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我单位多年以前开发了一个住宅小区,该小区已售完,2008年由于自来水的问题对整个小区进行了水管改造,发生支出20万元,请问该费用能否当期税前扣除?由于工程建设的需要,我单位开具给施工方银行履约保函,支付了银行保函手续费20多万元,请问能否当期税前扣除?
【解答】
上述对已售小区的水管改造支出,属于商品房售后服务支出,且该费用没有递延性质,我们理解可以在当期申报税前扣除。
因工程建设的需要,贵公司支付的银行保证函手续费,我们理解这应该属于在工程项目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可归属于具体开发项目的费用,应先在“开发成本”归集,通过“开发产品”的销售结转进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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