖金的具体形式多种多样,相互补充。正确运用奖励形式,能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生产进一步发展,提高劳动生产率,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2)津贴的种类。
我国现行的津贴制度,项目繁多,按其补偿性质和目的,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①具有补偿职工在特殊劳动条件下的劳动消耗性质的津贴职工在特殊劳动条件下工作,劳动条件差,工作繁重,劳动消耗大,物质上的需要比在正常条件下工作的职工要多。国家为了补偿职工在特殊劳动条件下工作的劳动消耗,并从物质利益上鼓励人们参加这一类工作,根据不同情况,建立了津贴制度。
矿山井下津贴。是对从事矿山井下作业人员的特殊劳动消耗所给予的补偿。适用于冶金矿山井下、建筑部门非金属矿山井下、煤矿井下直接从事生产的工人,下井从事检修的工人及基层跟班工作的技术人员。津贴标准分直接从事采掘工种和其他工种两种标准,前者高于后者。津贴发放办法是按井下工作日数计算发给,从工资基金项下开支。
高温临时补贴。国家从1977年7月开始,对钢铁冶炼企业中常年从事高温作业的工人,根据工作地点温度高低、劳动繁重程度大小,有区别地按月发给临时补贴。有色金属冶炼高温作业工人的临时补贴,由各省、市、自治区规定。
②兼具补偿职工的特殊劳动消耗和额外生活支出双重性质的津贴。
职工在特殊的地理、自然条件和偏僻边远地区工作,劳动和生活条件艰苦,体力消耗大,生活费用支出多,需要实行津贴制度。
野外工作津贴。是对地质勘探职工和其他野外作业人员在野外工作期间生活方面的额外支出和特殊劳动?肖耗所进行的补偿。适用于地质、测绘、建筑、矿山、林业等部门从事野外地质普查和勘探的固定工及工作连续满三个月以上的临时工。津贴标准根据自然条件、交通和生活条件的差异,将全国分为九类地区,每类地区规定为普查、勘探两种津贴标准,前者高于后者。
林区津贴。早在五十年代,东北和北方地区已实行了林区津贴。1963年,对南方十一个省(区)也建立了林区津贴制度。津贴标准由各省(区)根据林区的自然条件、交通状况,物资供应、生活福利等方面的情况,分别规定不同的标准。
流动施工津贴。是对建筑安装企业职工远离基地流动施工而给予的补偿,其适用范围仅限于离开城市或基地到远郊或山区、偏僻地区施工的职工。有两种标准:到远郊区施工标准和到山区、偏僻地区施工标准,后者高于前者,均按在工地实际出勤天数发给,施工结束返回城市或基地后即不再发给。
艰苦气象台站津贴。是对在高山地区、自然条件艰苦的气象台站职工的补偿。在高山地区气象台站工作的职工,工作条件和自然条件艰苦,交通不便,物资供应困难,生活费用高,国家于 1963年11月建立该项津贴,其标准共分六种,根据生活费用高低和条件的艰苦程度而定。
这一类的津贴还有海岛津贴、水电建设施工津贴等。
③具有维护职工在有毒有害作业中身体健康的保健性津贴为了维护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职工的身体健康,除了应改善劳动保护设施,缩短工作时间和定期疗养外,还应从经济上帮助他们改善生活,增强体质,提高抵抗职业性毒害的能力,建立保健性津贴。
保健津贴。企业中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职工都实行保健津贴,以前的发放办法是实物形式,即免费发给保健食品,如食油、食糖、肉类、蛋类等,目前大都改为现金形式,发给职工一定数量的货币,由职工自己去购买保健、营养食品。
医疗卫生津贴。是以医疗卫生单位专职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有传染危险的人员建立的一种保健性津贴。津贴标准根据上述性质工作的工作量大小,时间长短、条件好坏、防护难易以及危害健康程度等情况,划分为四类标准。对于兼做两种以上可以享受津贴工作的职工,只实行其中-种。
④属于补偿职工在本职工作之外承担较多任务所付出的劳动消耗的津贴。
中小学班主任津贴。为了鼓励教师做好班主任工作,提高教育质量,从1979年11月起,在中小学公办教师中实行班主任津贴,对担任班主任教师的额外劳动消耗给予适当的补贴。
兼课教师津贴。对完成学校或单位规定的教学、科研工作任务的职工,到其他单位兼课,发给补助费。
⑤具有补偿职工因物价的差异或变动而增加生活费支出性质的津贴国家为了保障职工在物价较高地区工作和在物价发生较大变动时的实际生活,实行地区性物价补贴和一些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后的特定物价补贴制度。
生活费补贴。对一些物价特别高的地区,在十一类工资区标准上,按一定比例,另加生活补贴,这些地区内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一律实行生活费补贴。
副食品价格补贴。1979年11月,国务院决定提高肉、禽、蛋等八种主要副食品销售价格,同时给职工适当补贴。补贴标准,一般地区每个职工每月5元,在纯牧业县(旗)工作的职工每月8元, 1985年实行的肉类价格补贴也属此种补贴,标准由各地区确定。
⑥属于鼓励职工提高科学技术水平和奖励优秀工作者的津贴。
科研津贴。对于在科学研究中确有发明、发现或突出成绩的科学研究人员或工程技术人员,提职以后,工资较低者,按照本人工作成绩和提升后的职称,给予一定的津贴。
优秀运动员运动技术补贴。是对创造优秀成绩的运动员建立的一种奖励性补贴。
体育津贴。是对曾经创造过世界纪录的运动员,现已改任教练员和干部或已转业而建立的一种奖励性津贴。
⑦具有生活福利性质的津贴。
主要包括职工上下班交通费补贴、小单位伙食补贴、企业少数民族职工伙食补助等。
以上是从津贴的目的性作的分类,远远不能概括完全国范围内实行的各种津贴。对这些现行的名目繁多的津贴项目,需要通过工资立法,按照实际情况,进行整顿归并简化,防止政出多门,避免互相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