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物流园区主要有四大功能,即:国际中转、物流配送、国际采购和国际转口,体现了“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区内自由,入区退税”的“境内关外”自由贸易区方式。
目前,经国务院批准的保税物流园区主要有:青岛、宁波、大连、张家港、厦门象屿、深圳盐田港、天津等。
火火的“区内一日游”
“区内一日游”是指区外企业的货物出口到保税物流园区经加工后再复进口的一种操作方式。
所谓“一日游”业务主要指国内加工贸易企业将所采购的中间投入品或半成品,先出口至保税物流园区内并获得海关签发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申报退税,再由国内下游加工贸易企业凭加工贸易办理进口手续。此方式改变了保税区现行的“货物实际离境方可退税”的操作模式,实现了国内货物出口至区内即可退税的业务需求。
保税物流园区“一日游”业务最大的好处是缩短了采购和退税时间,加速了企业资金周转,实现了成本控制,从而不同于以往的“香港一日游”、“韩国一日游”,大大降低了企业的时间和运输成本。
如:以A企业出口至韩国的一批货物为例,其成本效益分析如下:成本列举假如A企业采用“一日游”方式出口至韩国的货物,所需海运费用为6400元,港口费用为2600元,通关费用为300元,陆运费用为3000元,园区操作费用为0元,时间流转大约为15天。那么,如果将此笔货物通过保税物流园区进行结转,则无海运费用和港口费用,只需通关费用300元,陆运费用3000元,园区操作费用1100元,时间流转大约为3天。
成本对比通过以上数据可以看出,“韩国一日游”运输成本为12300元(6400+2600+300+3000+0),而保税物流园区“一日游”所需运输成本为4400元(0+0+300+3000+1100),比“韩国一日游”节约成本65%(12 300-4400/12300)。
在时间成本上,“韩国一日游”需要15天,而保税物流园区“一日游”只需3天,节约时间成本80%(15-3/15)。
由此可见,加工贸易企业采用园区“一日游”进行业务操作,可大大降低其物流采购成本,提高其市场竞争力。
可享多项进出口税收优惠
保税物流园区进出口税收政策可以概括为:一般进口货物保税,特定进口货物免税,出口货物入区退税,区内货物流转免税,货物进入国内市场征税。
1.区内企业运往区外的货物,海关按照对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办理进口报关手续,并对报关的货物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
2.区外企业运入区内的货物视同出口,由海关办理出口报关手续,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区外企业凭海关签发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及其他规定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免)税。
3.区内货物自由流通,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但是在区内不得开展加工贸易业务。
4.区外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加工区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15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加工区耗用水、电、气准予退税的通知》(国税发〔2002〕1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芜湖出口加工区基建物资出口退税的批复》(国税函〔2004〕805号)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办理。
5.区内企业销售货物、出口货物及委托加工货物,其税收政策比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加工区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155号)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