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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手机费的个税问题

2010-6-8 9:49 正保会计网校 【 】【打印】【我要纠错

  【问】企业给员工报销手机费,是否需要计提个人所得税?计提的标准是什么?

  【答】 无论发现金还是报销,超标部分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关于2009年度税收自查有关政策问题的函企便函[2009]33号(二)企业向职工发放的通讯补贴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向职工发放的通讯补贴,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公务费用扣除标准由当地政府制定,如当地政府未制定公务费用扣除标准,按通讯补贴全额的20%作为个人收入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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