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经常会发现,一些单位和部门为了一定目的,虚构经济活动,做假会计凭证,进而造假账。
一、识别虚假会计凭证,对保证审计工作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是虚假会计凭证是会计信息虚假的基本构成因素和基础。
二是在虚假会计凭证的背后隐藏着重大违规违法问题或重要犯罪线索,在审计中要重视虚假会计凭证识别与查处。
三是审计人员对虚假会计凭证的识别关系审计工作质量和审计风险控制,因此在审计工作的实践中,一定要重视对虚假会计凭证的识别与查处。
二、伪造会计凭证的目的,把握虚假会计凭证的特点。
违纪、违法、违规的单位或部门伪造会计凭证目的, 一是隐瞒利润,偷逃税款制作假凭证来虚增成本。如造假工资表等增加成本支出。或是将财经法规、会计制度中不能报销的发票变换成可进成本的运输、修理、低值易耗品等发票。
二是为完成利润指标作假凭证来虚增利润。如随意开具销货发票,编造虚假销售,从而虚增应收账款。
三是开具各种假发票套取现金,用于各种不合规的开支。
四是将国有资金转化成投资兴办的有个人参股的有限责任公司,从中牟取利益,而造假凭证。或是将其下属单位购买资产的发票拿到行政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做账报销。
五是为形成小金库或小团体私分公款制造假凭证。可见虚假会计凭证是审计工作的大敌,审计人员必须要能够做到对虚假会计凭证进行准确识别。而要识别虚假会计凭证就要掌握它的特点。
虚假凭证的特点:
一是凭证的日期、数量、单位、单价、品种、规格、收款人、填写不规范,或干脆不填写,金额一般为某个整数,收款单位印章不清楚。
二是日期与发票的连续号码不相称,同一个单位开出的同一种发票,日期在前的号码却在后,日期在后的号码反而在前。
三是工资、奖金或其他各种补助费表上领取人签字的字迹差不多,或一人代领多人,或人事工资部门下达的工资单与财务部门实际发放工资单不一致。
四是发票的内容与相对应的科目不对路。
五是大量的发票与该单位的正常业务不符。
六是审批手续不齐全,有的是财务人员自行审批,有的只有审批人而无经办人,购买物品无仓库专门验收人签字等。七是内容、金额、时间、收入、支出违反一般常理。
三、识别虚假会计凭证方法。
一是在理念上,审计人员应做到凭借职业敏感大胆地假设联想,并能够集中精力仔细查阅凭证,不要因资料多等原因而急躁,确信自己在头脑中能够记得很多,要知道如能进入审计状态,自然会前后联想,融会贯通,效果才会较好。
二是在查阅大量的凭证中要有侧重。应确定好审核、重点审核和抽样审核等多种方法,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一般来说,凭证数量较少而时间又允许的话,可逐一审核;若凭证数量较多而时间又允许的话,可进行重点审核,重点是审核时间和金,时间的重点应放在年终或该单位重大事情的前后月份;金额的重点应放在连续、大额、几笔相加一个大的整数上。
三是通过审核发现一些有疑问的凭证后,进行一套系统的核对。
第一、直接核对询问。即直接向财务、经办、审批人员及其有关人员提出询问,请其解释,直到解除疑点为止,但不要多说,尽量让对方多说,寻找突破口,一项经济业务的凭证签字人可能知情,也可能不知情,假凭据更是如此,先找谁,后找谁只能灵活对待,但有一点必须做到,单独核对询问。
第二、走访,座谈核对,当场取证。即有针对性地走访有关单位或找有关人员进行座谈了解,取得第一手资料,往往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三、证,物核对。也就是按照所怀疑有问题凭证上标明的日期、品名、规格、数量、价格等来查看实物,看是否真实,核对可分买方或卖方,无论同哪一方核对,在核对前心中要有数,对核对的实物要有一定的了解,以防张冠李戴。
第四、比较核定。就是将可疑凭证中所载明列支的项目、金额与前后年度、前后月份以及左右单位类似项目的金额发生情况进行核算比较,从而揭开虚假会计凭证的庐山真面目。在必要时,还可请有关专业人员,参照国家制定的有关标准来确定。
第五、快速,直接,不失时机地延伸审计或调查。