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工会经费拨缴,未取得专用收据,能税前列支吗?
【解答】:根据国税函[2000]678号《关于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规定:
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每月全部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在税前扣除。凡不能出具工会经费款专用收据的,其提取的职工工会经费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责任编辑:文会计
【问】:工会经费拨缴,未取得专用收据,能税前列支吗?
【解答】:根据国税函[2000]678号《关于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规定:
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每月全部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在税前扣除。凡不能出具工会经费款专用收据的,其提取的职工工会经费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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