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请问建筑施工企业在地税局开票时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应放在哪个科目?我单位是查账征收所得税的。
【解答】
所说开票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该是在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税务机关将劳务提供者视为个人,故除了代征流转税之外,还同时代征了个人所得税。(有些地方规定,凡是申请代开劳务发票的,无论申请代开票的是单位还是个人,一律按比例代征流转税和个人所得税,其实质是假定申请代开票的都是个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4号)规定,“对申请代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征收税款和收取发票工本费……申请代开发票经营额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按次起征点的,只代开发票,不征税。但根据代开发票记录,属于同一申请代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在一个纳税期内累计开票金额达到按月起征点的,应在达到起征点的当次一并计算征税。”一般情况下,如果是企业申请代开发票,应该只代征流转税,对申请人是个人的才同时代征个人所得税。有些地方可能对单位申请代开发票的,同时预征企业所得税。这样,企业可以按完税凭证注明的代征所得税额借记“应交税金—— —企业所得税”。但完税凭证上注明所代征的是个人所得税的,是否可以同样处理,建议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情况、沟通确定。
同时建议贵单位尽快完善内部管理、规范运作,对属于自身业务范围内的经营活动应自行开具发票;如确需申请代开发票的,应申明确属单位提供劳务,并严格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