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的应得货币回报,由基本工资和辅助工资两大部分组成。其中基本工资包括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辅助工资是依国家政策规定支付给劳动者的基本工资之外的费用,包括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费用等。
一、计时工资:指按照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劳动报酬。具体包括:1、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2、结构工资制中的基础工资、职务工资;3、见习工资(含学徒生活费);4、运动员的津贴;5、其他。
二、计件工资:是用人单位按照工人生产合格产品的数量(或工件量)和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价支付工资的形成。它实际上是计时工资的一种转化形式。具体包括:1、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支付的工资;2、按营业额或者按利润提成支付的工资;3、其他。
按完成一定的工作量支付的工资亦可包含在计件工资范畴内。
三、奖金:指支付的超额劳动报酬及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具体包括:1、生产月、季、年终奖;2、月、季、年终节约奖;3、劳动竞赛奖;4、其他(含结构工资制中的奖励工资)。
四、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津贴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及岗位性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贴,地区津贴,其他津贴。
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如副食品价格补贴(含肉类等价格补贴)、粮、油、蔬菜等价格补贴、煤价补贴、房贴、水电贴、房改补贴以及提高煤炭价格后,部分地区实行的民用燃料和照明电价格补贴等。
五、加班工资:指延长正常工作时间所支付的工资。具体指:1、超过劳动法规定的工作时间支付的工资;2、休息日工作支付的工资;3、法定节假日工作支付的工资;4、其他。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指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支付的不再岗工作的工资。具体指:1、因病、工伤在医疗期内支付的工资;2、婚假、产假(含计划生育)支付的工资;3、事假、丧假、探亲假支付的工资;4、定期休假、带薪年休假支付的工资;5、学习(有条件的)、履行国家或者社会义务(含开会)等支付的工资;6、其他。
七、其他费用:主要指保险福利、劳动保护等所支付的费用,这些费用主要用于保证生命安全、人身不受伤害、身体健康等方面,如高空、地下、高寒、高温、有毒有害有放射性、易燃易爆高危性等,该项费用的支付必须符合国家规定,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不能计入劳动报酬,劳动者在领取劳动报酬时,只能领取基本工资加辅助工资的部分或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